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五点刚过,朱玲珑接连给我发来三条信息。
意思只有一个,“龙体恢复得怎么样了”。
在此之前,几隔一小时,朱玲珑就提醒我喝水。而且,必须冷却到45度。
我想问问她怎么测试水温,难不成用温度计?
话到嘴边,又忍住了。
以她的性格,肯定会说用嘴量,就像情侣亲吻一样。
我编了一条挺长的信息,回复朱玲珑,大意是感谢她的悉心照顾,让我感受到了春风般的温柔。
有那么一刻,甚至把她当成了姐姐。
“我没有姐姐,所以没人疼,无人爱。”
这话并不准确,我曾经有个姐姐,大我两岁,八岁那年,姐姐带我放风筝。我没拿住线,风筝飞走了。
姐姐跑着去追,越追越快,越追越远,没顾及脚下,跑到了河边,掉进了河里。河水激烈,她体力不支,很快沉落水底。
这件事,成了一我生的隐痛,很期待生活中,再出现这样一个人,来关心我疼惜我。当然,我也会照顾她保护她。
朱玲珑不知个中曲折,很快回了我:“以后叫我玲珑姐。有什么事,姐罩着你。”
由着这话,我再次想起冬夏,成为我姐没多久,她就给我找了个“姐夫”,而且是其貌不扬的那种,我一时怅然,调出一张冬夏的侧面照,痴望发呆。
那张照片,是有天傍晚,我趁她不注意,悄悄拍下来的。她半躬腰,微摆臀,摆出一个微妙的造型,引人遐思。
朱玲珑等了许久,没见我回,发来信息催:“怎么?我当你姐,给你掉面子了?”
我赶紧回复:“瞧你说的,我是激动。太激动了,一时不知该讲什么。”
“哈哈哈。”朱玲珑发来一连串欢乐的表情,“别激动。以后跟着我吃香的喝辣的,保证你天天开心。”
这时,曹超从楼道经过,我便给朱玲珑发信息问:“有件事,困扰我很久了,想求教玲珑姐。”
朱玲珑答:“准了,直讲无妨。”
我给她打了预防针:“弟初涉社会,不知人情世故,讲错什么话,你可莫介意。”
朱玲珑笑:“太逗了,你。这么精明的人,还装不懂世情。在姐姐面前,太虚伪了啊。”
我管不了那么多,直接开问:“曹哥和你啥关系?”
我没点曹超的名,但她肯定知道,“曹哥”是指谁。
果如我所料,信息发过去,朱玲珑愣了一下神,她的对话框里,“正在输入”的字样不见了。
隔了两三分钟,她才回我:“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我说:“当然是真话。”
“他追过我。”朱玲珑说。
“然后呢。”我问。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朱玲珑不肯提,看来,此事必不同一般。
我换了个话题,说昨夜她帮了我大忙,该怎么感谢。
不谈曹超时,朱玲珑的状态又恢复如故:“谢啥子谢嘛,别人求我帮忙,老子还不帮呢。看得顺眼,我才动手。再说了,你不也帮过我么。”
我想起帮她通下水道的情景,对她而言,那的确是个大麻烦。
“不过,今晚还真有件事,要劳你大驾。”
以为没事了,朱玲珑又提了要求。
我答:“什么事,只管提。”
朱玲珑说:“不告诉你,留个惊喜,晚上再说。”
临近下班时,我去找大石,想向他道个谢,再问问他的情况。大石埋头看手机,神情专注,我到了近处,他也没察觉。
我呆立两秒,拍了拍他的肩,开玩笑道:“和哪位美女聊天呢,这么开心。”
大石听到是我,赶紧把手机倒过来,放在桌上,支支吾吾作答:“哪有什么美女呀。”
很明显,他有些紧张。
我也没拆穿,只问了些昨夜的情况。
大石一一道来,只讲我在烤鱼店的事,扶我回家之后发生了什么,却以他也有点迷糊不记得了为由,一律不提。
相互调侃几句,我回到办公桌,收拾桌面,准备下班。
下班后,回到租屋,见到素琴,被她的满面光彩,惊了一下。
平时,她从不涂脂抹粉,衣服也以淡雅的素色为多。
此刻,她穿件蓝花上衣,虽是旧衣裳,但精神状态不一样,显得人都变年轻了。
尤其,她眼里闪烁着一层光芒,脸上白里透红,像涂了粉彩。
人逢喜事精神爽,我只当她把棋牌室的事定了下来,没往别处想。
打过招呼,正要走,素琴叫住我:“顶层的租房,今日提前搬走了。你那个朋友,要租房的话,明天就可以搬过来。”
我点头,离开前,嘴里跳出这么一句:“你今天的样子,真漂亮。”
素琴低下头,我瞥见她的脖子上,有一片淡淡的红。
或许为了表示对我的感谢,素琴告诉我,租房合同从下月一号计划,这几天反正空闲,不收租金。
临别时,素琴把钥匙找出来,递给我,说她这几天可能没时间,给到我手里,更方便些。
我笑着接过来。
回到屋,丽枝尚未到家。
我等不及,给她打电话,告知此事。
丽枝同样欢喜,说马上通知朋友,还说等她搬好家,安顿妥当,一定请我吃饭。
“到时,我露一手绝活,让你尝尝我们的家乡味道。”
隔着电话,瞧不见她的表情,但我能想象得到,丽枝一脸欢颜。
我洗罢澡,晾好衣服,回到客厅,打开笔记本电脑,在名为《租房日记》的文档里,记下今天的见闻与感受。
写完,合上电脑,又读了十几页书,丽枝仍未回来。
我拿起手机,想问问她,按了一行字,又删掉了。
我起身,走到阳台,吹着风,看着对面楼房的风景。
我听曹超讲过,站在城中村的阳台,总能望见各式风景。
大约五年前,那时,曹超刚来深圳不久。
有个上午,曹超睡了个懒觉,醒来时掀开窗帘,无意中望见对面屋里,一个妙龄女郎,正站在卧室的窗前,旁若无人地更衣。
这位在窗前偶然撞见的姑娘,浑身上下都是火苗,曹超只用目光轻轻一碰,他的内心就熊熊燃烧。
事后,曹超无数次在窗前窥望,都无缘再目睹那样的好景象。
得不到的往往最迷人,尤其是那种惊艳瞬间,更令人疯狂痴醉。那段时间,曹超茶不思饭不香,丢了魂一样。
终于有一日,晚上,他瞧见姑娘屋里亮着灯,于是穿戴一新,往对面的楼栋走去。
他拎着一支葡萄酒,欲去拜访那位,把灿烂千阳,无私奉献给陌生邻居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