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透,老夫一生征战,临敌对阵无数,汝不过一来历尚不明之山野孩童,安敢言自己比老夫更能明白战事乎?”
“为将者,不识战之本质,纵是征战一生,亦不过一莽夫,算不得名将尔。”
“大胆!汝安敢辱某家?”尉迟恭并没有想到一个小童竟然敢反唇相讥,拍案而起,怒发冲冠,一副择人而噬的样子。
“为将者,当不动如山,哲不过稍微几句,并未指尉迟将军,为何区区数语,尉迟将军如此暴跳若雷,如是敌人以计激之,岂不是易出大事?”陆哲轻描淡写地说。
“小子敢尔!”尉迟气得站起,准备要上演朝堂中常见的全武行了。
“尉迟!”出言的是一个看似病恹恹的,黄脸的汉子,“莫要与一小童计较,失吾面皮。”
哼——尉迟恭气鼓鼓地瞪了陆哲一眼,缓缓坐下。
放眼天下,能让连任城王都敢暴揍的尉迟恭安静下来的人不多,眼前的黄脸汉子就是一个。
因为他是秦琼。
“跃马负枪而进,必刺敌将于万众之中,人马辟易”,武力值力压天策府一干众将的秦琼。
“朝散郎方才所言,若是突厥倾国之力打造马蹄铁,则突厥危矣,不知何故?吾等军中粗人,还望朝散郎解惑。”
说话的是柴绍,作为李世民的小舅子,镇军大将军,行右骁卫大将军,此刻殿内,他才是军方地位最高的人,不过柴绍外戚身份,建国之后便谨小慎微,很少参与朝政的缘故。
柴绍一发言,所有人都不再说话,而是都看着陆哲。
“诸君以为,若论生死搏杀,是胡人强,还是吾汉家儿郎强?”陆哲没有直接回答,反而问堂中众人。
“胡人,蛮夷也,凶残顽暴,凭恃血勇,天生身材高大,若论生死搏杀,胡人稍强于汉家儿郎。”灭了东突厥的柴绍对于最有发言权,他皱了皱眉头,随即开口道。
很好,大唐君臣没有一味的讳疾忌医,还是承认了胡人的身体素质胜过汉朝儿郎的。
“若是胡人如此之强,为何三国之时,曹操征乌桓,仅以区区兵力,大败乌桓,阵斩乌桓单于蹋顿,尽杀其王族,收其降众二十万余口乎?为何汉朝之时,有一汉抵五胡之说?”
“一汉抵五胡?”听到这里,李承乾和李世民心中同时一动,想起了几天前陆哲提出的问题,这几天他们分别都就这个问题想了很久,也得出了不少答案,无非就是将领用兵如神,精兵破散兵如何如何这种常规说法,但是都隐隐觉得,这位小郎君的问题怕是不会如此简单。
“魏武之兵法,强汉之威,自是远胜胡族,胡族虽是骁勇,但其性格桀骜,难以管束,不知兵法,只凭血勇,自然不敌吾汉朝强军。”
尉迟恭也有点东西的,想了一下,随即得出了答案。听得周围的人都暗暗点头,这尉迟敬德果然粗中有细,家学渊源。
只是,李承乾和李世民心中一动,看着陆哲的表情,发觉并没有这么简单。
“甚善,尉迟将军之论,不可谓不高明,但哲以为,国恒以弱灭,而汉独以强亡,为何后汉之时,天下大乱,依然能视胡族如猪狗,盖因当时汉人,单人搏杀,依然不若胡人!”
啊?此言一出,众人皆大惊,汉朝强悍,他们是知道的,汉朝军卒远胜于后世兵卒,在唐时,也是一个理所当然的观点。
这种概念,就跟武侠小说里面,越是古老的年代的人武功越强是一个道理,杨过的武功定是胜过令狐冲,越女剑里面越女一人挑三千甲士,陈近南面对五十清兵就不得不逃是一个道理。
厚古薄今,算是很多人的通病。汉朝兵卒远胜于唐朝府兵,这个概念在当今,就跟水往低处走一样,简直就是不用说的事情,现在陆哲如此之说,让殿内诸人都吃了一惊。
“为何汉朝有一人抵五胡之说,盖因届时汉朝,国力远胜于匈奴尔。”陆哲一句话,李世民沉思,李承乾大喜,有种碰到出题人自己不小心把答案说出来的感觉。
“大汉国力自远胜于匈奴,其兵卒自然胜过胡人,为何汝还言汉人不如胡人,汝果然是胡族之细作乎?”尉迟恭立刻抓住了陆哲的话中的矛盾点。
“胡人食肉,其凶悍与力气天生胜过食粟米之汉人,无论何朝何代,皆是如此,为何匈奴畏汉人如虎,皆因两国国力差距导致尔!”陆哲看着堂中众人一眼,发觉他们都有些懵逼。
“战之本质如何?两军交战,凭借乃何物?无非钱粮与人尔,放之两国间,则是国力比拼。若论两人手无寸铁,生死搏杀,汉人自是劣于胡人,但是汉朝国力强,能让汉朝军卒,个个着铁甲,持弓弩,带长戟,反观胡人军卒,用骨箭,手持骨刀木棍,十夫长方有皮甲,百夫长方着铁甲,试问,一全副武装之汉朝军卒,路遇五名身着皮甲,持木棒骨箭之匈奴,骨箭难以穿透铁甲分毫,汉朝弓弩射程亦是比胡人远,如何能不胜乎?”
沉默,一阵长久的沉默,众人皆在沉思,李世民结合上次陆哲所谈的话,眼睛越来越亮。
看到众人不语,陆哲继续开口道。
“汉朝之时,冠军侯追击匈奴万里,封狼居胥,夺取焉支山,使得胡人妇女皆无颜色,赫赫武功之下,乃是强汉国力支撑尔,冠军侯出征之时,共计十四万匹马,大量粮秣盔甲武器,大量民夫随行,远胜于匈奴数倍,回程之时,只余三万匹马尔。由此可见,打仗是打甚子,无非就人与钱粮两物而已,此乃战之本质。诸位乃是军中大将,想必亦知,若无粮草武器,便是孙武再世,亦难取胜尔。”
陆哲一番话,让大唐君臣都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
“吾等征战半生,自诩精通兵之一道,今日方知战之本质也,惭愧无地,谨受教。”良久,军方有一人站起,对着陆哲行了个礼。
出乎陆哲意料的是,第一个向他表示服气的,竟然是脾气火爆着称的程咬金?
“谨受教!”随着程咬金的举动,诸位军方大佬齐齐站起,冲着陆哲抱拳行礼。
陆哲当然不敢受这一礼,连忙避开。
打仗就是打经济,大唐的君臣不是笨人,只是他们从来没有去想过这些问题罢了,也没有人系统地提出归纳这些理论罢了,现在陆哲一提出,结合他们的半生的经验一想,发觉果是如此,哪怕有些不服气,他们也不得不承认,陆哲所说的是对的。
“哈哈哈哈,朝散郎不愧是吾大唐麒麟儿,朕戎马一生,自认精通战争,直至今日,方才明白战之本质尔。承乾,汝可曾知晓否?”李世民两眼发亮地盯着李承乾。
“儿臣已然知晓。”都讲得这么明白了,李承乾怎么会不明白,于是也对着陆哲行了一个大礼。
“多谢朝散郎,承乾亦受教。”李承乾终于明白面前这个朝散郎真是大才,看着他也是两眼发亮。
糟糕,陆哲暗叫不好,自己刚刚被逼到这种境地,忘了之前给李承乾出过同样的题,这下好了,自己这个太子舍人岂不是跑不掉了?想起李承乾日后的遭遇,自己这不是送人头?
“哈哈哈哈,吾儿又得一大才尔。”李世民哈哈大笑。
众人看到李世民如此作态,有些不解,于是心情大好的李世民将此来龙去脉说了一遍,众人听得也是啧啧称奇,特别是听到战争乃朝堂延续的话,长孙无尽等人也是不住点头,作为在朝堂斗争一生的他们,显然对于这句话更有体会。
“朝散郎果然乃吾大唐麒麟儿,国之祥瑞,臣为官家贺,臣为太子贺。”长孙无忌带头之下,一干文臣亦是躬身对李世民行礼,李世民听得哈哈大笑。
“吾还有一事未明,纵使突厥国力远逊于吾大唐,为何朝散郎所言突厥造马蹄铁,则危矣。”说话的是程咬金,此刻他脸上则是虚心求教的表情。
“突厥者,虎狼也,天生凶悍,若是弃起血勇,转而与大唐相较谁刀利甲坚,岂不是自取灭亡乎,将军试想之,吾大唐造蹄铁,突厥亦造,吾大唐之军尽数装备蹄铁之时,其尚未造好,待其造好蹄铁之时,吾大唐又造出更厚之甲,射程更远之弓弩,自然远胜突厥,若其又继续学之,长期以往,两军之争,便是比起谁甲更坚,刀更利,粮秣更多,若是如此,以突厥之国力,则与吾大唐相差愈大,不出数年,其国力自衰,岂不危矣,以中国之物力,区区一马蹄铁尔,就算突厥得之又如何,何虑之有?”
“此乃阳谋也。”在场都是人精,一听之下,立刻明白了陆哲的意思,哪怕是尉迟恭,也不由得服气。
简单来说,就是科技碾压。我弄马蹄铁,你也弄是吧,我这边搞出鱼鳞甲,胜过你的铁甲,你学不学?而且我钞能力胜过你,等你费劲巴力弄出鱼鳞甲之后,我这边又出了铁浮屠,你怎么办?
就跟汉军武装到牙齿血虐连铁刀都难凑齐的匈奴人一样,我国力比你强,科技碾压你,你身体素质再强,也没什么卵用。
当然,陆哲的理论建立在一个假设之上,就是大唐国力和科技永远碾压突厥。如果唐朝人自己作死,这个理论都难以成立。
但是,唐初的君臣们会想到以后大唐停滞不前甚至倒退么?当然不会。所以大唐君臣听到陆哲的理论,纷纷觉得这位小郎君果然奇才,一语道破了战争本质。
“哈哈哈哈”李世民抚掌大笑。“这马蹄铁一事,诸位还有疑虑否?”作为一个马上皇帝,没什么比得到一个强军利器更让他欢喜的事了。
当然,更让他惊喜的,还是陆哲的学问。人才收集癖,是每个明君都有的癖好。
“吾等再无疑虑尔。”
“即是如此,无忌,玄龄何在?”
“臣在!”
“汝等尽快筹谋,将这两物————”李世民抬起头,似乎看着极远处。
“推行天下!”
“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