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道法自然
有物[1]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2],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3]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4],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5]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6]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注释
[1]物:这里指“道”。
[2]寂兮寥兮:指没有声音,没有形体。寂,寂静。寥,虚空。
[3]字:用作动词,命名。
[4]逝:运行。《说文解字》:“逝,往也。”《广雅》:“逝,行也。”
[5]域中:寰宇、宇宙。
[6]法:效法。
译文
有一物混沌自生,而且在天地形成之前就已存在。它既没有声音也没有形体,既独立存在又永恒不变,既循环往复又永不衰竭,可以将它看作万物的根本。我并不知晓它的名字,所以暂且以“道”来命名,若硬要解释为何如此命名,我只能说它“广大无边”。因为广大无边,所以会有万物运行不息;因为有万物运行不息,所以万物会繁衍伸展至极;因为万物繁衍伸展至极,所以最终又会返归“道”之本原。因此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宇宙中有这四大,而人居其一啊!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而“道”遵从自然规律。
阐说
黄元吉 《道德经讲义》
道者何?即鸿蒙未判前,天地未兆,人物无形,混混沌沌,浑然一气。无涯无际,无量无边,似有一物,由混沌而成,盘旋实际,先天地而生者,所谓无极是也。寂虚而育生机,寥廓而含动意,所谓太极是也。万物皆有两,惟太极无二。自一动而开天地、分阴阳,四象五行包含个内。人物繁衍,日月充盈,岂不生育多而太极衰乎?不知此个混成之物,视不见,听不闻,无物不有,无时不在,孑然独立,浑然中处,却又生生不已,化化无穷——自混沌以迄于今,初不改其常度,且独立之中,一气流行,周通法界,开阖自如,循环不已。以凡物而论,似乎其有困殆矣!孰知周流三界,充满群生,天赖之以清,地赖之以宁,谷赖之以盈,人赖之以生,无非顺其自然之运。其间生者自生,成者自成,而太极浑然完全,却不因之而稍殆。虽千变万化,迭出不穷,莫不由此而有兆有名,故可为天下母也。夫天,至高也,以高而可名;地,至厚也,以厚而可名。惟此无极之极,不神之神,无声无臭,无象无形,而于穆不已。吾亦不知其所名,惟字之曰“道”。以道为天地群生共同之路、公共之端。道可包天地,天地不能包道。道可育群生,群生不能育道。以其浩浩渊渊,靡有穷极,强名之曰“大”。大哉道乎!何其前者往,后者续,长逝而靡底乎?大之外又曰“逝”,何其超沙界,充绝域,悠远而难测乎?逝之外又曰“远”,凡事变极则通,穷极则反,何其宛转流通,回环而不已乎?故又名之曰“反”。如此之名,不一其称,只可稍状其大。然大孰有过于道哉?道之外惟天为大,天之外惟地为大,地之上惟王为大。故东南西北之中有四大焉,王处其一。王为庶物首出之元,以管理河山,统辖人物,可与天地并称为大。但王为地载,故王法地以出治也。地为天覆,故地法天以行令也。且天为道育,故天法道以行政也。而要皆本于自然,无俟勉强,不待安排。是道岂别有法哉?吾亦强名之曰“道法自然”而已矣。学者性命交修,惟法天地之理气以为体,法天地之功效以为用,斯修性而性尽,炼命而命立矣,岂空言自然者所可比哉?
天地间浑沦磅礴,浩荡弥纶,至显至微,最虚最实。而凡形形色色,莫不自个中生来,此何物耶?生于天地之先,宰乎天地之内,立清虚而不稍改易,周沙界而无有殆危,真可为天下母也。未开辟以前,有此母气而后天地生,既开辟以后,有此母气而后人物肇。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曰大。大则无所不包,逝则无所不到,无曰远莫能致。须知穷极必反,道之大,不诚四大中所特出者哉?学人欲修至道,漫言自然,务须凝神调息——凝神则神不纷驰,人之心正,即天地之心正;调息则息不乖舛,人之气顺,即天地之气亦顺。参赞乾坤,经纶天地,功岂多乎哉!只在一心一身之间,咫尺呼吸而已矣。《中庸》云“致中和,天地位,万物育”,其此其之谓欤?人果时时存心,刻刻养气,除饥时食饭、困时打眠之外,随时随处,常常觉照,不许一念游移、一息间断,方免疾病之虞。否则,稍纵即逝,外邪得而扰之。正气不存,邪气易入,有必然者。古云:人能一念不起,片欲不生,天地莫能窥其隐,鬼神不能测其机,洵非诬也。人谓筑基,乃可长生。哪知学道人就未筑其,只要神气常常纽成一团,毫不分散,则鬼神无从追魂摄魄,我命由我不由天也。吾不惜泄漏之咎,后之学者,苟不照此修持,则无以对我焉。
拓展阅读
王弼 《道德经注》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混然不可得而知,而万物由之以成,故曰“混成”也。不知其谁之子,故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寂寥,无形体也。无物匹之,故曰“独立”也。返化终始,不失其常,故曰“不改”也。〉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周行无所不至而免殆,能生全大形也,故可以为天下母也。〉吾不知其名,〈名以定形。混成无形,不可得而定,故曰“不知其名”也。〉字之曰道,〈夫名以定形,字以称可。言道取于无物而不由也,是混成之中,可言之称最大也。〉强为之名曰大。〈吾所以字之曰道者,取其可言之称最大也。责其字定之所由,则系于大。夫有系则必有分,有分则失其极矣,故曰“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行也。不守一大体而已。周行无所不至,故曰“逝”也。〉逝曰远,远曰反。〈远,极也。周行无所不穷极,不偏于一逝,故曰“远”也。不随于所适,其体独立,故曰“反”也。〉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天地之性人为贵,而王是人之主也。虽不职大,亦复为大。与三匹,故曰“王亦大”也。〉域中有四大,〈四大,道、天、地、王也。凡物有称有名,则非其极也。言道则有所由,有所由然后谓之为道,然则道是,称中之大也,不若无称之大也。无称不可得而名,故曰“域”也,道、天、地、王皆在乎无称之内,故曰“域中有四大”者也。〉而王居其一焉。〈处人主之大也。〉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法,谓法则也。人不违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天不违道,乃得全覆,法道也。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也。用智不及无知,而形魄不及精象,精象不及无形,有仪不及无仪,故转相法也。道法自然,天故资焉。天法于道,地故则焉。地法于天,人故象焉。王所以为主,其主之者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