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爸爸和江妈妈一致觉得这是件好事,毕竟原先的江则吊儿郎当,做起事情来也是三天打渔两天晒网。
现在有个目标在前面吊着,多少他也能比原先勤快,更加有干劲。
双方家长都谈的很开心,至此两人的关系彻底摆在明面上,张家也不用担心村里人是不是在背后嚼舌头,说他们家女儿的是非了。
……
按照这边的习俗,男方已经来到女方家里过过明面后,就可以把女生接到家里过几天。
江爸爸和江妈妈做好准备,做饭的时候喊张桐帮忙,想让她打下手,可张桐还没到,江则就已经率先走了进来。
“什么活?我来做,你在一边看着我就好。”
江爸爸和江妈妈有心拿捏未来儿媳妇,又不是为了拿捏儿子,江则在家里什么样他们一清二楚,他能做什么活,他会做什么活?
不得已,老两口只能把他们全都赶出去。
饭后,张桐热心寒暄着要去刷碗,江爸爸和江妈妈为了面子拦两下后就要不拦了,就等着张桐去干活,可谁知半路杀出个黑马,江则的直接把碗筷一推,拉着张桐就往外走。
“我今天和人说好了,要带她一起去见朋友,哪来时间刷这些碗?”
接二连三被拦住,江爸爸和江妈妈再有万般手段也使不出。
儿子这般护着,张桐在他们心里的位置当然水涨船高,两个人只能维持着面上的和善,也不敢随便欺负她。
江则牵着张桐的手大摇大摆从村里走过,任谁问起来他都只说是自己女朋友,马上订婚的女朋友,两个人昂首挺胸接受着别人的祝福。
没有任何龌龊,也没有任何狡诈欺骗,张桐羞的脸都红了,可面对这些人的善意和祝福,她心中更多的是激动和雀跃。
张桐急急忙忙环顾住江则的一只手,看向他的眼神中满是星星。
“江则!怎么会有你这么好的人,你为什么这么好呀!”
江则摸了摸她的头,笑笑不说话。
……
过年后,两个人在家长的热心叮嘱中回了原先的住所。
经过这段时间努力,江则可以算是小有积蓄,两个人时不时就出去吃喝玩乐,比之前刚谈恋爱时还要甜腻。
眼见张桐还要回到原先的岗位,江则提出自己不一样的意见。
“当时我成绩不好,我记得你成绩还是不错的,桐桐,你有没有想过继续念书?”
张桐一贯是没有自我的一个人,原身却是个极度自私的,他怕张桐优秀了会找别人,翅膀硬了会看不上他,所以张桐好好学习他就生气,要是成绩考好了他也生气。
原先只是他不想上学,张桐自己在学校待着还是不错的,可他不想上学,他也不想让张桐上学,张桐要是不和他一起走,他就威胁要分手。
江则知道对于上学这件事,张桐心里多少都会有些遗憾,既然他来了,那肯定要帮忙补过。
听到江则的话,张桐有瞬间的恍惚,然后直接扑到他怀里,有些无奈道:“我们现在都已经这样了,还说那些做什么?到时候我去上学了,那你怎么办?”
张桐有些焦虑,自从江则变得越来越好后,她的焦虑就越发严重。
江则身上像是有莫名的吸引力,总是忍不住让她不断靠近,想到他可能一段时间不在自己身边,在她看不到的地方,张桐就有些难受,她总觉得像江则这么好的人,在外面肯定很多女孩子喜欢。
她比得过那些人吗?江则会不会不要她了?
江则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道:“我当然是和你一起了,我这份工作在哪里都能行,而且去了也不一定住校,我们俩还是可以住在一起。”
江则的话语很轻,却总是充满力量,轻易抚慰掉张桐内心的忐忑。
她还是不确定的抬起头,询问道:“你觉得我真的可以吗?”
江则重重点头,“当然,一切还有我在呢,你是知道我现在的收入的,你就安心准备好上学,其余一切交给我就好。”
经过江则的鼓励,张桐终于重拾了信心,原先的工作也辞退了,专心在家备考。
几个月后,江则和张桐一起来到她的校园。
听说张桐要去上大学的消息,张父张母只觉得听到了天方夜谭。
“张桐,你每天都在想些什么东西?你都快和江则结婚了,能不能不要每天作妖?你非要把江则那个好孩子作走,你才满意是不是?”
“上个什么破学,瞎浪费那些钱,有那上学的钱做什么不好?”
张桐没有多反驳,只说这是江则的意思。
确定完江则的想法后,张爸爸张妈妈对视一眼,只觉得江则这孩子就是个傻的。
不过,这倒不是什么坏事,至少以后女儿嫁过去,不会在江家受委屈。
既然是江则的意思,那他们也不多说什么,总归女儿更优秀学历更好也花不到他们钱。
又到了过年的时候,江则攒够钱,带着江爸爸江妈妈和张桐爸妈一起去县城里看房子,四个上了年纪的人精的眼睛就是尺,哪里不合适哪里有瑕疵,压根不用江则管,他们的火眼金睛都能找到。
最终,两家人敲定了一款绿化游戏的小区,房间户型不错,光线也充足,江则利落的交了首付。
一年后,江则和张桐结婚了。
婚礼现场,张桐身穿洁白婚纱,满怀对未来的期待和憧憬,全然没有原剧情中的忐忑和惊慌,而江则则是身着笔挺的西装,满脸都是喜气。
两个人像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站在一起接受着亲朋好友们的祝福,两家父母肉眼可见的满意,一整天嘴巴就没合拢过。
晚上,终于送走了客人,江则和张桐两个人回房后就开始数钱。
看着房间里一片喜气洋洋的红,张桐还是觉得一切又虚幻又缥缈。
“江则,我们真的结婚了吗?怎么我感觉这么不切实际呢?我们就这样结婚了,居然就这样结婚了!”
江则看着她傻愣愣的样子,没忍住笑出声来。
“你要是觉得不真实,那大不了再多结几次,让你好好找找感觉!”
听着江则宠溺的话,感受着江则真实的温度,张桐总算有种脚踏实地的感觉。
完成学业后,夫妻俩开始备孕。
张桐怀孕时候很是辛苦,江则忙前忙后照顾着,到了生孩子时,江爸爸江妈妈和张桐爸妈全都来了,一群人围在产房门口急的不行。
最终,张桐顺利生产,是个白白胖胖的小闺女。
等张桐被推出来时,江则鞍前马后伺候着,就怕她有哪里不适。
看着张桐扭曲的脸,江则根本想象不到,原剧情中没有优渥生产条件,没有家人陪伴,张桐一个人是怎么艰难坐着公交车独自去生产的。
但好在,这次他来了。
生孩子实在疼的厉害,张桐坚决不要再生,江则无有不从。
这是张桐的身体,其余任何人都不能帮她做主。
张桐大为感动,幸福的流眼泪,她可真幸运啊,怎么就能遇到江则这么好的男人!
这幸福一直持续着,直到夫妻两人都白了头发,感受着枕边人逐渐逝去的生命,江则也憋住一口气,生生把自己憋死了。
【任务完成。】
---------------------
江则猛的坐起身来,瞧见自己身在不透光的山洞里,身上还穿着个“味道”十足的兽皮,他哼哧一笑,很快又闭眼躺了回去。
给他传送到古代社会就算了,这兽皮算是什么东西,原始社会?
一群只穿兽皮的原始人,真的有需要他帮忙的地方吗?
江则忍住心中的荒谬感,快速回忆起剧情。
江则没有穿越到原始社会,反倒是穿越到一个异常奇幻的世界。
这是一个人兽并存的世界,
人类拥有智慧,兽人拥有强大的体魄。
人类成年后会去特定的场所挑选兽人伴侣,只要二人结合,人类就能共享兽人强大的体魄和寿命。
兽人实在太不可控了,人类为了制约兽人,在结侣契约中加上条件,若是与兽人结侣的人类死去,兽人也会紧跟着一同噶掉,这就导致兽人们要想活下来,就只能拼命保护自己的契约人类。
原身家世好,本是镜水城最大势力江家的少主,他本应该与最厉害的狐族兽人颜漫漫结契,可这在颜漫漫见到陆霄后就彻底变了。
陆霄和这里的人一点都不一样,他尊重兽人,声称人人平等,兽人也是如此,虽然其貌不扬,却自有一番韵味,且因为他特立独行的思想,渐渐受到不少兽人的追捧。
但凡镜水城还未结侣的兽人,就没有一个不喜欢他的,与其与一个陌生人类结契,还伴随着被虐待的风险,还不如选陆霄这样脾气好的。
再说了,兽人只能契约一个人类,可没说人类只能契约一个兽人,只要他们表现好,在陆霄那里肯定会有结契机会的!
最先沦陷的就是狐族兽人颜漫漫,自己本来内定的兽妻被抢走,镜水城其余兽人也像疯了一样,都争先抢着跟在陆霄身后,原身嫉妒心作祟,干脆经常使唤身边人给陆霄使绊子。
可他又哪里是浓缩了五千年精华的陆霄对手,接二连三使坏被揭破,原身连带着整个江家都陷入恶名中。
自那之后,原身就彻底恨上陆霄了。
作为堪称男主的存在,陆霄总是会吸引各类强大的兽人,没过多久,江则就听闻那强大又神秘的蛇族兽人柳清露也对陆霄产生好感。
专注于给陆霄使绊子的原身听闻这个消息,又怎么会坐以待毙?
自小受到的教育和关注让原身对自己盲目自信,他坚信只要自己勾勾手指,柳清露肯定会抛弃陆霄,投入他的怀抱。
可等他百般讨好,已经成功获取对面蛇族兽人青睐时,却看到陆霄身边出现另外一个柳清露!
他这才知道,蛇族兽人柳清露还有个姐姐柳清莹,二人长得极为相像...
就在陆霄和蛇兽人柳清露即将揭开他的阴谋诡计时,原身非要狡辩说自己喜欢的就是柳清莹。
柳清莹不像柳清露一样性格外向,她很是内敛,平时也不与人交流,原身对她百般讨好,绞尽脑汁讨她开心,柳清莹自然也是喜欢原身的。
所以在听到原身的话时,柳清莹没有多想就同意了。
直到二人成功结侣后,柳清莹才彻底认清原身的真面目。
原身嫌她的鳞片恶心,在外面受气回来就对她肆意打骂,还不允许柳清莹靠近自己,也不允许她离开,自己睡在柔软舒适的床上,柳清莹只能睡在冰冷的地面。
这也就罢了,原身自己想和陆霄较劲,却非要柳清莹也处处压柳清露一头。
柳清露妖娆魅惑,冷冰冰的柳清莹也要学的像她一样,柳清露说起话来轻声细语,柳清莹也要学着她夹着嗓子说话...接连一段时间的折磨下来,外加柳清露时不时就要来他们面前炫耀一番,秀一波存在感,柳清莹也彻底黑化了。
人类世界对于人类的保护措施很完善,任何兽人敢对人类出手,就会受到所有人的围攻。
所以,柳清莹想对原身下手,在镜水城里根本不可能。
心中有计划,于是在原身再使坏时,柳清莹暗中使绊子,成功让原身把自己作的被赶出镜水城。
而即使这样,柳清莹依旧不离不弃,贴心的跟在原身身边护住他,成功刷够一波好感,所有知情兽人和人类都赞叹她的深情,却不知这一切都是柳清莹故意的。
她带原身回了自己先前住的山洞,蛇兽人大多都是独居兽人,因为时常巡视领地,轻易没有兽人敢踏入,这也方便了柳清莹。
在原身再次作妖,把被赶出部落原因怪在柳清莹身上时,她再也无法忍耐,直接变成蛇身,用原身最厌恶的鳞片生生把他绞死,之后又做出原身乱跑被野兽吞吃的假象,而自己因为他挑嘴,所以不得不去很远的地方买东西,成功脱离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