第26章 企者不立
企[1]者不立,跨[2]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在道也,曰:“馀食[3]赘行[4],物[5]或恶[6]之。”故有道者不处[7]。
注释
[1]企:同“跂”,抬起后脚跟。
[2]跨:双腿分开较大距离。段玉裁注:“谓大其两股间,以有所越也。”
[3]馀食:剩饭。
[4]赘行:赘瘤,代指剩肉。
[5]物:非己均可称“物”,指他者(不分人、事、物)。
[6]恶(wu):厌恶。
[7]处:施行、做。
译文
抬起脚跟想要站得高,反而站立不住;迈起大步想要前进得快,反而不能远行。自逞己见的反而得不到彰明;自以为是的反而得不到昭显;自我夸耀的建立不起功勋;自高自大的不能做众人之长。从“道”的角度看,(以上这些急躁炫耀的行为)只能说是剩饭赘瘤。因为它们是令人厌恶的东西,所以有“道”的人决不这样做。
阐说
黄元吉 《道德经讲义》
前云希言自然,非若世之蚩蚩蠢蠢,顽空以为无为,放旷以为自然者比。其殆本大中至正之道,准天理人情,循圣功王道,操存省察,返本还原,以上合乎天命,故无为而无不为,自然而无不然也。《易》曰“穷理尽性,以至于命”,殆其人欤?过则病,不及亦病。《书》曰“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是也。即如人之立也,原有常不易。跂者,两足支也。《诗》曰“跂予望之”,以之望人,则可高瞻远瞩,若欲久立,其可得乎?跨者,两足张也,以之跨马,则可居于鞍背,若欲步行,又焉能乎?明者不自是,自是则不明。彰者不自见,自见则不彰。自伐者往往无功,有功者物莫能掩,何用伐为?自矜者往往无长,有长者人自敬服,奚用矜为?若不信无为自然之道,不知莫之为而为,莫之致而至,致为皆听诸天,何等自在!行乎不得不行,止乎不得不止,行止浑于无心,何等安然!倘不知虚而无朕,即是大而能容,或加一意、参一见,若食者之过饱,行者之过劳,非徒无益,而又害之。学者须顺天德之无违,循物理之自得,不惟人不可参杂作伪于其间,即物亦当听其安闲。调其饮食,苟稍不得其宜,越乎常度,或多食之,或苦行之,如犬之过饱则伤,牛之过劳则困,是亦不安于内而有恶于己焉。故曰:“物或恶之。”彼矫揉造作,以期能立能行,昭明表彰,功堪动人,长可迈众者,断断乎其难之也。有道之君子,深为鄙之,不屑处己。
此希言自然,不外一个清净。何谓清,一念不起时也。何谓净?纤尘不染候也。总要此心如明镜无尘,如止水无波,只一片空洞了灵之神,即清净矣。倘若世之庸夫俗子,昏昏罔罔,终日无一事为,即非清净。惟清中有光,净中有景,不啻澄潭明月,一片光华,乃得清净之实。若有一毫自见自是、自伐自矜之意,便是障碍。所以学道人,务使心怀浩荡,无一事一物扰我心头、据我灵府,久久涵养,一点灵光普照,恍如日月之在天,无微不入焉。只怕一念之明,复一念之肆,则明者不常明矣。昔孟子之所长在于养气,气不动则神自灵,神灵则心自泰,故不曰养心而曰养气,诚以志一则动气,气一则动志也。苟不求养气而徒曰养心,无惑乎终身不得其心之宁者多矣。心果清净,真阳自生。一切升降运行,顺其自然为要。如跂者必使之立,跨者必使之行,余食过饱,赘行过劳,皆未得其当,物犹恶之,而况人乎?是以有道之君子,不忍出此也。
拓展阅读
王弼 《道德经注》
企者不立,〈物尚进则失安,故曰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在道也,曰:“余食赘行,〈其唯于道而论之,若却至之行,盛馔之余也。本虽美,更可薉也。虽有功而自伐之,故更为疣赘者也。〉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