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溜烟回到宿舍,刘易守开始整理自己的收获,99积分加6(杀了六个人)加15(杀灵怪)共120积分。
也没什么好兑换的东西,正打算兑换成灵能金属时,刘易守一拍脑袋。
忘记了,马上要放假了,现实中的很多物资都没有,万一有多个紧急任务,物资用完了没有积分兑换就歇菜了,还是存着比较好。
第二天,刘易守几人收拾好东西坐上了回江一燕家的校车。
回去的路上江一燕一直低着头,心情很是压抑,烦躁,心慌,自卑,然而更多的却是恐惧和迷茫。
即使现在已经是一个有点儿能力的英灵战士还是如此,父亲犹如一座迈不过去的大山压在江一燕的心头,压的她喘不过气。
听母亲说,父亲幼稚而薄情。结婚后没几个月,好赌好酒的本性就不再隐藏,开始十几天不回一趟家。
母亲怀孕的时候,经常因此动气、掉泪,但换来的是他越发不愿意回家。后来在产床前看到我,父亲嘟囔了一声“是个丫头啊”,就走了。
从记事开始,江一燕就很不喜欢放寒假过春节了——乱糟糟,忙哄哄,带着一种腐臭气息的春节。
父亲总是喝醉,平日里父亲出外吃饭并喝醉的频率可能是一个月两三次,在可怕的春节,一周有四五次。
每次喝完酒就被人驾着回来,摊在地上,身上蹭的灰扑扑的,到处打滚,撒泼,自言自语,骂我们,发酒疯,打我们,砸东西。
然后恐吓母亲和我,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每次他恐吓母亲和我时,看到我们害怕的样子总会咧着嘴露出大黄牙是很开心的样子,像是一个吃人魔鬼似的。
记得有一次,他喝了点酒,不是很醉,就是轻微的,一回家就对母亲毫无理由的破口大骂。
那时候是春节,还有其他亲戚在,他当着众人的面就要打母亲,被拦了下来。
晚上所有人回家后,他跟个神经病似的跑到房间打了母亲两个耳光。
过了一会还拿了一把菜刀上来扬言说完砍死母亲和我,说要死一起死,我们十分害怕的跑了出去。
父亲又犹如阴魂一般紧跟着着,时不时的露出魔鬼般的笑容。
后来长大一点儿后,还当着江一燕的面看不干净的视频,时不时的用一些复杂的目光看着自己。
所以从小到大,在家里,江一燕最喜欢的地方是厕所,经常一待就是一个小时,不是因为其他,而是因为在这儿看不到他的变态的目光。
再后来,母亲受不了了想离婚,可父亲总是冷笑一声:离婚了,会让孩子一分钱得不到,不会给钱读书。于是母亲就一直忍到了现在。
思绪纷飞中,刘易守等人来到了江一燕家所在的城市康南县,在江一燕的带领下,众人来到幸福小区28栋楼下。
“嘭嘭”楼上传来一阵间隔三秒的剧烈的声响,楼梯的金属扶手不断的晃动。
楼梯间内冯子风眉头一挑有些懵逼:什么情况,刚想说话就见刘易守轻轻的摇了摇头指了指前面一步一步走的江一燕。
她咬着嘴唇,满脸委屈,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一滴一滴的滴在楼梯上。
那熟悉的声音敲门声她从小听到大,原本以为已经长大的她不再惧怕,却不想对那阴影的恐惧早已经融入骨髓。
这时楼上传来的怒斥解决了冯子风的疑惑。
“为啥子不给老子开门?MMP我在外面敲了足足有十分钟!你是不是故意不给老子开门的,装听不到?装疯!”
江一燕加快了脚步,似乎预感到什么,众人紧随其后,来到六楼她家,不知道应不应该称之为家,暂时吧!
透过门口刘易守等人看到一个面红耳赤,浑身酒气的中年人把一个两鬓白丝的中年女人推到在地。
中年妇女的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抱团坐在沙发一角,中年男人单手叉腰站着,喋喋不休地对她进行讨伐。
门口的脚步声吸引了他的注意力,看到江一燕等人走了过来,他气焰更是嚣张了。
摇头晃脑的咧嘴一笑:“哟,这不是我家宝贝女儿回来了吗?来爸爸抱抱。”挺正常的一句话,从他说出来却特别猥琐。
这时江母也发现了刘易守等人,有些哀求的眼神看着江父:“今天燕子有朋友来,我们先回屋,到时候你想怎么都行,好嘛。”说着鼓足了勇气抓住江父的胳膊想把他给拉走。
江父东摇西晃的一把推开江母,顺手抽了一耳光:“咋地,嫌弃老子给你丢人?”
说着转头看着刘易守等人指着曹正歪着头有些迷糊的说道:“你小子,看着眼熟,我见过。”
想了想:“哈哈,就是那个总追我女儿的娃子,行,没有问题,二十万,她就是你的了。到时候随你怎么折腾,嘿嘿~”
刘易守等人顿时感觉一阵恶心嫌弃。
江父目光转动,突然脸色一变,一巴掌拍在桌子上:“你们,几个是谁?什么眼神?看不起我?我弄死你们。”说着便起身拿刀任凭江母怎么拦都拦不住。
江父醉醺醺的一把踹开江母怒骂道:“你个贱货,自己家人不帮,帮着外人,老子第一个砍死你。”说着抽出了菜刀就想砍过来。
江一燕立马哭着跑过去一把推开江父:“妈。”
江父晃了晃脑袋怒骂道:“嘿,你养不熟的狼崽子,连你也敢打我了?翅膀硬了?老子今天废了你。”说着持刀晃晃悠悠的砍了过来。
这时,刘易守神色微动,冲了过去一把拉下江一燕反击的手,背对着江父,咬着牙任由这一刀砍了过来,顿时后背就红了。
所有人都是一愣,这一刀如此简单无力怎么会伤的到刘易守呢?
冯子风瞬间扑了过来:“阿正,你没事吧!你怎么不躲呢?”
刘易守摇了摇头:“没事,行了,把他抓起来吧!现在主动权在我们。
持刀故意伤害的量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攻击学生,军人则属性情节严重,送警察局吧!”
曹正一怔:“你就是为了这个才受一刀的呢?”
刘易守无奈的点了点头:“嗯,她家这事不好解决,这种事外人不好插手,只有入了局才能化被动为主,我也是临时想的,实在是想不到其他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