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你一千骑兵!”杭.杜阿站起身来,拍了拍黑发少年的肩膀:“哈夫曼贝伊是我们在埃及遇到最难对付的家伙,千万别小看他了!”
五月底的埃及正是一年最为荒凉的时候,距离尼罗河水泛滥还有快一个月的时间,两岸的土地上早已收割完毕,只有大片大片裸露的土壤,唯有椰枣和棕榈树还有少许绿色。在三十摄氏度以上高温的炙烤下,尘土飞扬,如果从空中俯瞰下去,整个埃及仿佛都笼罩在一层淡黄色的轻纱之下。
不难想象在这种情况下行军的艰辛,为了激励士卒,中臣镰成并没有骑马或者骆驼,而是像一个普通的士兵那样徒步行军,在离开阿斯旺的第三天下午,他终于遭遇了第一波敌人,叛乱的村民们挖断了道路,并在狭窄的地方修筑了壁垒。按照前哨的判断,敌人有两千以上,除了长矛、长柄镰刀等冷兵器之外,还有少量的火绳枪,这些应该是哈夫曼贝伊事先散发给农民的。中臣镰成立刻下令炮连用实心弹轰击壁垒,经过两次齐射后,壁垒就被打开了缺口,上了刺刀的步兵在号角声和军官们的激励下冲了上去,将数十个还坚守壁垒的抵抗者刺死,然后骑兵从缺口冲入,追击那些丢下武器逃走的人,他们挥舞着马刀将许多人砍倒在地,剩下的大多数人被赶入尼罗河中只有少数人得以逃生。
“殿下,我们赢了,不费吹灰之力!”一名侍卫笑道。
“嗯,只是一群农民,这可不是什么荣誉的胜利!”中臣镰成不屑的笑了笑,从内心深处他更希望和那些马穆鲁克刀对刀,枪对枪的杀上一场,而不是屠杀这些被煽动起来的农民。
仿佛冥冥之中的神灵听到了中臣镰成心中的愿望,此时在兰芳社军队的后方升起战马疾驰的烟尘,显然那些叛乱农民不过是吸引中臣镰成注意力的诱饵,那个狡猾的哈夫曼贝伊将自己的军队隐藏在不远处的一片棕榈林中,等到敌人分散了兵力之后,他再来落在后方的炮队。
“快,吹号角,让骑兵们快回来!”中臣镰成大声喊道,不过他并不指望那些刚刚募集来的贝都因骑兵有这么好的纪律性,他更把希望寄托在自己这两个联队的步兵手中,他立刻下令队形变为空心方阵,将六磅炮连保护在其中。
“无需慌张,第一排的人蹲下,把刺刀指向斜上方,后面两排的步兵装填子弹,等待军官的命令瞄准射击!”联队长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仅凭烟尘的多少、高度他们就能判断出敌人的骑兵不少于一千骑,他飞快的将指挥官的命令转换成一连串口令,士兵就好像在检阅场上一般,准确的执行命令。他们肩并肩侧立,有条不紊的装填药子,夹紧火绳,然后将枪托抵住肩膀,等待着上司的口令。而炮连连长则依照条例将炮手推到空心方阵的四角——那儿是最有利于发挥霰弹威力的位置。
但出乎中臣镰成意料之外的是,最先冲过来的并非那些装饰华丽的马穆鲁克骑士,而是成群结队的黑人——依照兰芳社的标准,这些黑人几乎都是赤裸着的——赤脚、头顶剃光、只在腰间围着一条布裙,他们一边大声呐喊,一手拿着梭形的盾牌,一手拿着短矛,朝这边冲过来。
“开炮!”
随着尖利的哨音,位于空心方阵的三个角的六磅炮先后开火了,冲在最前面的不少黑人们仿佛撞到一道无形的墙上,仰面倒下。但后面的人仿佛没有察觉,继续呐喊着朝这边冲过来。炮手们赶忙将六磅炮拖入人墙内,然后重新装填,火绳枪手们也连放了两排枪,待到浓烟散去,中臣镰成看到敌人的行列已经稀疏了许多——但这并没有让脚步变得迟缓!
“刺刀——!向前——!”
空心方阵的一面开始缓慢的向前移动,寒光闪闪的刺刀浪潮迅速将剩余的进攻者淹没了,但他们这一次并没有束手待毙,他们向步兵的人墙投掷短矛,其中一支投矛甚至朝中臣镰成本人飞来——多年的苦练发挥了作用,黑发少年轻巧的一跃,就避开了这拼命的一击。
“拙劣的进攻,但士兵很勇敢!”中臣镰成对这些陌生的敌人做出了评价,讲武堂可能是当时全世界对于操典最为重视的军事系统了。在进入讲武堂第一节课就开宗明义的指出军队是有组织的暴力工具,战场上军队中每一个人都必须作为组织的一份子,他的前进、后退、射击、拼刺都必须在军官的指挥下进行,个体的勇敢必须服从军队的秩序。作为军官,最重要的能力就是把上级的意图转化为一系列的命令,让手下的士兵完成相应的战术动作,从而完成上级的部署。这一军事学说在战场上的表现就是兰芳社军队高度的协调性,虽然往往在总体人数上处于劣势,但却总是能通过多支部队配合,在决定性的地点占据数量上的优势,从而夺取胜利。相比起来,方才那些黑人士兵的进攻虽然占据了突然性,但士兵们惊人的勇气却被指挥官的笨拙浪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