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就是一个月过去了。富贵在焦急地等待着燕老七的消息。
这天午饭时,富贵正在啃猪蹄。这时的富贵体重已经超过二百五十斤,但他仍是每天坚持啃猪蹄。
三崽子来找富贵,他小心翼翼地敲着门,说:“贵哥。我可以进来吗?”富贵最近经常疑神疑鬼。所以,尽管是在富贵身边待了几十年的三崽子,想要靠近他,都要战战兢兢。
“进来吧。”富贵喊道。
三崽子进来后,说:“贵哥,燕老七派人来了。”
“派了多少人来?”富贵问:“人现在在什么地方?”
“就来一个人。”三崽子说:“就在山庄门外。”
“就来一个人,顶个屁用!”富贵仍旧低头去啃猪蹄。
“贵哥,你听说过快刀宫宝这个人吗?”三崽子说:“那个人来了之后,就说他是快刀宫宝。还特意让我告诉你,说他是快刀宫宝。”
“谁?快刀宫宝?!”富贵突然放下手中猪蹄,说:“快快快,快把他请进来。”
快刀宫宝是燕老七的拜把兄弟,是五峰市辖区一个小县城人。这个人是个专干扒窃的独脚大盗。在五峰江湖没什么名气,但在扒窃黑道上,却是个名声在外,响当当的人物。
为什么一个小偷会有这么大的名气?因为他的身手够好。
他哪方面的身手够好?就是因为他的刀够快。
他的什么刀够快?他有两把刀够快:第一,他“干活”用的,就是他师父留给他的那把,用一种特殊金属材料打造的双刃刀片够快。快到什么程度呢?快到在三秒内,他能划开五层被窃者衣服;第二,他用来防身和伤人的刀也够快。快到什么程度呢?快到你眨一眨眼的功夫,他就能划开对方的双手双脚的筋脉。
快刀宫宝在江湖黑道上是个能人——绝对是个能人。但他很少在江湖露面,所以就连三崽子这样的老江湖,都不认识他。
但富贵知道这个人,不但知道这个人,还曾在监狱里跟这个人打过交道。
那年富贵在监狱服刑,凭借他的聪明智慧,和心狠手辣,很快就在众多囚犯中脱颖而出。
当上了罪犯组长后,富贵就威风凛凛地号令众囚。大多数人都唯富贵马首是瞻,唯独这个貌不惊人的宫宝整天不服不忿。
富贵当然要对这样的“害群之马”实施手段,结果宫宝仅用一小块碎玻璃,就割伤了富贵的脖颈,割完说:“我要是再用一点点力气,你就死定了。”
这是在警告,警告富贵,我宫宝完全有能力杀了你。
富贵知道这个宫宝不好惹,就对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三崽子长的够丑。三崽子领进来的宫宝长的更丑。
宫宝上身穿黑色油乎乎的夹克,下身穿蓝色皱巴巴的牛仔裤。个子在一米六零以下。黑脸小胡子,看上去四十多岁,整体就像是站前蹬人力车的苦力一样。
宫宝与常人唯独不同的就是他那双阴恻恻的眼睛。
宫宝迈步走进富贵办公室,富贵热情地站起迎接,“宝子,多年不见了,还是老样子,一点都没变。”
“不行喽,老了。”宫宝说:“你可是变了不少,你瞅你胖的,净吃好吃的了吧!”
“哪有!”富贵说:“我有钱没钱就都只爱啃猪蹄子。”
宫宝想说什么,但看看身后站着的三崽子,就张了张嘴没出声。
富贵说:“宝子,你有话尽管说,三崽子是我好兄弟,不是外人。”
“是这样。”宫宝说:“我这次来是要帮老七把那个坏了道上规矩的常欢先给弄喽。剩下的什么郁东风等人,老七会另外派人来,你们能帮我找到这个常欢的住址吗?”
“能啊。”富贵答道:“我安排人找去。另外你还有什么要求,你就说出来,我一并给你解决。”
“没有其他事。”宫宝说:“那我就先走了。”
“嗯,行。”富贵说:“我会联系你。”
常欢的伤彻底好了。在家里躺了一个多月,他的心像长了草一样难受。
常欢在五峰市还有一家快活去处——小玲桑拿洗浴会馆。
这家会馆是个叫李小玲的开的。常欢在这家会馆没少花钱。没少花钱的原因,是他喜欢这家会馆的老板娘李小玲。
李小玲已经不再是小玲了,她已经是年近四十的半老徐娘了。可这个半老徐娘,天生长的就是个胸大屁股肥的性感模样。
常欢喜欢李小玲,李小玲也喜欢常欢。但李小玲是有丈夫的,只不过她丈夫身遭车祸病瘫在床多年,李小玲不忍心抛弃他,就暗地里跟常欢好着,表面上还是照顾丈夫的好妻子。
前几天,常欢听说李小玲丈夫死了,就心痒难耐地想去找李小玲,可苦于身体有伤,就一直忍着。好容易等伤好了,他一出家门,就直奔李小玲的桑拿洗浴会馆。
常欢走进会馆,会馆门外停着的一辆白色轿车就开走了。把车开走的是,原富猛手下的郝旭阳。
“你还知道来呀!”李小玲一见常欢就双眼放光,原因是常欢既能在金钱上让她满足,又能在肉体上让她快乐。
“咋不知道来呀,早就想你这身肥肉了!”常欢打趣道。
“快去洗洗澡吧。”李小玲说:“我中午包饺子,你洗干净了,饺子也就煮熟了。”
“还是有媳妇好。”常欢说罢,向楼上浴池走去。
“谁是你媳妇,臭美!”李小玲嘴上数落着常欢,脸上却笑开了花。
常欢洗完澡,没直接去吃饺子,而是先“吃了回”正在包饺子的李小玲。
李小玲双手沾满了面粉,脸色微红的她催促常欢道:“快点,快点,我煮饺子的水都开了······别光顾着收拾自己,我手上有白面,你倒是帮我把裤子提上啊······”
常欢心满意足了,所以饺子吃的特别香。
常欢吃饱喝足,临走时说了句:“玲姐,要不咱俩结个婚玩玩?反正你现在也单身了。”
“滚!”李小玲瞪了常欢一眼说:“你整天花天酒地的,你会娶我?!”
常欢已经推开门,回头说:“我玩够了,现在就想找个胖乎乎的媳妇天天搂着,我看你就挺好。要不你考虑考虑呗。”
常欢说完走出门去,正巧跟一个穿着黑色夹克衫,个子不高的人撞了个满怀。
常欢正想说点什么,那人却先说了:“你叫常欢是吗?”
“怎么了?”常欢刚想说:你认识我?
那人就动手了。而且是速度非常快地动手了。
快到什么程度呢?快到凭常欢的眼力,就只是看到那人手里有刀,至于是把什么样的刀,竟完全没看清楚。
那人不是别人,毋庸置疑,就是宫宝。
快刀宫宝伤人时惯用反手刀,在对常欢动手时,他只是左手抓住常欢的右手,然后右手刀再向上一划,常欢的左侧手筋就被挑断了。然后在常欢还没反应过来的情况下,他又如法炮制,挑了常欢的右侧手筋。
三秒挑断常欢双手手筋还不算完,宫宝又用一招黑狗钻裆,把常欢摔倒在地,正准备再去挑常欢脚筋时,李小玲出来了。
李小玲一个女人出来什么用吗?答案是有用——因为她手里端着一把双筒猎枪。
“草泥马!”李小玲骂道:“老娘打死你!”
骂过,就是“嘭”地一声,枪响了。
宫宝跑了,为什么那么近距离宫宝能在枪口下跑掉,原因是李小玲从没开过枪。她之所以有这把枪,是因为她丈夫多年病瘫在床,她一个女人家开着这个店,经常有心怀叵测之人来骚扰她,这才藏了这把枪。想不到今天就派上用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