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风落地桐市,是下午两点。
不同于第一次来桐市拖着笨重的行李箱,沿着街道一步一步找门牌号。
这次除了手机,她什么也没带,心情却比任何时候都要沉重。
走到小卖部,正在外边收拾琐碎纸张的文晴隐约察觉到一道目光,手上动作停下来,抬头,就瞧见一姑娘红着眼眶看她。
文晴登时愣了一下,马上放下手里的东西走过去,“粥粥啊……”
她刚出声,盛风的眼眶就雾了层淡淡的水汽。
“傻孩子,哭什么啊。”文晴把她搂怀里拍了拍她的后背,止不住的呢喃着,“回来也不说一声,文姨买车了,你来我能开车去接你……反正回来就好回来就好,赶紧进家里来。”
她拉着盛风的手走进小卖部,说是小卖部,现如今已经变成了小超市。
两层楼变成了三层楼,写着‘晴天家庭超市’的大红招牌挂在梧桐枝叶丛中,经过风吹雨打,招牌渐渐褪色,显得灰扑扑的,但依旧是整条路最靓的风景。
“累了吧,先喝点水。”文晴用毛巾擦了擦手,拧开一瓶矿泉水递给她,看她眼圈红红的,就止不住感慨的笑,抽出纸巾给她擦擦,“你沈姨跟你林叔去遛弯了,马上就回来,文姨一起陪你等他们。”
盛风嘴唇嗫喏,“他们……”
文晴正要开口,外边传来几声狗叫。
盛风抬起头,就瞧见沈楠挽着林清岚的胳膊站在门口。
浪浪躲在沈楠和林清岚的腿边,从缝隙里瞅她。
盛风缓缓站起身,看到她时沈楠愣了一下,片刻后缓缓笑开,“粥粥回家了啊。”
“这孩子回来也不提前说一声。”
林清岚笑容一如既往的温和。
熟悉温柔的声音恍惚间把她带回四年前他们坐在梧桐树下吃串的傍晚……
盛风眼睛酸涩,视线渐渐模糊,一颗悬了一路的心看到他们时,才终于安定下来。
——
晚上林清岚亲自下厨,沈楠和盛风坐在客厅里剥蒜。
等蒜剥好了,盛风端到厨房去,才看到林清岚脱掉外套后露出的胳膊、后颈、手甚至手指上狰狞错落的烫痕,犹如揉皱的树皮,凝固着火焰啃噬的疼痛……这只是露出来的地方,衣服下面可想而知。
见她难过的看自己手臂上的疤痕,林清岚把火关掉,神色温柔,“吓到你了吧。”
盛风摇摇头,喉咙艰涩,声音带了鼻音,“林叔叔对不起,要是我知道你那时候重伤,一定会回国……”
“傻孩子,我和你沈姨就知道你会这么想。”林清岚叹气,“你又不是医生,回不回来的,叔叔也是躺在病床上让医生治。”
盛风摇头,“你们对我这么好,我却帮不上一点忙……”脸颊蒙上一层淡霜,显得无力又苍白,“对不起。”
“这跟你没关系,我是因公受伤,这是我的责任,跟你,跟被救的那个小姑娘,跟任何人都没有关系。”
这群孩子就是太善良,才会产生不属于他们的内疚。
林清岚拍了拍她的发顶,“选择不告诉你,就是怕你像现在这样掉眼泪,你看,又掉泪珠珠了。”
盛风用手背擦了擦眼睛。
她内疚的是,沈楠和林青岚对她这么好,而她却在他们遇到困难的时候,什么都分担不了,甚至一无所知。
“事情都过去了,你林叔现在文能挥斥方遒,武能上山打虎。”
他挥动菜铲,说着还给她表演了一个金鸡独立,把盛风逗得破涕而笑,看他快站不稳了,赶紧扶稳林叔叔。
“不难过了吧?”看她抿着唇摇头,林清岚才松了口气。
“其实生老病死都只是生活的体验之一,而这一次重伤也不全是不幸吧,救下那个小姑娘是幸运,更幸运的是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躺在病床上昏迷不醒的时候,他其实是有意识的,脑袋里走马灯一样止不住地打转这几十年来的过往。
“过去,我陪你沈姨娘的时间太少了,想想看,自从我们结婚后,我没有正儿八经的送过她一束花,也没有带她出去旅游过,总是被生活的琐事绊住享受人生的脚步,所以这次生病也算得上一次别开生面的游历,而这次游历,也让我明白什么才是最珍贵的。”
林清岚的话语重心长,“功名利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珍惜身边的人。”
沈楠听到厨房里的谈话声走进来,“你们爷俩在说什么悄悄话呢。”
她的手臂搭在盛风肩膀上。
林清岚把锅里的菜盛出来,“还能说什么,夸你呢。”
“夸我?”
“夸你漂亮,夸你能干,夸你是我们桐市的正义女神,是咱们家的中流砥柱。”
哪怕这话是故意逗她开心的,沈楠也乐,“那你夸对了。”
怕弄到她身上油烟味,沈楠拥着盛风朝外走,“晚上你睡儿林荡那屋,四件套什么的我刚换过。”
盛风没拿对门的钥匙,也进不去,住在林荡房间,听起来是个不错的决定。
“谢谢沈姨。”
洗漱用品,文晴已经拿来了,沈楠本想带她去林荡的房间看看还有什么缺的没,盛风看了眼狗窝的方向,自从她进来,浪浪就缩在狗窝里没出来过,不愿意见她似的,这种落差感让她有点伤心。
因为它把她忘了。
沈楠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解释道,“那场火灾浪浪也在现场,就是它找到黎久,也就是困在火场里的那个小姑娘的,只不过因为受伤,现在不愿意出来见人了,估计是怕你嫌弃它。”
难怪盛风想摸它的时候,它转身就跑了。
她走过去蹲在狗窝面前,浪浪只有脑袋从洞里露出来,身体蜷缩在小房子的被褥里,把自己挡得严严实实。
盛风伸手,它就往里缩。
“不会嫌弃你的。”她强行拉住它的一只手。
起初浪浪还是有点抗拒,架不住她软磨硬泡,才把它从窝里拽出来。
看到它衣服底下的烫伤,盛风吸了口凉气。
后背已经没有从前那样蓬松柔软的毛发了,从后脑勺到尾巴,都是一片皱皱巴巴错落的红色组织……
盛风心疼地伸出手,在它伤口上轻轻碰了碰,它好像是怕自己丑到她,四条腿往后捣腾,还失落的耷拉下去大脑袋,它的尾巴也都断了半截,不像从来那样在她面前炫耀似的晃来晃去了。
她记得它最不喜欢火了。
却钻进火场里,还救了人。
“我们浪浪哪丑了。”盛风捧起浪浪的脑袋,“这分明是世界上最漂亮的萨摩耶,鼻子圆圆的,眼睛大大的。”双手揉揉它的两只耳朵,“一看就特别聪明,别的小狗都不如你。”
浪浪缓缓抬头,歪着脑袋看她,好像在辨别她这话的真实性。
她从前总夸它的毛发柔软,可它现在没有毛了。
小区里的狗友,也不跟它玩了。
浪浪觉得自己一点都不好看。
出门必须穿衣服,否则沈楠怎么拉它,它都不出去。
“我说真的。”盛风用手指头点了点它的鼻尖,“你可是救了一个人哎,就连大部分人类都做不到这点。”
浪浪闻言倒是骄傲的嗷呜了一声,情绪好了点。
但大眼睛依旧滴溜溜地盯她看。
眼神好像在问,真的不丑吗?
直到盛风用像以前一样的手法给它挠痒痒,浪浪才舒服地翻开肚皮,暂时放弃美丑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