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盆红烧排骨和白菜熬粉条端上桌时,一大家子早就饿得忍不住了。
焕丫把苞谷面做的粑粑放在了红烧排骨上边儿,摆好碗筷,看向几人。
宋母见状,好笑道:“都看着我作甚?吃饭吃饭!”
“哎!”
几人端起碗,拿起筷子,毫不客气的夹起了菜。
秋梅先夹了一个饼子,苞谷面做的饼子虽然加了面粉,但始终不如全用面粉做的那般细腻。
可越是粗糙,吸满了汤汁后味道就越是浓郁。
淡黄色的饼子上已经沾满了暗红色的酱汁,单是这么闻着,就让人觉得香味十足。
秋梅咬了一口,吸满了汁水的饼子入口没有想象中的粗糙,反而更是入口即化,只余下苞谷的清香和肉汁的醇厚。
“好香!”秋梅感慨了句,两三口解决了手上的饼子,又夹了一个。
焕丫见状,笑着道:“梅姐,你要不尝尝肉?”
秋梅闻言,倒是夹起一块排骨。
炖得软烂的排骨在她夹起的瞬间,肉就有滑落的趋势,她忙往前倾用嘴接住了快掉下来的肉。
“唔~”秋梅舒服地眯起了眼,“好好吃!”
另一边,宋天成的碗里也放了块排骨,竹筷尖挑开酥烂的肉,里面的骨头都变成了酱汁的暗红色。
他吃了肉,又鬼使神差般夹起骨头唆了一口,竟觉得这骨头比肉的味道还要香一些。
要说最没吃香的,当属陈顺子了。
只几个瞬息的功夫,他的面前就摆了四五个骨头,腮帮子一鼓一鼓的,吃得那叫一个心满意足。
筷子已经满足不了他了,他把骨头夹在碗里,又直接伸手拿起骨头嗦了起来,末了还要把手指沾上的酱汁给抿干净。
宋母给宋天成夹了点菜,又对焕丫说:“丫头,这菜要是拿到码头上去卖,吃的人多得很咯。”
听到这话,方才还一个劲埋头苦吃的陈顺子忙抬起头道:“那可不!哎说起来,焕丫你干脆去码头卖吃的吧!玉溪镇那边正好有一个码头,我跟你说,那周边的菜可没有一家有你做的这个味道!”
“你要是去,保证那生意红火得很!”
玉溪镇……焕丫神色一怔,旋即摇摇头道:“到时候再说吧。”
看出她的情绪不高,宋母忽然想起,那马童生家好像就在玉溪镇!
玉溪镇离着天香镇不算远,就是从他们的杏花村过去,也就一个半时辰。
那边有一个码头,是去往州府的,来往的人也不少。
玉溪镇跟天香镇也算是县城最繁华的两个镇了,天香镇是陆路,玉溪镇是水路,来往客商都很多。
要是能在玉溪镇的码头做生意,那的确是个赚钱的好去处。
不过,焕丫这样子,似乎是不想回去的。
宋母不动声色地换了个话题,“说起来,明日焕丫还得去就古槐村,要不这次也让李大爷送你过去?”
焕丫回神,顺着宋母的话往下说:“嗯,我回来时跟李大爷说了,明儿一早他过来接我,价钱也跟之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