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闻寒洲理直气壮地把时骨带回了自己家,甚至连他同不同意都没问,便直接把人拎上了自己的迈巴赫,一路开回家里。
时骨在这一路上都在想闻寒洲在洛杉矶的家是什么样的,是不是像他在巴黎的家那样低调却奢华,他知道闻寒洲有钱,却还是低估了闻寒洲有钱的地程度,直到车子缓缓地开进一套环境优美,被绿树丛荫环绕掩映的独栋别墅中,时骨看着面前这整体以白色为主,高端大气,现代感十足的别墅,忍不住默默地看了一眼闻寒洲。
咸涩潮湿的海风在他下车的瞬间扑面而来,时骨转过身望去,在不远的地方便是蔚蓝的太平洋,此刻日薄西山,一轮血红色的落日慢慢地沉入地平线,夕阳余光洒在广阔无边的海面上,荡漾起一圈波光粼粼的涟漪。
时骨被这样壮观的一幕震撼到,久久未移开自己的目光,直到他的手被人牵住,与他十指相扣,时骨侧过头去,发觉闻寒洲正在望着自己。
今天的夕阳很漂亮,带着咸味的秋风并不柔和,卷起时骨的长发,他往闻寒洲的身边靠了靠,看着灿烂的光芒印在绿色的眼底,突然产生了一种想要吻上去的冲动。
失而复得的喜悦和闻寒洲的偏爱让时骨有恃无恐,于是他凑了上去,仰起头,轻轻地啄吻了一下他的嘴唇。
闻寒洲没有躲开,也没有进一步的动作,他只是抵住时骨的鼻尖,轻声问:“喜欢这里的景色么?”
“喜欢。”时骨实事求是地回答。
时骨从小在厦门长大,厦门有海,在时郁还没有去世,家庭还没有发生变故的时候,每个周末,他们的父亲都会带着他们去海边玩,所以时骨对大海有着特殊的情结,这也是为什么,当初闻灼庭送他来美国读书,他从那么多的城市里选择了洛杉矶的缘故。
他喜欢有海的地方,曾经有海的地方有他的弟弟,有还爱着他的父亲,现在有海的地方,有着他的爱人。
“这里是我们的家,只要你喜欢,以后每天都可以看。”
他开车的路上就在想,这边的景色这么美,时骨应该会很喜欢的,就算他不喜欢也没有关系,如果他喜欢市中心的高楼大厦和城市的车水马龙,那他也可以在市中心买一套房子,只要时骨喜欢就行。
价格无所谓,买什么东西也无所谓,只要他的宝贝喜欢,那无论多么贵重,都是值得的。
天色有些暗了,又是一阵海风吹过,闻寒洲牵着时骨的手,带着他进了家门。
时骨本以为院子外的景色就已经够美了,可他没想到的是,闻寒洲的家里更是别有洞天,整个家中的装修风格豪华而又大气,整体走简约路线,白色调为主,因为只有他一个人住的缘故,整个家里显得冷冷清清,只有茶几上散落着的几页资料和报纸,以及搭在沙发上的西装外套,告诉着来访者这里是有人在生活的。
“晚上想吃什么?”闻寒洲脱掉了大衣外套,“中餐可以么?”
时骨对闻寒洲生活的房子感到好奇,想要到处转转,看看自己的爱人住的地方是怎样的,于是温声回答道:“都可以,闻教授做什么我都爱吃。”
闻寒洲站在冰箱前挑选食材,看出来时骨想要在家里转转的心思,因为对方正用那双水润的桃花眼看着自己,一眨不眨,似乎想要争得他的同意。
“一楼是客厅和厨房,还有一间会客厅和主书房,二楼是主卧客卧,家庭影院和次书房,健身房在地下室,楼梯有点抖,你要是下去的话,小心一点,不要摔倒。”
时骨乖乖地听着闻寒洲介绍完,点了点头,“知道,我不会给你添麻烦的。”
趁着闻寒洲去做饭的功夫,时骨开始探索他们家里的各个房间,客厅的落地窗望出去就能直接看到大海,此刻天色渐晚,大海上的波光尽数消失,逐渐隐在了黑暗的夜色里。
时骨抱着胳膊,欣赏着窗外的景色,却在不经意间瞥到了客厅角落的东西,让他顿住了目光,也停住了自己的脚步。
那是两个精致的猫食盆,其中一个装着满满的猫粮,另外一个里装着水,在旁边还有一个小碟子,是被吃了一半的猫罐头,泡在白色的羊奶里,看上去还很新鲜。
仅仅只是愣了一下,一个想法就从时骨心中升腾起来,他转过身,放慢脚步,顺着楼梯走向二楼。
楼上没有开灯,昏暗的让他看不清眼前的路,于是时骨把灯打开,慢慢地摸索着,来到了二楼最里面的那间房门口。
房门虚掩着一条缝隙,没有开灯,时骨第一次来到闻寒洲在洛杉矶的家,不知道这间房是用来做什么的,却在站在门前的那一刻,心脏不由自主地狂跳起来。
直觉告诉他,这是闻寒洲在家中最私密的私人区域,而时骨伸出手,慢慢地推开了虚掩的房门,抑制住自己再次沸腾起来的情绪。
房间门被推开,窗外的灯光洒在屋内,这寸空间里满是闻寒洲的味道,就仿佛把他整个人都包裹起来了一样。
轻细的猫叫声从卧室内传来,时骨站在门口,下意识地往里走了一步,打开卧室灯,一只超级肥美的三花小猫像导弹一样从床上弹射起步,向着时骨发射过来。
“粥粥?”时骨看着那只无比眼熟的,三年前自己亲手捡回来的小猫,有些不可置信地开口,轻轻地叫了一声。
粥粥并不怕人,对待时骨也极为亲昵,大胆地走过来,高高地翘起尾巴,用小脑袋瓜蹭着时骨的裤腿,边喵喵叫边和他贴贴。
三年过去,粥粥和他刚离开巴黎的时候没什么变化,倒是长得更胖了,身上的毛发油光水滑,脸上干干净净,没有一点泪痕,琥珀色的眼睛圆溜溜地打量着时骨,极为友好,似乎还记得这个三年前,在巴黎的雨夜里给它捡回来,给它一个容身之所的人。
不难看出,这三年里它被人养的极好,一点也不怕人,说明主人并没有亏待他,反而是把它伺候成了慵懒的猫主子,养成了粥粥现在这样乖顺的性格。
只要闻寒洲想,他似乎能把任何东西都养的很好,包括时骨的猫,也包括时骨。
时骨抱起粥粥,带着这只肥猫下了楼,不知道闻寒洲做了什么,整个一楼都飘着饭菜的香气,时骨轻手轻脚地来到厨房,看着闻寒洲忙碌的身影,不知不觉间,收紧了抱着粥粥的手。
明明说不喜欢小动物,明明说自己有洁癖,却还是养了三年他的猫,允许粥粥进入自己的卧室,给它买猫罐头和羊奶,把粥粥养的这么好。
所以,闻寒洲对他的爱,似乎要比时骨想象中的还要更多,也更饱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