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际霞光万丈,旭日自东缓升。
战场之中,遍地尸首交错横陈,血色浸染了每一片土地。残肢断臂,如同被肆意抛弃的破败玩偶,散落在每一个视线可及之处。
顾茂年的骑兵,犹如一道锐不可挡的黑色洪流,每当他们发起冲锋之时,如有雷霆万钧之势,无人能挡,无人敢挡。
他们手中的长矛,在阳光下闪耀着寒光,所到之处,无论敌人如何严阵以待,皆如面临狂风巨浪的孤舟,难扞其锋。
然而,即便顾茂年的骑兵骁勇善战,所向披靡,但徐浩凭借压倒性的人数优势,硬是构建起了一道无法逾越的人墙。
每有一人倒下,这道人墙就会有新人顶上,任凭顾茂年的骑兵如何冲击,始终未能彻底穿透。
当旭日变得炙热,场上的杀声渐止。
顾茂年的大军,如洪潮般退去,只留下一地尸骸,以及筋疲力尽的众人。
这一战,顾茂年虽没有取得绝对的优势,但麾下的铁骑,也给徐浩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深刻印象。
耳根总算清净的叶仕欢,从死人堆里探出头,看到战局平息后,心思瞬间变得活络。
“如果我一直躲在这里,只要不被徐浩发现,那我是不是就能逃出这个地方?”
这个不安分的念头才刚刚冒起,叶仕欢便见到徐浩的部下,开始打扫战场。这些人一看到地上躺着的尸体,不论死活,都会补上一刀。
“我还是别在这里等死为好。”
看到这景象,叶仕欢不禁感到头皮发麻,随即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
他可不认为自己有那个好运,能够躲过这一劫。
“叶仕欢,能活着见到你,真是太令人振奋了。”
随着叶仕欢回到徐浩阵营,便见到贝锦程朝着他走了过来。
叶仕欢见状,也朝对方迎了上去,“在下也是,能活着见到兄台,真是令人士气大振。”
说着,叶仕欢抬头望向贝锦程,看到对方脸上的血迹,瞬间了然,“兄台不会也是躺在死人堆里活下来的吧?”
贝锦程讪讪一笑,“不然还能怎么办?就我这瘦弱的身板,可不是他们这些兵卒的对手。”
叶仕欢也笑着坦言:“在下也是如此,才侥幸逃过一劫。”
贝锦程哈哈一笑,“哈哈,我早看出来了。”
叶仕欢与贝锦程相视一笑,目光在人群中一扫,见到之前从骑兵手中救下他的男子,忍不住打听:“兄台,你知道他是什么人吗?”
顺着叶仕欢的所指方向望去,贝锦程见到了叶仕欢要打听之人,忍不住笑道:
“他啊,他叫巫琼,乃是徐山县出了名的天生蛮力,据说曾经单手举起过一头牛。要不是因为得罪了娄进财,也不至于会被抓进来。”
叶仕欢闻言,心中震惊,“难怪他能凭一脚之力,可将骑兵连人带马踢下来,原来是天生蛮力。”
贝锦程见状,神秘一笑,道:“对了,如果我们能够跟他把关系搞好,只要他愿意保护我们,我们或许还真的可以活下来。就是这个人太傲了一点,对谁都是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
“你说得对,此人乃奇人异事,若能为我所用,必将是一名大将。”叶仕欢若有所思地点头,眼中扑闪着莫名神采。
“喂,我就随口一说,你不会真打算这么干吧?”贝锦程讶然望着叶仕欢,“我跟你说,他得罪的可是娄进财,如果我们跟他套近乎,娄进财可能会对我们不利。”
叶仕欢没有正面回答,而是问:“这娄进财又是何许人?”
“这娄进财是管着我们的人,深受徐浩器重,在军营的地位颇高。”贝锦程语气一顿,警惕的望着叶仕欢,“我们最好是别去招惹这人。”
叶仕欢思忖了一小会,又问:“那如果我们跟娄进财搞好关系,我们是不是就能活着出去?”
贝锦程摇了摇头,“兄弟,现在不是能不能活着的问题,而是徐浩能不能赢的问题。你也看到了,今天战况有多么惨烈,徐浩根本就不会用兵,更不是顾茂年的对手。”
叶仕欢默然,他也知道要想活下来,就必须保证徐浩能赢。可徐浩今日的表现,已经败相尽显。覆巢之下无完卵的道理他懂,可要想活命,就必须让徐浩赢。
叶仕欢仔细想了想,道:“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让我接近徐浩?”
“你想干嘛?”贝锦程警惕地望着叶仕欢,眼中透着担心。
“不管徐浩能不能赢,我们都得想个办法才行啊!像躺在死人堆里的这种事,也只是一时之策,非长久之计。”叶仕欢目光坚定地望着贝锦程,严肃道:“我们要想活着,得让徐浩重视我们才行。”
贝锦程黯然摇头,“可徐浩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从不关心民众的死活,同样也不会待见我们这种落难之人。何况要见徐浩,我们首先得过娄进财这一关。”
叶仕欢闻言,无奈一叹,“看来只能见机行事了。”
在回到露天的围栏中后,贝锦程不像之前那般与叶仕欢保持距离,一直与叶仕欢待在一起。而叶仕欢,也不讨厌贝锦程这样的人。
贝锦程为人正派,做事讲究原则,能分善恶。对于这样的明白人,叶仕欢不需要去小心的提防,所以没有太多的压力。
他们在一起畅聊,聊到了经文词句,聊到天地人伦,聊到了世道浇漓,人心不古,在很多观点上,都深有共鸣。
一番畅谈下来,两人皆感到所获颇丰。
叶仕欢收获了对这个世界的认知,也对眼下的局势,有了更全面的认知。
而贝锦程所收获的,则是一些超越世俗的惊人思维,这令他眼界大开。
特别是叶仕欢的谈吐与远见,令他深深折服,那股自然流露的超凡气度,也深深吸引着贝锦程。
贝锦程一时兴起,忽然提议:“叶兄的气度和才学,令在下折服。如君不蒙弃在下,在下斗胆提议,我们结为异姓兄弟如何?”
“阁下的提议甚好!”叶仕欢答应得很爽快。
在前世,他曾结交过的异姓兄弟,没有一百也不下五十,这些都是巩固商业同盟的正常手段,只要对方有心,而他又不讨厌,他都能接受。
两人相互告知年龄,最后贝锦程年长,为兄,而叶仕欢则碍于宿主的年龄,沦为了弟弟。
不过叶仕欢对此也不在意,哥哥弟弟,不过是个口头称呼罢了。
“如此喜事,当要庆贺。”贝锦程看起来很是激动,从怀里拿出仅剩的熟肉干,与叶仕欢分享。
叶仕欢见此,也乐然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