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呼~”张易一修练起来,就忘记了时间,当他全身心投入到修练之时,他的灵魂是空冥的,也能忘掉一切。
这也就等于入定了,只有真正入定修行的人才这样。
修行浩然正气篇不但要运行经脉周天,还要浩然之光配合才行,必须睁开浩然之眼,然后射出浩然之光,然后运行经脉周天之时,那些浩然之光才会随着自身经脉运行,似乎在吸收自已的浩然之光一样。
大约入定修练了四十九天的时间,张易的经脉运行周天也是四十九个周天而已。
这个浩然正气周天运行的特别慢,一天时间也才能运行一个周天而已。
而四十九天之后,他也感觉自已的丹田外面多了一层淡淡的光晕,那是浩然正气凝结而成的光晕,非常薄,只有一小层,四十九个周天,也仅仅积累了这么一小层。
而这一小层淡淡光晕,则是浩然正气篇中记载的阳神一层。
四十九天,他达到了书中所描述的阳神第一层境界,而这层境界所对应的淡淡光晕也叫做元阳之气!
没错,就叫元阳之气,书中描述,这种元阳之气可克制一切阴邪之物,这是至刚至阳之气,阳神之气的最初积累。
阳神境,共有十二个境界,三十六个小阶段,现在他算是阳神一层的初级阶段。
张易其实很好奇这浩然正气,这元阳之气是干什么的,到底有什么用,因为浩然正气篇中并没有记载,只有修练方法。
而什么又是阳神呢?世间只有阳神拥有浩然之气吗?
他不明白,也不知道浩然正气到底历不历害。
当然,正气篇中有记载着浩然正气的运用之法,那就是将修练出来的浩然正气运用到刀气剑光或拳风掌刀之上等等等等,和罪业之火,永生之火的运用方式差不多,都可以外放杀敌的。
“元阳之气,出。”他沉声一喝,手掌一翻时,整个右手掌上立即涌现出一层淡淡的紫光。
没错,那元阳之气在手掌中呈现时,竟然是紫色的,大紫之色,非常漂亮。
不过他手掌上也仅仅有一小层罢了,而他闭目感应时,发现这一小层的大紫之气中,似乎蕴涵着高温热闹,也蕴涵着一种滔滔刚阳之息。
这是真正的元阳之息,恐怕用这紫气来杀个小鬼,或者是斩杀精神能量体之类的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用来采阴补阳也是绝佳之物啊,一夜御十女,用这种元阳之气一夜可御千女而不倒啊,克阴啊,啥女人都受不了吧?”张易咂咂嘴,先不管这元阳之气强不强大,用它来双修那绝对会美妙滋味!
“嗯,太薄,太薄,书中记载,阳神大成之时,紫光遮日,天地之间都会荡漾在浩然正气之中。”
“而现在这一丝元阳之气都无法外放,只有薄薄淡淡的一小层而已,而且……而且……越来越淡啊!”张易立即收了紫气,因为他发现自已用四十九天积累的元阳之气,随着他释放出来后,正在快速减少,就这么大一小会儿,他丹田中的那一小层已经变得非常稀薄了,看不清的样子,这就是消耗!
“靠,这么大一小会儿,就差点让我四十九天的苦功白费,这尼玛的是什么狗屁的阳神?”张易心有余悸,这个阳神似乎很难修练呢。
不过他也知道,紫血珠不会无地放矢,事实证明,每一项神通都是有用的,就算是前期无用,但后期也会有用。
所以他咬了咬牙,然后继续入定运行周天,持续积累元阳之气!
浩然正气篇的周天运行是缓慢的,一天时间才一个周天。
不过张易也知道这是他刚刚修练,还不熟练的缘故,等以后越来越熟练之后,周天运行的时间肯定会缩短的。
他静下心来,继续修练,而这一次,他竟然闭关一百八十余天,大半年的时间才缓缓转醒。
丹田中的淡淡光晕明显加厚了一层,还是元阳之气,也还是阳神一层,不过却达到了一层中段。
这也算是不小的收获了。
还有就是,他也发现,自已运行浩然正气周天之时,也会带动丹田的运转,所以这也等于是在修练的,这一百八十天的闭关,似乎他只差临门一脚就达到永生四层了。
差一点点,差一层膜还没捅破,随时都可能进入永生四层的境界。
张易知道,这是好事,这等于双修的,修练阳神时,还能顺便增加修为,所以以后他会经常闭关修练,争取每天都要抽出一点点时间来完全自已的课业。
“嗯,两百多天了,也不知道外面怎么样了。”张易悄悄将神念从碧海云天探了出去,发现外面晴空万里,天气大好。
“对了,还有那骨灰和手指。”张易没急着走,而是又看向了那俩陶罐,自已吸了那眼珠子就再开血珠,而那两个罐子里还有一根手指以及一堆骨灰,那手指和骨灰也绝对是好东西。
张易眯着眼睛想了半天,最后把两个罐子埋了起来,紫血珠对那俩罐子没反应,所以那就先不要动,等以后打听清楚了再弄也不迟。
“嗯,先出去看看什么情况,至于水云间,不去也罢,那里指不定有什么危险呢,老子现在不缺造化,而且那少女的珍藏就有五行神石,还有各种药草,足够炼制因果造化丹了,所以……所以出去打听一下,如果天下太平,那就帮孟小白把东西偷了吧,然后就再不掺合这里的事儿。”
张易打定主意,悄悄飞出的碧海云天,然后向着水云间相反的方向飞行过去。
两天之后,张易进了一个雪山下小镇子里面。
他闭关二百多天,再出来时,似乎季节变化了,外面有了风雪,很多地方都大雪封山了。
那小镇子不大,依山而建,大约三十多户人家的样子,不过镇子里似乎是进山的必经之路一样,有一家很大的客栈。
张易早就换了一套锦袍,弄了张黑毛披风,绒皮帽,踏着鹿皮靴,甚至还弄了两撇八字胡。
他推开客栈的大门走了进去,然后立即有美酒和烤肉的香味传来,屋子里面也热浪滚滚,大约三十几个人在这里打尖喝酒。
看到他走进来,很多人都投来好奇的目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