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这话,黄诗颖就从旁边拿出了千里镜。
“这是千里镜,我爹爹托人从余杭给我买的呢。虽然已经给娘娘你留了最好的观赛的位置,但是用这个千里镜,能看得更清楚。”黄诗颖递给纪青霭。
纪青霭笑着点头,“好,那到时候我就只看你。”
这话让黄诗颖忍不住捂着嘴偷笑出声,然后她冲着纪青霭疯狂点头,“好呀好呀。”
与此同时,罗金锦在家中也换好了蹴鞠的劲装。
那衣服将她的细腰勾勒得不堪盈盈一握。
“小蝶,都准备好了吗?”罗金锦站在铜镜跟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她今日换的这一身衣服,很方便行走。到时候再戴上个帷帽,恐怕一般人都分辨不出她是男是女。
小蝶站在罗金锦身后,点头,“奴婢已经将小姐平日里最喜欢的那匹千里俊绑在了蹴鞠场外面最近的那家客栈里,还有准备好的通关文谍和换洗的衣服,都放在了行囊中。”
千里俊是一匹大宛马,当初老爷给二小姐的及笄礼物,罗金锦见它高大俊猛,遂取名千里俊。
小蝶是最早知道,也是唯一知道今日罗金锦要离开的人。
自打她家小姐知道了老爷和夫人的安排后,那晚上一整夜都没有睡着。第二天一大早,小蝶就得了自家小姐的吩咐,去黑市上买假身份。
“黄诗颖出门了吗?”罗金锦问。
小蝶:“黄小姐已经带着纪小姐一同出门,那位纪小姐看起来今日应该不会参加蹴鞠赛。”
因为纪青霭穿着平日的常服,那么宽大缥缈的裙裳,并不适合在场地上跑跳蹴鞠。
罗金锦“嗯”了声,像是觉得很满意。
那日,林章斐来找自己,让她帮忙将纪青霭约出来。
罗金锦不用多想,也知道这是林玉珠的意思。
这位林家大小姐,先是找了自己,在被自己拒绝后,又让林章斐要求自己。
罗金锦捏紧了手中的手帕,这林家兄妹欺人太甚。林章斐和林玉珠显然都已经认为她是必然会嫁到林家做妾,如今吩咐安排起她来做事,简直不要太理直气壮。
可自己凭什么就要听这两人的?!
林章斐算个什么东西?家里养了十来房的小妾,如今也敢求娶自己?凭什么?
罗家的生意日后都会落到自己弟弟手中,跟她又有什么关系?她父亲,母亲,如今都能因为一艘商船就这么将她卖了,日后她真要是在林家遇见什么磨难,还有娘家人能靠得住吗?
罗金锦才不要将自己的命运放在别人手中,叫别人来掌控。
既然家里要舍弃她,那这个家,她不留也罢。
出门时,罗金锦正好撞上林玉珠。
林玉珠即便是参加蹴鞠赛,那一身料子看起来也格外与众不同。
她今日头上没有再戴着繁复的头饰,但却戴了一支沉甸甸的实心的金簪,那金簪乍然一看好似很朴素,但近距离观看,就能发现在金簪上,像是有金色的藤蔓缠绕。在阳光下,那只金簪上的藤蔓之间,似乎还有亮闪闪的珠光,原来是金簪上面镶嵌着黄宝石。
这玩意儿,一看就能让人知道价值不菲。
林大小姐的一身行头,还是的那么贵气。
林玉珠在看见罗金锦时,嗤笑一声。
她让罗金锦去把纪青霭请出来,罗金锦不同意。结果,她兄长一去,罗金锦还不是乖乖照办?
都到了这种时候,一介商户之女还在自己跟前拿什么乔?
“纪小姐她今日来吗?”林玉珠在登上马车之前,还是问了一句。
她在知道了石安城的姑娘们有蹴鞠的比赛后,就动了心思。
蹴鞠这项运动,在整个大夏都风靡一时。
林玉珠在家里,自然也有跟人一起比赛的经历。她不是一个能忍受输的人,好胜心极强。所以,在蹴鞠上,她从前也是下了大功夫。
林玉珠不知道自己的水平在石安城能不能排在榜首,但是,她在闽州时,就隐隐有带头之风。她相信,在这小小的石安城里,没有人能真正越过自己。
她今日就是要在比赛场上,好好挫一挫纪青霭的威风,以报百花会当日之仇。
罗金锦不是没看见刚才林玉珠的眼神,她忍住胸口那口浊气,点头,“黄诗颖会将她带出来的。”的
“那就好。”林玉珠勾了勾唇。
林玉珠并不跟罗金锦共乘一辆马车,林玉珠觉得罗金锦的身份还不配跟自己同乘马车。
罗金锦在门口盯着林玉珠的背影,眼底有些怒色。
林玉珠在石安城的一切吃穿用度,哪一样不是花的她罗家的银子?就这么个白吃白喝的人,她是不知道林玉珠哪里来的那么大的脸。
纪青霭跟着黄诗颖一同到了蹴鞠场后,发现这里还真是挺大,而且靠近先前她跟李同显一块儿去过的红袖班。
黄诗颖介绍说:“其实这里原本是一家江南富户的粮仓,但是前几年,因为犯了事儿,被砍了脑袋。那富户的家产全部都被充公。他在我们这石安城里,银子没留多少,但留下了粮仓这么大一块儿地方。这里距离集市有些距离,寻常人过来也就只是在旁边听听戏。所以,这块地挂出去的时候根本就无人问津。我爹见学子里蹴鞠也很是流行,便直接将这一块地方划分成了蹴鞠的场所。这些看台,都是后来才修建的,所以还新得很。”
“这还挺不错。”纪青霭说。
“那当然啦!”黄诗颖显然还是个“爹吹”,“我爹说了,既然都是民众喜欢的,那就应该开放。所以,这一块场地,只要自己能拉起来两支队伍,就可以直接去县衙请批。人数凑够,不是做别的,都能通过。”
“而且,每次县衙审批通过后,都会在两处城门口张贴告示,邀请大家一起来观看。”
纪青霭闻言,不由点点头。
黄县令这一手,不仅仅给民众行了便利,还拉动了整个石安城的商业发展。
因为这比赛一旦被众人所知,加上大家都对蹴鞠赛很感兴趣,自然就会吸引很多人去观看。
看蹴鞠赛也不仅仅是只用眼睛,还要摇旗呐喊不是?那卖果饮子的,卖凉茶的,卖甜水的,不都来了生意吗? 喊累了,腹中饥饿,不就能吸引小摊贩过来兜售吗?有人多的地方,就有生意做。
虽然不是什么大生意,都是些小摊贩,但一个王朝,不就是由小民组成的吗?
普通的百姓能安居乐业,有好日子,是王朝安稳兴盛的根基。
王公贵族是少数,寻常百姓才是基石。
纪青霭觉得黄县令的确是个通透人。
读书人却不拘泥于读书,能将士农工商一视同仁,便是个通透人。至少,不被世俗的规矩局限住眼光,也不被酸腐的理念禁锢思想。
纪青霭跟黄诗颖刚走到入口处,林玉珠的马车也到了。
林玉珠被身边的丫鬟扶着下来,一眼就看见了纪青霭。
不过,当她看到纪青霭身上竟然还穿着绣着兰花的留仙裙时,顿时皱眉,大步走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