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检察官的天又特码的塌了一次!
法庭内,旁听席上陆陆续续基本都坐满了人。
因为这个案子本身在网上的话题度比较高,所以旁听席上来了不少记者。
除此之外,马父、马母、韩叔、林姨他们也来了,都坐在了旁听席上。
正式开庭!
书记员一如既往地先宣布法庭纪律。
“根据《华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1)鼓掌、喧哗;
(2)吸烟、进食;
(3)拨打或接听电话;
(4)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5)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
宣读完毕。
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就坐。”
检察官以及检察官助理落座在审判席左边的公诉席上。
这次来开庭的检察官一开始本以为是个平平无奇的故意杀人案,这起杀人案里有人证、物证、现场勘验笔录、尸检报告等等,虽然没有嫌疑人的认罪供述,但问题不大,对于他们来说,人证物证具在就可以提起公诉了。
所以检察官跟平时一样,拿着警方收集的证据材料就向法院提起了公诉,在这之前根本就不知道还有董研研这回事,更不知道马承锦这边已经委托了白潇作为辩护人。
前脚他们刚向法院提起公诉,后脚白潇他们就去法院交申请书和委托材料了。
而且,这个消息还是检察官助理第二天上班摸鱼的时候在网上看见的!
但网传的信息只传了一半,就是白潇要为马承锦辩护。
检察官助理立刻摸鱼停止,马上告诉检察官这个噩耗,检察官听到了这个噩耗之后迅速的就给法官打了一个电话过去核实。
检察官从法官那里得到肯定的答案之后,天都塌了!
然后法官下一句再告诉检察官,白潇还把他们的检方证人董研研申请为了本案的被告人,控告董研研才是杀害韩小怡的凶手。
听到这里,检察官的天又特码的塌了一次!
检察官心想,卧槽!还能这样反转的?一个稀松平常的杀妻案摇身一变居然成了一起朋友之间的凶杀案!
检察官人都麻了,所以现在坐在公诉席上的检察官脸色不是一般的难看,一副便秘的样子,天知道现在他有多不想开这个庭。
作为一个检察官,自己承办的案子要是被法院判决无罪,其他的会被院里怎么批评处罚不说,因为这是一时的,忍忍就过去了。
最要命的是,被同事嘲笑个一年半载的也不说,除此之外以后自己怕是要被钉在检察院的耻辱柱上被作为反面教材来被反复鞭尸了,一想到这个检察官就想死。。。
回到庭审。
白潇和赵圆,还有董研研的律师则落座在审判席右边的辩护席上。
这段时间以来,白潇基本上都是原告,时隔好长一段时间又坐回辩护席上的感觉不错。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
“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话音一落,整个法庭的人都马上站立。
三位法官身着法袍依次纵队进入法庭到审判席位落座。
主审法官道:“请坐下。”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庭前工作准备就绪,可以开庭!”
法官敲击法槌:“现在开庭!”
“请法警带被告人到庭!”
……
法警收到法官的指示后便将马承锦、董研研缓缓带进法庭。
因为马承锦是被警方当场逮捕 羁押在看守所里面,所以就只有马承锦双手戴着银手镯。
一般刑案的被告人在被带入法庭后,基本上都是垂头丧脸的,但在这里的马承锦却不是。
马承锦在看守所里,白潇和赵圆过来会见他之后,马承锦才知道原来他亲爱的老婆居然是董研研杀的!
所以,现在在法庭上马承锦一见到董研研后,一脸愤怒地盯着董研研,那眼神恨不得把董研研杀死。
要不是白潇在看守特地交代过要冷静,不然马承锦早就破口大骂了,因为被法警控制着打是打不成,所以就只能骂,但现在骂又不给骂。。。
虽然白潇知道马承锦是无辜的,白潇也不是没有替无罪的人辩护过,但像马承锦这样一身正气毫不畏惧的被告人白潇确实是第一次见。
记得他和赵圆去看守所会见马承锦的时候,马承锦看起来就像是个死人,灵魂似乎已离去,只剩一副躯壳,每个眼神都透露着无尽的哀伤。??
一开始,马承锦看见白潇的时候,眼神是有一丝波澜的,但也只是那么一瞬间,毕竟白潇嘛,他也是知道的。
马承锦也知道白潇是父母请来帮自己辩护的,可马承锦的灵魂已经随着韩小怡而去了,所以对马承锦来说判不判刑,死不死已经是无所谓了。
虽然这个无所谓,但警方来提讯马承锦要他认韩小怡是他杀的,马承锦没有认,不仅没有认,在面对警方的审讯,马承锦直接摆烂不配合。
但当白潇告诉马承锦,杀害韩小怡的凶手其实是董研研的时候,马承锦立马就活了过来。
从一开始的摆烂无所谓,瞬间变得斗志满满,在看守所的会见室里各种恳求拜托白潇一定要把董研研弄死,为韩小怡报仇,看得出来,马承锦真的是爱韩小怡爱惨了。
因为比起自己是否能够沉冤得雪,无罪释放,马承锦更在意的是能不能将董研研绳之以法!
马承锦这一脸正气无所畏惧的样子,与其说马承锦是来受审的,还不如说他是来法庭上报仇的,为他死去的老婆报仇的!
回到庭审。
主审法官分别核实马承锦和董研研的身份信息,和告知诉讼权利后进入正式的审理程序。
主审法官道:“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检察官回:“好的,审判长!”
接着检察官就拿起了起诉书进行宣读:“被告人马承锦在家中趁被害人韩小怡熟睡之际,持刀将被害人韩小怡捅死!”
“被告人马承锦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本案被告人马承锦杀害韩小怡的行为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公诉人建议法院对被告人马承锦判处死刑!”
“审判长,公诉人的起诉书宣读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