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知道雷枫在追击蒙哥的过程中,经历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巅峰对决,更是在生死边缘走了一遭。
带回来的消息很简单:蒙哥死了,死无全尸。
那么……
苏莜莜觉得脑袋都大了三圈,她明白蒙哥为什么会死无全尸,可身为警察她跟雷枫不一样。
警察办案要讲证据,有什么证据证明是蒙哥投毒?
即便能证明,不也死无对证吗?
“现在怎么办?”
听到雷枫说蒙哥死了,连尸体都不可能找到,苏莜莜傻眼了:案子确实破了,可问题是只有他们知道案子破了,知道罪魁祸首得到应有的惩罚,然而这种结果是不可能对外公布的。
别说对民众公布,跟省里都没办法交代,难道要告诉省厅那边,说凶手是个拥有毒素异能的人,已经被雷枫击毙了?
“这还不简单,不是有现存的么?”张扬撇撇嘴笑道。
“什么意思?”苏莜莜一愣。
“李小光。”
“他……不行!”
苏莜莜当即很严肃的否决,沉声说道:“投毒是蒙哥的个人决定,跟他没有直接关系,我的指责是查明真相还人清白,这种卑鄙无耻的栽赃行为,跟那些犯罪分子有什么区别?我是警察!”
听到她这番义正言辞的话,碍于她是雷枫的女朋友,张扬并没有反驳,心里却很不以为然。
“莜莜,我来告诉你,这么做跟那些犯罪分子有什么区别。”
一边是好兄弟,一边是女朋友,雷枫不会偏帮某一方,只会站在客观的角度:“李小光确实不是直接行凶者,投毒也不是他的本意,但如果不是他找到蒙哥,会有接下来的这些事情吗?”
“这件事毕竟不是他策划和执行的。”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他这应该算是教唆犯罪吧?更何况,他的出发点虽然不是杀人,但也是害人——他想整自己的父亲,不是吗?”
诚然,李小光不是投毒的主谋。
因为李德财不给他零用钱,找蒙哥帮忙整自己老子,投毒只是蒙哥一个人的决定,但说到底他还是唆使者。
“这……”
苏莜莜皱了皱眉头,转而摇头道:“确实有教唆的成分,但他的初衷并不想杀人。另外他还不满十八周岁,还是个少年,如果让他背负这么多……因为未满十八周岁,他不会被判死刑,在减刑的情况下,等他从牢里出来,他这辈子就毁了——所以,我觉得这么做太不公平,他还年轻……”
没满十八周岁?
那又怎么样?
其实雷枫对所谓的法律,很多方面都觉得很可笑:未满十八周岁就不会被判死刑,未满十四周岁甚至不会被判刑。
像李小光这种人,哪怕他没有直接参与投毒,平日里的那些所作所为,足以证明他是个社会毒瘤。
“不公平?我觉得他死一次都算少的!”
雷枫有些生气了,他声音变得冰冷起来:“对他不公平?那些死者呢?几十个无辜者中毒身亡,这对他们公平吗?他们犯了什么错?就因为李小光想整自己的父亲,几十人白白搭上性命?年轻?这更加可笑!那些死者里面,年龄最小的只有几岁,他们比李小光更年轻。如果因为年轻就要给予悔过的机会,谁给那些孩子机会了?!”
难道那些被害者就活该去死?数十个无辜者中毒身亡,难道不需要有人偿还?
悔过自新?
如果换成别人这么对雷枫说,他非得扇对方几个大耳刮子:先不说李小光会不会悔过自新,即便悔过自新了又怎么样?用数十名的生命为代价,换取他的悔改,那些人就白白死了?
如果说投毒的是个,只有几岁的懵懂孩子,对做坏事还没有一个概念,还可以说悔过自新。
李小光已经快十七周岁了,他懂得杀人犯法,他懂得礼义廉耻,他懂得忠孝仁义,他凭什么不该负责?
任何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才是雷枫的行事准则!
看到雷枫明显愤怒的神情,苏莜莜倒是没被吓倒,只是她不得不正视男友所说的这些话。
是的。
站在法律的角度,站在她身为警察的角度,李小光不应该被这么处理,可如果站在公理正义和道德规范的立场,雷枫说的这些又哪句不对?
关键在于,虽然自己现在还是警察,然而接触的人和事都不一样了,不能继续像以前那样想问题。
坏人就应该受到惩罚。
正义公理必须声张。
有时候,法律并不一定都是对的。
她不得不承认,雷枫曾经说的那句话很对,只有处于内心的道德准则,才是真正的衡量标准。
“对不起,我……”
苏莜莜是个勇于承认错误的好姑娘,她一点也不矫情的承认错误,转而皱眉道:“那他死不承认我们也没办法啊,就算暂时屈打成招,这种刑事案件必须得上法庭,到时他肯定会翻供。”
“这……”雷枫有些犹豫了。
“叶倾城那丫头最擅长这个,她布置的假象警方也查不出来了。”张扬嘿嘿笑道。
“只有证据也不够完美,还得他认罪才行啊。”
“这个简单。”
很快,几个人来到一个没有安装监控设备的空置房间,然后把已经被抓起来的李小光押来。
别看这小子整天耍流氓,一副很了不起的样子,在真正的狠人面前立马怂了。
不需要用什么十八般酷刑,只是一顿暴打立马认罪。
等到庭审翻供?
等不到了!
雷枫直接提着李小光,在他惊恐尖锐的惨叫声中,从窗户把他丢了下去。
这种整天不学好到处耍流氓,甚至找黑社会对付自己亲生父亲的逆子,活在世上就是个祸害。
况且,那数十名受害者的冤死,只有蒙哥一个人远远不足以偿还,无论李小光有没有直接参与,但如果不是他找到蒙哥,这些无辜者也不会死。
他,没理由活在世上!
有了他的认罪书,这个案子就可以结了,再加上死无对证,投毒的罪名必定稳稳扣在他头上。
这样一来,这起投毒案也算有了个结果。
最重要的是,如果按照法律程序走,李小光虽然会被判刑,却因为非直接策划和参与,再加上未满十八周岁,顶多也就判个三五年——以他所做的事造成的后果,死一次都不够好吧?
因此,直接从窗户把他丢下去,在让案子有个了解的同时,也给了那些死者一个圆满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