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至正十三年,蒙元朝廷对于中原的统治,要比后世满清残酷的多。这个马背上成长起来的民族,曾想过要将中原肥沃的土地用来放马牧羊。当然,如此荒诞的想法自然不会实现。但天下间比这荒诞的事情还要多的多。就比如说,一个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大好青年突然造访了这个本不属于他的世界,他又该如何自处呢?
他,原本是一名普通的大三学生,老天却和他开了一个玩笑,打『乱』了他所有的生活轨迹。在这个荒诞到如同梦境的世界,他有一个新的名字。
“王小十!”
“在呢!”王小十从草垛里面爬出。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数月的时间,足够改变一个人。刚刚造访这个世界的时候他什么也不懂,没有吃的、没有钱,身上的衣着“怪异”,险些被人当做了“妖怪”。
不过幸好他的适应能力还算强大,在辗转了上百里之后,找到了这么个存身之处。
此处归于怀远县,城外的庄院是一处大户人家姓刘,王小十在这里做长工。并且准备等待起义军的到来。
凭借着他后来人的先知先觉,和在大学期间,闲来无聊所翻弄的书籍资料证明,怀远县的确是一个好地方。不久之后,朱元璋就会到此处征兵。王小十决定投奔他,和朱元璋站在同一杆大旗下。
虽然朱元璋的名声不是很好,刚刚登基就杀了许多开国元勋,可王小十却没的选择。
又或者,他可以去选择其他人。陈友谅、张士诚、方国珍……但这些人,终将会是朱元璋进阶的路石。除非让他能够改变这一切!
“哎!早知道的话,在大学里我应该多用些功夫在正道上的!”所谓书到用时方恨少!便是这个道理。又何况,他哪里想到会有这么一天!
“王小十,你是不是又在偷懒啊!”刚刚那声音又一次响起。他的声音洪亮,这一嗓子只怕方圆数里之内都能听到。
王小十赶忙弹去了身上的灰尘、草絮。他的确是在偷懒。反正自己是要去投奔起义军的,在这里暂时存身,干嘛那么拼命的干活?不过在走之前,他要将这管事拉拢过来,两人一并去投奔朱元璋。因为就在数日前他才打听到,这个管事竟然就是常遇春!
王小十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碰到这样一个“贵人”。这可是朱元璋日后的好兄弟,虽然死的早了些,可他在朱元璋心中的地位是无人能比的。
不过照目前看来,常遇春并没有要投奔朱元璋的打算,而且他对王小十的态度也不是很和善。
“难道说因为我的到来,让一切都变了?”
常遇春过来了。这是一个黑汉子,身高臂长,魁梧过人,若是退去了上衣,便能见到他身上如铁般的腱子肉。如此的虎将,只怕一巴掌便能将王小十拍成了重伤。
“牛呢?让你去放牛,你小子不是把牛给吃了吧?”
王小十道:“哪能啊?那牛还好好的呢!”王小十冲着他笑。他的脸上不是那种谄媚的笑容,而是发自内心的笑,开心的笑。无论身处何种环境,他都能笑的出来。或许这才是老天爷为何会选中他的一个原因!因为别人,怕是禁不住这样荒唐的玩笑。
常遇春道:“你小子怕是早就想吃了牛肉了吧!我可听说,你和那些个长工们吹嘘,说你一路逃荒过来,光牛就吃了足有三、四头。”
这话倒是真的。耕牛是主要劳动力,按当时的律法是不准随意宰杀的。可王小十一路逃难过来,饿了、渴了也只能自己想办法。若不想沿街乞讨,便只能想些歪路。而偷了一些未长成的小牛犊来杀掉吃肉,便是一个很好的活路。
对此,王小十毫不避讳,甚至大庭广众之下宣扬出来。反倒是他越如此,便越没人相信了,也自不会有人追究他杀牛的罪过。
不知怎的,今日常遇春竟想起拿这事打趣他。要知道,常遇春这人素来不苟言笑的。
“常管事,您今天是有什么喜事吗?”
“却有喜事。说不准过两日,我就要请你们吃顿牛肉了!”常遇春竟是如此说道。这真是让王小十越发的『摸』不着头脑了。若是庄子里的牛病痛死了,也轮不到他们这些做工的尝鲜啊!
“等些时候你就知道了!”
王小十的确是在等时候,可却非是在等着吃肉。他是在等朱元璋的消息。
常遇春离开,王小十仍旧以放牛的名义,在外面闲逛了半日。眼见得太阳偏西,他这才慢悠悠的赶着几头牛回庄子里去。
一回来,王小十便和几名长工打过了招呼。他的『性』子,很容易和人相处。
将牛赶回了牛棚,正待要去吃晚饭,便有丫鬟来通知他。
“小羽姐,这是干嘛去啊?”王小十见了这小丫头就会顺嘴胡扯几句,如今这些长工们见样学样,搞得府上的丫头们见人便羞的低下了头。唯独这个小羽除外。若是无人时,她总会对着王小十反唇相讥,两人互相斗嘴,这也算是在这个世界上他唯一的消遣了。
小丫头故意绷起了脸。“还不都是你,害我跑这一趟!”
“这怎么说的?要这真是我害了小羽姐,就让我下辈子给你当牛做马……”
“停停停……我可没时间和你闲扯,是老爷让我来告诉你,明日你去为老爷抬轿!”
王小十一愣。“抬轿?原来那些轿夫呢?老爷怎么突然想起了我?”
丫头小羽笑的很开心。“谁让你平日里喜欢偷懒的!有个轿夫伤了腿,老爷见你平日里清闲,所以特地要去你顶替几天。”
老爷的一句话,这事情就算是已经定下,再无回旋的可能。只怕今后,自己的苦日子就要到了。王小十只盼着朱元璋早日到怀远招兵,自己也好脱离“苦海”。
事已至此,王小十也就不再继续纠结这件事情,而是“专心”的和小羽丫头叙旧。“这些日子总是不见你出来,都忙些什么呢?”
“还不都是小姐啦!府上最近在给小姐筹备嫁妆,我们整日里就是做些个针线活,缝制些被褥、新衣什么的。”小羽说着嘴噘的老高,像是极厌烦这些工作。
“小姐要出嫁了?怎么没听说?”
小羽说道:“我们也不知道,只是老爷突然这么吩咐,我们就这么做喽!”
闲谈了几句,小丫头便忙着回去。临走时,还不忘和王小十调侃了几句。“我得回去了,小姐那里可离不开人。还有,你明天就等着去出苦力吧!我听说,老爷这几日又胖了不少呢!嘻嘻……”
“又胖了不少?”王小十不禁想笑。“这位老爷已经够胖的了,若是再胖,只怕轿子又要改大了!”
晚饭时,王小十特地多吃了些,好像是在为明日的工作做着准备。
入夜,王小十早早便睡下了。而在隔壁房间里,一些精神的“夜猫子”正在打牌。他们这些长工每月里都能领到些工钱。扣除了吃住之外虽然不多,却也足够他们玩上几把,消减长夜的寂寞。
此时所谓的“牌”,是一种竹片制成,上边刻着不同的图案。王小十初见时对此十分有兴趣,只不过在尝试了两局之后,他实在领悟不到这里边的规则,便主动放弃了。
还有一些或是出于什么关系的长工不喜欢打牌,他们几个便主动调动到了一间屋中。
平日里,王小十闲的无聊还会找他们说些话、吹吹牛,可今日他为了养足精神,早早便闭上了眼睛。
“小十,睡了没?”不想,旁边躺着一人竟推了推他。
王小十好似气愤的道:“睡了也被你给弄醒了。有什么事说吧。”
“听说你和小羽的关系不错?”都是年轻人,他跟王小十说话好像很不好意思。
“还好吧。怎么?你看上那丫头了?”见其扭捏的样子,王小十作为后来人,又怎么会看不出他的心思。“这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嘛!所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有这种想法是好事啊!”
“真的?”这年轻人很高兴。“我就说在咱们这些人中,就数你王小十最有学问。瞧这话说的,都赶上那些说书的先生了!”后世一些司空见惯的俗话,到了这里便是让人如此钦佩。
“小十,你觉得我和小羽般配不?”
“我觉得蛮般配的!”王小十觉得依着这个时代的标准,应该算是般配。“明日我帮你去探探小羽的话,看他对你印象怎么样。若是不成,你可不能怪我啊!”
“哪能啊!你肯帮我,我还不知怎么谢你才好呢!”
王小十道:“等成了你再谢我吧!”
“小十哥你能说会道,这事一定能成。从明天起,每天给你一个鸡蛋的孝敬!”
王小十知道,这家伙平日里就是喂鸡的,每天偷偷弄出一个鸡蛋来也不是什么难事。正好,自己从明日起做抬轿的活,也需要些营养,他便没有推辞。
次日天明,王小十换上了一身轿夫的衣物,正准备去伺候那位“胖老爷”。也就是在这时,常遇春竟找了过来。
“王小十,听说你和小羽那丫头很熟?”常遇春开口问道。听罢,王小十不客气的在想。“该不会常遇春也喜欢上那丫头了吧!他们两个可差了年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