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
巨龙和雄鹰交织,碰撞的刹那间,平静的海面,忽然掀起了百米浪潮。
似一座巍峨高耸的大山,十几艘渔船转眼被吞噬其中。
“百川入海,万剑归宗!”
百川剑诀的最后一式·万剑归宗,须先施展前一式百川入海。
举手十万剑,然后,再将这十万剑一把一把的融合。
浩渺无穷的真元之力,凝聚成一把足以破开天地的巨剑。
那横陈在长空下的巨剑,三分酷似紫霄剑的剑诀,君临天下。
少了一份凌厉的剑气。
“哗!”
百米高的巨浪,就像是一道帘子,被张辉掀开。
遮蔽天日的巨剑乘着风浪呼啸而至。
那么大的一把剑,钟子期根本避不开,他也没想过逃。
“可惜了,若给你百年韶光,或许中州圣地会有你一席之地。然而今天,你注定要陨落在老夫手中,此生已走到尽头。”
“要怪就怪你不自量力,地仙之利,你区区一个化神镜的蠢货,永远也不会理解。”
“葬天一剑,诛你如猪狗。”
葬天一剑,钟子期最大的底牌。
这一剑,榨干他体内所剩无几的元气,若在全盛时,便是二转地仙也要避其锋芒。
虽然体内元气不足以支撑,完全发挥葬天一剑的威力,杀张辉,足以。
葬天一剑,在于造势。
锋芒出鞘时,如猛虎下山,搅动天地之威,形成一道声势滔天的龙飓风。
自海面串联九霄云上,那是肆意纵横的剑气,卷积着滚滚浪潮,剖开天地间的一切,朝着张辉迅猛涌来。
“轰!”
伴随着一声巨响,张辉的万剑归宗,和钟子期的一剑葬天碰撞在一块。
放佛天地初开,石破天惊。
荡起的水珠四溅,每一滴水珠都如利剑一般,飞珠溅玉,四散飞溅。
在阳光的折射下,冲天而起,高达数百丈的水花,折射出熠熠光耀。
远处,张辉凌空而起,彷如一颗离膛的炮弹,凌空飞跃,激射数百米开外,哗的一下砸进海里,掀起十几米高的水花。
当水面动荡片刻后,渐次平静下来时,水面上有着一抹刺眼的猩红,显然张辉受伤了。
钟子期也不好受,脸色苍白,踉踉跄跄的,最终一头载到下来,重重的砸在地上,溅起漫天尘嚣。
一切似乎尘埃落定。
整个h国几千万人口陷入一片死寂。
大街小巷,一个个瞠目结舌,心中满是震撼。
有过数百年的历史,活了几十年,第一次目睹神明鏖战的盛况,彻底颠覆了他们对这个世界的认知。
其中,不乏一些人认出张辉来。
朴智恩便是其中的一个。
她掩着小嘴惊呼,一颗心更是跳到了嗓子眼,也不知道为何,竟是替张辉提心吊胆,很担心他现在的状况。
“山神,山神死了吗?”
尘埃中,钟子期挣扎着爬起来,站在海岸线,远远眺望着张辉落水的地方。
心中亦是忐忑不安。
他已经竭尽全力了,体内再无半点元气。
如果张辉没死,后果将不堪设想。
要知道,这小子可是个疯子,连共天盟问笑天的三子问昊苍,他都敢卸了四肢。
要是载在张辉手里,钟子期十分肯定,自己必然有死无生。
钟子期静默无言,心中默数着时间,十息。
十息之后,若海面再无动静,他就该潜入水中取剑走人了。
闹出这么大动静,枯寂圣尊肯定有所察觉,等他过来了,到时候别说取剑,连命都得丢在这儿。
“十,九,八……”
“嚯!”
一抹耀眼的金光再一次映入钟子期视线当中。
张辉浮出海面,踏着海水,拎着长剑,一步,一步奔着钟子期走来。
嘴角有着一抹血渍,却勾起一抹狰狞嗜血的笑容。
张辉受伤了。
若仔细看的话,不难发现他身上遍布蛛网般的皲裂,那是被剑气切割后留下的痕迹。
钟子期不愧为地仙,纵是修为不济,也断不可小觑。
也就是张辉修炼了不灭金身,换做寻常的修道者,早就死在他剑下。
钟子期身体猛地一颤,两腿发软,一个踉跄,一屁股瘫坐在地上。
瞳孔失去原有的色彩,变得灰暗,没有一丝生气。
钟子期嘴皮子翕动,喃喃自语道:“怎么,怎么可能?”
钟子期的这一生,在极东之地也见过不少天纵之才,年轻时,死在他手里的天才可不在少数。
哪一个跻身地仙的不世出强者,不是踩着其他天才的尸体,一步步爬到今天这个高度的?
所谓天才,在钟子期他们这些老一辈的强者眼里,形同笑话。
可是现在,张辉颠覆了他对天才二字的认知。
昔日死在他手中的那些所谓天才,和张镇天两相较比,他们就是狗屎。
“怎么,很失望吗?”张辉狞笑道。
“我早就说过,就凭你?一个怂包老废物也想杀我。”
说话的功夫,张辉踏上陆地,步步逼近,距离钟子期不到十丈。
“他没死,他还活着,天呐!太厉害了。”朴智恩心中窃喜,欢呼雀跃。
钟子期满脸绝望,后悔莫及。
只怪一时起了贪念,竟是不顾一切的,从昆天域追到这儿。
一门心思想夺取仙剑,未曾想,自己竟要死在仙剑之下。
死在张辉区区一个化神镜的小辈手中。
何等的悲哀?
索性是在小世界,否则这事儿传出去,他钟子期会和谢万年一样,成为张辉的垫脚石,也是地仙中最大的笑柄。
唐唐地仙,竟死在化神镜小辈手中……
说出去,谁能信?
“等等,”
蝼蚁尚且偷生,钟子期当然不想死。
活的越久,越惜命。
“张镇天,放老夫一条生路,日后我钟子期必有重谢!”
“老夫知道你肯定不会信任我,这点你大可放心,老夫可以你和签订血契,若老夫有违誓言,你随时可以取老夫性命。”
血契,古老的奴仆契约。
取主人精血一滴,埋在仆人眉心,可影响仆人的神智。
一旦仆人有僭越的可能,可引爆精血摧毁仆人智力,达到致命的效果。
身为地仙,只要恢复巅峰状态后,钟子期有百种方式解开血契,毕竟张辉和他之间的差距太大。
“血契……”
张辉停下脚步,心中一片火热。
杀了钟子期,他一点好处都没有,若能控制一个地仙,日后可帮他不少忙。
“好,我答应你!”张辉取出一把断刃,划开自己眉心,逼出一滴猩红的血珠。
随后,张辉来到钟子期面前,冷眼呵斥道:“跪下!”
钟子期纵有万般不甘,此刻也只能双膝着地,笔直的跪在张辉脚下。
抬起头,任由张辉在他眉心切开一道口子,将精血封入他眉心。
当张辉完成血契后,一种憎恶到极致的悸动,充斥着钟子期的心头。
当异物进入身体后,身体本能的会有排斥感,会感到不适。
而作为奴隶,对于自己的‘新’主人,钟子期亦是愤懑,不甘。
偏偏从这一刻起,他的命运掌握在张辉手里,除非他恢复元气之后,方可强制性解锁契约。
这一战不亏,收获了一个地仙作为自己的奴隶。
张辉心满意足,甚至开始盘算着,要不要把剩下那十几个地仙,也全部收入麾下?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头顶苍穹八百米高处,忽然想起一个声音。
是枯寂圣尊。
枯寂圣尊揶揄道:“唐唐地仙,竟是屈尊降贵,甘为化神镜小辈的契奴,真是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