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朝富商闻言,急忙道:“我要成为m国公民,你要保护我的生命健康。”
m国总统诡异的一笑道:“先生你现在已经是m国公民了,你的生命也由我国特工保护。感谢的你的慷慨。不过我们m国不要天朝币,您要支付八百亿m币。”
天朝富商闻言,脸色大变,心中把m国总统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要知道m币和天朝币的比例是6:1。虽然都是八百亿,换成m币可就是变成了六倍之多。天朝富商咬了咬牙,为了保命,道:“总统大人,我愿意捐赠八百亿m币。”
“愿上帝保佑你!”m国总统带着虚伪的微笑道。
轰隆隆,刹那间m国n城阴云密布,电闪雷鸣。一些有眼力的修者知道这是天地异象,应该有巅峰强者降临,并且展开气息才会如此。
突然间,就在总统办公室,凭空出现一个黑袍人。黑袍人一出现,几名特工举起武器,包围了他,叽里呱啦的说了一通的鸟语。像任千寻这样的“学庸”,是听不懂的。
下一刻,有一种五彩颜色光彩陡然展来,半径千丈内的所有人如同身负数十倍的重力一般,齐刷刷的摔倒在地,站不起,一时间连血液的流转都慢了些,体质弱些的人已经难以呼吸。可在这范围内,只有黑袍人、天朝富商、m国总统三人却站立如常。
“你是恐怖分子吗?做恶事,上帝会惩罚你的。”m国总统倒也是一个人物,此时表面维持冷静,还想要劝说黑袍人。
“冤有头债有主!我只杀他。”黑袍人丝毫不买所谓m国总统的账,视他如无物。
“不要再造杀孽了。回归上帝的怀抱吧。叽里呱啦。木西木西。帕拉帕拉。”m国总统不停说着鸟语,不知道说些什么。
“你再聒噪,我就送你去和上帝喝茶。”黑袍人不耐烦的道,说话间凭空浮现了几道血色的剑气,嗡嗡作响,一瞬间架在了m国总统的脖颈上。
“我还不想见上帝的。”m国总统讪讪的道。在m国人思想里,只有人死了才会见上帝的,他自然明白黑袍人说的“送你和上帝喝茶”的含义。
“我火神来也!”一道火焰高速飞行,转眼间就进入了此处,最后那火焰渐渐熄灭,隐藏在那火焰之下的竟然是一个金发碧眼的男子。他的修为是先天后期,想来他就是赫赫有名的m国的护国先天火神了。
“你是何方神圣?敢劫持我m国的总统?”火神十分霸气道。“放开总统,我可以让你死的痛快一些。”
真是不作死,不会死。这话形容此时的火神太恰当了。黑袍人没有说话,手一挥有一万道血色的剑气喷涌而出,剑吟阵阵,发出一种奇异的声响,像极了战场震天的杀声。不到一瞬的时间,一万道血色剑气铺天盖地,围绞火神。
“万剑纵横,你是任千寻大人?”火神一眼认出了这招式,连忙身化火焰抵挡万千剑气。不过数息的时间,那火焰被剑气打的近乎熄灭。火光一闪,那火焰再次变成人形,赫然是火神,他此时全身衣衫褴褛,剑痕无数,狼狈不堪。
“多谢任千寻大人,手下留情。”火神战战兢兢的道,说着朝着黑袍人一拜。
“我不介意送你和你的总统一起和上帝喝茶。”黑袍人冷冷道,接着说了一个“滚”字,那火神如蒙大赦,暗道晦气,化作火焰遁光离开是非之地。
“杀!”黑袍人大喊一声,有万千血色剑气陡然出现,立在他身旁的空中,剑鸣不断,蓄势待发,接着一道血色剑气出列飞出,朝着天朝富商而去,直接割下一片肉,接着第二道血色剑气又割下第二片肉。如此这般,万道剑气硬生生的割了万道,天朝富商在挨最后一道剑气时才死去。很显然,黑袍人对于剑气力度把握已经入微,完美无缺。杀人在他手里,俨然成了一门艺术。
“第六万三千八十三个!”只留下一道声音回荡在天空里,黑袍人早已经不见了踪影。
。。。
就这样,在世界各地一群人,不管是躲在地下密室,隐藏在黑夜中,结伴而行,光天化日之下的公园大街上,警察局的值班室,修者修会,军方秘密基地,m国总统办公地方,等等等等,总之在世界各地,无论躲在哪里,有什么势力庇护,黑袍一现,他都难逃一死。
黑袍诡影,杀人无数的事件,迅速在世界各地流传开来,各方的媒体头版头条都是围绕着这个杀人狂魔黑袍人的。黑袍人的身份,自然引人遐想,有许多的猜想都被否定。只有少数知道黑袍人身份,但都十分默契的保持沉默,当然管不好自己嘴的都会灭口。
就这般,黑袍人辗转全球杀人,据统计有十万九千七十三人。根据世界各地警方和政府的调查,被杀的十万九千七十三人,死的方式有两种,一者很惨,二者很痛快。有人被扭下头颅,有人被斩成肉块让野狗吞吃,有人被硬生生的掏出心脏,有人被被雷电劈的面目全非,有人被巨掌排成肉泥,有人被劈成两半,有人被千刀万剐。总之杀人手段五花八门,残忍无比。这些被残忍手段杀害的人都参与了任氏一族的灭门案。那些死的痛快的,竟然是参与任氏一族灭门案的五服内的亲人。黑袍人杀人也有自己的一套准则。
就这样,谁是黑袍人,早就不言而明了,可是全世界都保持沉默,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讨伐审判黑袍人。这就是实力,凌驾于规则之上的实力。强者缔造规则,弱者遵循规则。就是个浅显,不想承认,但又不得不承认的事实。
。。。
“最后一个人。”黑袍人快速的斩杀一人后提着一把血色的宝剑,看向天空道。
“第一阶段的复仇结束了,所有参与灭门案的凡人都被我伏诛了。但是还有许许多多的修者参与其中,依然活在这个尘世间。血债唯有血来偿。”黑袍人说话间脱下了他的黑袍,他是五官标致,堪称绝美的少年人,却长着一头胜雪的白发,在微风的吹拂下,飘飘微动,有一番说不出的风采。
ps:作者专区出了问题,现在才打开,两章一块上传。最近这几章黑袍人复仇写的残忍血腥,但是我是用写实的。怎么说呢?任千寻归根结底是一个年不满二十的少年,妻子父母家人所有的亲人甚至朋友都被杀。经历了灭门惨案,他的心理已经扭曲了,所以残忍和血腥就变成正常的。换做大家,被灭门,又有几个不想复仇。当然他的心理会变得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