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这个答案后,我立时兴奋到不能自已。
再度拿起电话,无比自信地拨通了“110”的电话。
这一次,提示音才刚响了“半声”,那边便迅速地接起了电话。
这让我有种,那位接警员,正坐在电话旁边等着我的感觉。“您好,这里是鹤岗市110接警中心,请问您有什么事?”
当时,我也是被关的太寂寞了。
而且,有过那次“笔录”经验后,对于警察这个角色,我已经没有那么害怕了。不但如此,我还觉得他们其实都挺亲切的。
所以,当听到电话那头的温柔女声时,我竟然没有一丝的紧张。
对于她的问题,我诚实地回答道:“我没事。”
听过我的回答,她温柔地劝慰了一句:“小朋友,没事就不要乱打报警电话了!”
然后,便挂断了电话。
但我却并不打算接受她的规劝,因为我太喜欢这个可以免费聊天的“游戏”了。
于是,我又将电话拨了过去。
“喂,您好。这里是……”
这次接电话的,是位男警察。我没有等他说完标准的接警用语,便提出了自己的要求。“我想找刚才那位阿姨接电话!”
“嘟~嘟~嘟~”
我的话音刚落,那边便再次挂断了电话。
这让我有些错愕。
但紧接着涌上心头的,却是恶作剧的快感。
当时,我已经十分笃定,这些警察叔叔们,肯定是“抓不住”我的了。
原来,人在处于绝对隐蔽的角落时,就会将心底的阴暗,表露无疑。
脱掉身份的束缚,人性往往不堪入目。
这和“键盘侠”的心理,应该是一样的。
于是,我再度拨出了那个号码。
这次,接起电话的,还是上一个警察叔叔。他用一股极力压制的愤怒语调,警告我道:“你要是再乱打报警电话,我们可要告诉你的家长了!”
听到这种威胁,我十分嚣张地回复道:“你告诉去吧!我不怕!”
“嘟~嘟~嘟……”
电话又被挂断了。
就当我极不服气地,准备接着打下去的时候,妈妈回来了。
与她一起回来的,还有三个麻友。
然后,我便乖乖的躲到卧室里,看电视去了。
又过了没一会儿,家里就来了一个警察,还带着一个电信局的人,要把我家的电话线给掐断……
后来我才明白,人家没有拨回来,是因为纪律需要。怕我这边真的遇到危险,打草惊蛇。
其实电话接通的一刹那,别说是电话号了,就连我的住址,人家警察叔叔们第一时间就已经掌握了。
那次事件,妈妈没有打我,也没有骂我,只是冷冷地对我说了句:“别有下次了!”
其实就算她不说,我也不可能再敢有下次了。
这可太吓人了!
其实,像这种类似于乱打报警电话的荒唐错误,我还是没少犯的。
仔细想想,“调皮”二字,已经不足以形容小时候的我了。
刚住楼房的时候,我还往楼下的人群里,丢过一个只吃了一口的大柿子。
那个柿子得有多大呢?
就是我那个小姨家的姐姐,抱着那个柿子啃的时候,可以完全挡住她的大半张脸!
是的,我做这件事时,我的姐姐也在现场。
自从那次“气运”事件后,妈妈虽然嘴上说不服。但事实上,她却极少再去麻琴姨家打麻将了。
当时,也是个周末。
这个时间,也是饭店最忙的时候。
无人看管的姐姐,自然就被妈妈带回家,与无人看管的我一起作伴了。
而我无人看管的原因,自然是妈妈要进行她的麻将大业。
那时候,她还没去手术呢。所以,不用“报恩”的她,每个周末都会休息。
当时已是中午,姐姐说她饿了。
但妈妈那边的牌局,却没有结束的意思。
于是,我便只好带着姐姐,去厨房翻找一些,可以充饥的食物。
而那个“光彩夺目”的大柿子,一眼便进入到了我的视线。
可姐姐只是咬了一大口后,就说她不想吃了。
当时我可能是有点恼火,心想你不吃咬它干啥!这还咋吃了!
妈妈不是得过肝炎嘛,所以我从小受到的教育,便是不要吃别人咬过的东西。
因此,看着那个巨大的柿子残骸,我的内心还是觉得非常可惜的。
所以,我试着威胁道:“你快吃了吧!这你要是吃不完,被我妈发现了的话,肯定会训你的!”
听有此言,她捧着那个大柿子,盯着看了好半晌,对我央求道:“我的好弟弟啊!快帮姐想个主意吧,我真的不想吃了!”
她说这句话时,我正在看着楼下熙来攘往的人群发呆。顽劣之心骤起,指着那些“脑袋”,怂恿道:“那你就丢下去吧!毁尸灭迹!”
听到我的建议,姐姐眼前一亮。很显然,她被我这个“屮蛋”的主意,深深地吸引了。
可是,她举起那个大柿子,对着人群比划了老半天,却始终没有真的丢下去的勇气。
只得将那个大柿子,捧到了我的面前,哀告道:“弟弟啊!我不敢!”
我这个人,最听不了身边的人说不敢!
于是,我毫不犹豫地接过了那枚“导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着人群就用力地撇了出去。
最终,我俩亲眼看着那枚“导弹”在空中画出了一道完美地弧线后,精准地砸在了,一个正在街边和一个卖锅碗瓢盆的小贩讨价还价中的男子脸上。
在击中那人的瞬间,我和姐姐便立刻蹲了下去。
虽然人声嘈杂,我并没有真的听见那名“不幸者”的惨叫。
但若不算高度的话,我与他的直线距离,也就只有个二、三十米吧。
因此,即便是只有一个瞬间,我还是隐约地看到了,他被大柿子击中后,张开了便再也没有合上的嘴。
根据他的嘴型,还有那死死捂住脸的动作,我还是可以脑补出,他的嚎叫声,正在我耳边徘徊的情形。
我只能说,幸亏当时我家住的是二楼。
这要是再高一点,估计那天我闯下的,就是一个大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