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你这是怎么了?”
听到响亮的喷嚏声,高大男人抬起晒得黝黑的脸,带着几分戏谑的关切,睨向那个穿着素净女装,裹着头巾,正喝着当地牧民送来马奶的人。
后头十来个平民装束的男子闻言无不闷笑,他们看似闲散的或坐或站,整体就象是个普通的商队。
而听到他的话,那唯一穿女装的人抬起脸来,虽然包着头巾,可那张脸依旧是惊人的俊美,只是苍白得厉害,显是大病初愈,不过那双黑曜石般的双眸却是迅速泛起一抹愠意,带着凛冽的杀气,哑着嗓子低吼,“老子是男人!男人!”
公孙弘一本正经的指责,“媳妇,你粗俗了。”
欧阳康把马奶喝完,将碗砸了过去,“老子这是近墨者黑!跟你们这帮兵痞子讲斯文,才是浪费!”
公孙弘长臂一舒接了碗,另一手想去摸他的额,却给欧阳康一巴掌拍开,没好气的道,“我没烧,刚才估计是我媳妇想我了。”
公孙弘露出一个受不了的表情,“你能不能别再提你媳妇了?我们都知道你有个会做饭的好媳妇,我们都无比的羡慕妒忌,这总行了吧?”
欧阳康忿忿翻个白眼,才想刺他两句,忽地就见那好心的牧民大妈又端着吃的过来了。
他忙收敛了表情,给公孙弘递了个眼色,自己继续扮虚弱。其实也不用装扮,就他那张脸,一看就是骗不了人的。
那天的混战中。欧阳康中了一箭,要不是公孙弘见机得快,把他救了出来,搞不好欧阳康一条小命真的要断送了。
不过就算是带着军中最好的金创药。欧阳康也是大病一场,昏昏沉沉烧了十多天,吓得公孙弘差一点就决定放弃任务,提前回大梁朝了。
幸好欧阳康到底还是挺了过来。只是他的相貌太过俊美,尤其病了之后,添了几分阴柔,走到哪儿人家都以为是女扮男装,兼之又要养病,公孙弘干脆趁他昏迷,给他换了女装,假扮夫妻掩了耳目。
不过这样一来,倒是给他们省了许多麻烦。毕竟带着女眷。总会让人放下不少戒心。何况又是个貌美如花的女眷。就更加招人同情了。
就象刚刚遇上的这户牧民,那家的小儿子一看欧阳康,两眼就直了。连家里的老阿妈也喜欢这个漂亮得象天仙的“小媳妇”,拿了家里好吃好喝的来招待。心疼得跟自己闺女一样。
可欧阳康毕竟是男子,要跟人说多了话,难免不会露出破绽,是以公孙弘忙挡在前头,赔笑道,“大妈,这才要洗了碗还来呢,您怎么又给他做上了?这也太麻烦你们了。”
老阿妈和善笑道,“不麻烦的。知道病人吃不动牛羊肉,这是拿炒米煮的肉粥,你给她尝尝。”
长得好看就是占便宜啊。
话说公孙弘吃牛羊肉也吃烦了,好容易见着碗粥,眼睛也有些发直,可到底只能偷偷咽着唾沫把粥递给后头那位,拉着老阿妈攀谈起来。
“我们一路走来,那边都在打仗,你们这边的日子倒是还好。”
老阿妈叹道,“有安生日子,谁愿意打仗啊?我们这一带也是运气好,去年没怎么受着雪灾,家里的日子还过得去。不过他们那边一打,过往的商队就少,我们想换些盐巴布匹都没有了。我还想问问你们,可愿意跟我们换?”
“可以呀。”公孙弘手一挥,顿时有手下拿了盐过来,“布匹我们是没有,但盐还是有一些的,还有些药材,你们可要换么?”
“要换,要换的!”老阿妈非常高兴,忙吆喝着把小儿子叫了来,捧出家里的裘皮和肉干跟他们交换。
欧阳康虚弱的道,“那能不能换点炒米?这个炒得真香。”
公孙弘异常赞同,他闻着也想吃了。
老阿妈笑了,“这个值什么?我送你一袋就是。再给你些奶疙瘩,你可以拿了拌着吃。”
公孙弘忍不住觍着脸道,“那您多给一些,我们还是算换的吧。”
那倒也行。不过老阿妈家的炒米不多,要拿来换就不够了。公孙弘说不着急,老阿妈赶紧回去做了。
这边趁公孙弘挑皮子的工夫,欧阳康捏着嗓子,跟那家的小儿子搭上了话。
就从自己吃的炒米怎么做说起,问他哪些地方能种,产量有多少,平时交换是个什么价钱。
那小子难得跟美人搭上话,激动得恨不得把肚肠都翻出来,不用欧阳康开口,他就滔滔不绝的讲起这些地方的风土人情。
包括眼下他们旁边的这条河其实是条季节河,等到秋冬就会不见,来年开春也不一定就是这个样子。
不说欧阳康,连公孙弘也听得极其认真,还问,“那到时你们吃水怎么办?赶着牛羊找?”
那年轻人心无城府的告诉他们,有时这条找不到了,还有别的河。根据祖祖辈辈几百年传来的经验,大致循着几个方位去找,总能找到水源。
还有什么“山扭头,有水流”,“两山夹孤山,常常水不干”,这些草原上找水的窍门,也都毫无保留的告诉了他们。
借口等老阿妈的炒米和奶疙瘩,他们跟着这家人多住了几天,把附近的地形地貌都弄清楚了,这才告辞奔向下一处。
临走的时候,欧阳康悄悄的多拿了一包盐放在老阿妈帐篷里。
或许他们是骗子,但那也是为了保卫自己的国家和百姓。如果有可能,他也希望永远都不会用上他打探到的这些消息。
只是离了这里的第一顿饭,公孙弘就要求煮一顿用炒米煮的粥。连奶疙瘩也不放,只放和大家一起去挖的野菜,好好改善下生活。
这个没出息的!欧阳康鄙视的横了他一眼,自己端着煮好的炒米粥,牵着紫霄,躲到一边去吃了。
小心翼翼的从大师兄背上的搭裢里偷偷取出一只铁皮罐子,悄悄打开盖子,往碗里倒了些咸菜。
感谢他聪明美丽又可爱贤惠的未婚妻,走前怕他吃不惯草原饮食,变着法儿给他做了各种咸菜泡菜,全部让石铁匠打了一个个的小铁罐子分装起来,以延长保质期。
只可惜战乱那夜,大半都遗失了,只有放在紫霄身上的几个得以幸存。
不过之前欧阳康每拿一个就被公孙弘抢一个,逼得他只得藏着最后一个,骗他说全吃光了,才得以保留。每回趁人不备,拈上那么一两根解解馋,好象就能瞬间把他带回未婚妻的身边,重回那好吃好喝的时候。
闭上眼,叹口气,欧阳大少是真的好想家。
记得从前自己有点不舒服,念福总会变着花样给他煮好吃的。就连喝碗粥吃个面,都是花样百出。
吸溜下口水,真的好想她做的清蒸鳜花鱼,韭菜炒鲜虾,竹笋腌菜炒肉沫,还有那么多那么多的点心小吃……
“你在干什么?”
欧阳大少想得太过入神,连公孙弘来到身边都没反应过来。才一闪神的工夫,手里最后的半罐咸菜就被抢去了。
“好啊,你不说早没了吗?怎么还藏着?”
嘘!嘘!这回欧阳大少拼命打手势也来不及了。
“什么东西,还藏着什么好东西?”
公孙弘意识到不妥已经晚了,他精挑细选的那帮子得力兄弟们已经一拥而上,很快就把那半罐子咸菜抢了个精光,给他连个渣都没留下。
公孙弘忧伤了,他还是老大吧?怎么都敢上他碗里抢食了?
旁边,欧阳大少又阴森森的开腔了,“这点子咸菜也值得抢?真是没出息,你们没试过我媳妇做的咸菜豆腐煲吧?那才是一绝呢。”
……
所有的人欲哭无泪,大哥,你行行好,能不能不说了?
可想捂着耳朵又舍不得,光是听着那些诱人的美味都让人垂涎三尺啊!
而忧伤的公孙弘一脸苦大仇深的在旁边补充,“我吃过她媳妇做的烤肉,那个好吃,连舌头都能吞下去……”
不就是抢你们一点咸菜吗?至于吗?至于吗!
※
京城。
虽然早已有了思想准备,可听昌乐带回欧阳康的噩耗还是让人十分难过。
自墨云回来,念福足足有五天都足不出户,连心爱的厨房也没心思下了,从早到晚坐在房中,认认真真抄了一厚沓经书。
这日正想亲去宝光寺供奉,再给欧阳康点一盏长明灯,翠蓉不得不提醒道,“郡主今日还是别出门了。”
怎么?
翠蓉就知道她忘了,事实上,整个平王府都没人愿意记得这档子事。
“今天,是阮姨娘过门的日子。”
嘁!还当是什么大事,她要进门就进,谁还怕她不成?
看她那表情,翠蓉道,“郡主要去礼佛,还是挑个好日子的好,何必让那种人给冲撞了?”
这话倒是有理,念福把迈出去的步子又收回来,“这阮家几时送人上门?”
翠蓉道,“应是晚上吧,王妃说让晚上摆桌酒的。”
既然老妈都有安排了,那念福就不操心了。
等到傍晚,晚饭过后,阮夫人才让人把关了数日的阮菡雁带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