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0月29日,北京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谢一扬的皮鞋踏过大理石走廊时,两侧办公室的交谈声骤然低了下去。他身后跟着两名穿检察官制服的年轻人,胸前的徽章在晨光中泛着冷光——那是周明远从最高检“借调”来的特别助理。
“谢总,这是最后一道程序了。”商标局副局长老徐擦着汗递上文件,档案袋上烫金的“绝密”二字被他手指蹭得模糊,“华为和中兴的商标初审公告期刚过,今天就能下发注册证……”
谢一扬用钢笔挑开档案袋,扫过那沓盖满红头章的文书。文件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被刻意缩小,而“扬帆实业集团”的注册商标申请却用加粗字体标注,附页里还夹着深圳某打印店伪造的《商标使用在先证明》。
“任正非派人来申诉过?”他忽然问道。
老徐的喉结滚动了一下:“上周来了个律师团,拿着1987年的商标使用证据……”话音未落,谢一扬身后的“检察官”突然咳嗽一声,老徐立刻改口,“当然,那些材料不符合《商标法》第32条形式要件!”
走廊尽头突然传来争吵。一个穿灰西装的男人正被保安拦在电梯口,他举着文件夹大喊:“我是华为的法律顾问!我们有充分证据证明扬帆集团恶意抢注——”
谢一扬轻笑一声按下蓝牙耳机。三秒钟后,男人的手机铃声刺耳响起。他接听后脸色瞬间惨白,文件散落一地,踉跄后退时撞翻了消防栓玻璃门。
“任总刚收到深圳税务局的稽查通知。”谢一扬弯腰拾起一份《华为商标使用历史公证书》,指尖在火漆印上轻轻一刮,封蜡便碎成粉末,“顺便告诉他,龙岗工厂的消防验收报告……在我这里。”
老徐的瞳孔骤然收缩。他知道那份报告意味着什么——去年深圳葵涌大火烧死六十人的黑幕,就藏在消防验收的贿赂记录里。
同日中午,深圳华为总部。
任正非将茶杯重重砸在会议桌上,褐色的茶渍溅在商标争议答辩书上。玻璃窗外,研发中心的工程师们正忙着拆卸设备标签——根据上午收到的《商标侵权警告函》,所有印有“华为”字样的产品必须立即停产。
“谢一扬注册的是第9类电子通讯设备商标。”法律总监声音发颤,“我们的交换机、路由器……全在保护范围内。”
财务总监突然摔了计算器:“他开价多少?”
“五百万美元授权费,或者……”法律总监咽了口唾沫,“交出深圳研发中心20%股权。”
会议室死寂中,任正非缓缓展开一张传真。纸上印着武汉中院的《财产保全裁定书》,扬帆集团已申请冻结华为银行账户,理由是“避免侵权损失扩大”。
“找北京的关系。”任正非突然撕碎裁定书,“工信部、商标评审委员会,哪怕捅到国务院!”
法律总监却惨笑着推过一份《法制日报》——头版刊登着《最高检督办重大商标侵权案》,配图里谢一扬正与某位副检察长握手,背景是“保护知识产权”的横幅。
下午三点,武汉东湖别墅。
张铁柱的机械臂投影出全国地图,二十三个红色光点标记着“华为”“中兴”的办事处所在地。液压关节转动时带起细微的电流声:“深圳法院已受理我们的诉前禁令申请,但郑州分公司有当地保护……”
“让周检启动b方案。”谢一扬漫不经心地擦拭一枚铜质公章,印文是“国家商标局档案专用章”的仿制品,“今晚零点前,我要看到华为在河南的销售数据清零。”
机械眼突然闪烁警报红光:“中兴派了谈判代表到武汉,带了央视记者。”
谢一扬挑眉看向监控屏。画面里,中兴副总裁正举着1985年的《商标注册证》在扬帆大厦前台抗议,央视摄像机却只拍摄他愤怒的表情,刻意避开证件特写。
“告诉保安。”谢一扬按下销毁键,监控画面瞬间雪花纷飞,“接待贵宾要用‘特殊通道’。”
傍晚六点,扬帆大厦地下三层。
中兴副总裁的西装被冷汗浸透,他面前的长桌上摆着三样东西:一份五百万美元的授权协议,一摞中兴通讯偷税漏税的“证据”,以及……他女儿在澳洲留学宿舍的实时监控截图。
“侯总考虑好了吗?”谢一扬用裁纸刀划开信封,里面掉出几张照片——武汉长江大桥下,某个酷似侯总的中年男子正将文件袋递给日本商人,“1990年你们向NEc出售程控交换机技术的事,专利局应该很感兴趣。”
侯总的手指在协议上颤抖:“当时是合法技术引进……”
“当然合法。”谢一扬突然将照片扔进碎纸机,“就像我合法注册的商标一样。”
碎纸声戛然而止时,张铁柱拎着汽油桶走进来。刺鼻的液体浇在角落的档案柜上,侯总这才发现柜子里堆满了华为和中兴的原始商标申请文件——那些本该躺在商标局档案室的绝密资料,此刻正浸泡在汽油里。
“其实我很好奇。”谢一扬点燃打火机,火苗在他瞳孔中跳动,“如果这些文件‘意外’烧毁,商标局会以什么为依据确权呢?”
火把划出抛物线的前一秒,侯总抢过钢笔签下了协议。
深夜十一点,国家商标局档案室。
老徐盯着燃烧的档案柜,手里攥着谢一扬送的劳力士。火势顺着油迹蔓延,最先吞噬的是1985-1988年的商标原始登记簿——那里记录着华为“菊花标”和中兴“ZtE”商标的最早使用证据。
“徐局,消防系统……”秘书刚开口就被打断。
“故障检修。”老徐机械地重复着谢一扬教他的台词,“按《档案法》规定……烧毁的商标以最新注册证为准。”
火光映红了墙壁上的《商标审查标准》,其中第三十二条被汽油浸透的纸页上,墨迹正渐渐晕染成一片混沌:“……恶意抢注他人使用在先商标的,应予以撤销。”
次日清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法官敲响法槌时,华为律师团集体起立。他们准备了三百页的答辩材料,包括1987年的产品照片、早期报纸广告甚至邮电部的采购文件。
“原告扬帆集团主张其对‘华为’商标享有专用权。”审判长翻动着案卷,“被告华为公司,你们提交的在先使用证据呢?”
首席律师激动地举起档案袋:“我们已向商标局申请调取原始档案——”
“被告律师请注意。”审判长突然打断,“商标局昨夜发生火灾,1988年前的所有档案均已焚毁。”
法庭哗然中,谢一扬的代理律师微笑着呈上新证据:一份盖有“国家商标局”公章的《商标注册簿补录证明》,上面清晰记载着“华为”商标于1991年3月由扬帆集团首次注册。
“基于现存唯一合法证据。”审判长扶了扶眼镜,“本院认定原告商标权有效。”
华为律师愤怒地摔了文件夹:“这是伪造的!我们要求笔迹鉴定——”
法槌重重砸下:“休庭!双方自行协商和解。”
同日中午,深圳华为总部天台。
任正非挂掉电话时,狂风掀起他稀疏的头发。法律总监跪在地上痛哭——最高人民法院刚驳回他们的再审申请,而工信部的“调解意见”已经下达:要么接受扬帆集团的专利交叉许可协议,要么失去国内市场准入资格。
“谢一扬给了最后通牒。”财务总监递上平板,屏幕显示着境外银行账户流水,“他在开曼群岛注册了‘华为国际’和‘中兴环球’,如果我们不签协议……明天这些空壳公司就会向全球发起侵权诉讼。”
任正非望向楼下,税务局和消防局的稽查车已包围大厦。更远处,深圳电视台的转播车正架起摄像机,准备拍摄“民族企业服从知识产权裁决”的正面报道。
“给他研发中心15%的股权。”任正非突然笑了,笑声嘶哑得像砂纸摩擦,“但告诉他……华为的商标,永远印在中国人的骨头上。”
傍晚,武汉扬帆大厦顶层。
谢一扬把两份股权证书扔进保险柜,与苏联坦克图纸和三峡大坝质检报告锁在一起。张铁柱的机械臂弹出全息投影:华为与中兴的全年营收数据正被重新计算,扬帆集团的“知识产权收益”栏暴涨至47亿元。
“老板,周检说最高检要查商标局火灾。”机械眼闪烁着警告红光,“老徐扛不住审讯。”
谢一扬按下遥控器,幕墙玻璃变成监控屏——画面里老徐正从武汉长江二桥上一跃而下,怀里紧抱着那块劳力士。镜头拉远,桥墩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示范基地”的铜牌在夕阳下泛着血光。
“告诉周明远。”谢一扬抿了口红酒,“该给商标局换块新牌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