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小沈探花
早看出来沈凤书才华盖世?众人一琢磨,很有可能啊!
除了这个理由,别的真的无法解释啊!难道出窍期的大高手是因为沈凤书俊俏吗?显然不可能啊!唯一能解释的,就是发现沈凤书才华盖世,对自己修行有利。
见众人纷纷点头,沈凤书异常的无语。他还能说啥?告诉大家自己的识海是魔女娘子的神识碎片垃圾场?算了,就让大家这么误会吧,反正结果都一样。
所以,问题的核心最后还是归结为一点,努力修行,提升修为。
只有修为涨了,能和对方分庭抗礼,才有拒绝的能力,其他一切都是虚的。说一千道一万,骂上十万句,心里有一百万个不服,都不如结结实实把对方打服一次,否则那就只能是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
“本命法宝!”丁剑在大家都琢磨过一番之后,忽的开口,没头没脑的说了四个字。
“的确。”小蛮却是接过话头:“既然都已筑基,也该琢磨各自的本命法宝了。”
本命法宝不用说,和修士自身息息相关,心神相通性命相托,人在法宝在,人死法宝消,所以称之为本命法宝。本命法宝可以说是修士最强大的法宝,也是御使起来最得心应手的法宝,但并不是每个修士都有本命法宝,只有达到金丹级别的修士才能炼制。
不过非要等到金丹境才考虑本命法宝那就有点迟了,一般来说,修士成功筑基之后,就该慢慢琢磨了。
早点琢磨本命法宝也需要多考虑日后的修行方向,让自己的修行之路和本命法宝相辅相成,这才是王道。
而拥有本命法宝之后,修士实力凭空暴涨至少一倍,实在是提升实力的不二法门。
刚刚才说要把沈凤书抢回来,这会话题马上提到了本命法宝的事情上,也不算生硬转折。
“我的基本上不会变了。”丁剑随手拍了拍正在摩挲的一把剑,也不知道是五行剑当中的哪把:“五行幽影剑,正适合。”
小蛮点点头,转头看向了一尘小和尚。
一尘赶紧擎出那根用惯的长棍:“我从小到大用的这一根哨棒,不换了。”
小和尚的那根长棍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非金非铁非石非木,坚硬无比,但摸起来温润异常,重量也十分喜人,也就是小和尚天生神力才能拿得起来,沈凤书如果没有纳米战甲加持,只靠肉体挥动恐怕还有一定的难度。
从小用惯的家伙,每日里不管是做什么都带着,只看整根棍子都被摩挲的裹上了一层厚厚的包浆,光滑细腻,整日里文盘意盘,相当于从小就开始祭炼,用来做本命法宝,起点比在场的任何一个人都高。
“沈大哥,你呢?”小蛮其实最想知道的还是沈凤书的法宝,但还是耐着性子问了丁剑和一尘之后,才转向了沈凤书。
“我有我的计划。”丁剑和一尘都拿出了自己的本命法宝的胚子,沈凤书也不例外,随手掏出了郑康平那个缩小了的金色的骷髅头:“这东西和我心神相通,我会把它炼制成我的本命法宝。”
想了想,晃了晃手腕上的珠串,补充了一句:“和一尘珠一起,估计会炼制一个珠串。”
说完,沈凤书就看到了三个人莫名其妙的表情:“为什么这么看我?”
“我以为沈大哥会用那支笔或者这幅圣景图呢!”小蛮苦笑了一声解释道。生花笔和称心纸都是干城秘境中那位飞升前辈留下的,绝对强大无匹,沈大哥居然没有选择。
一尘也是重重的点头:“我也这么以为的。”
“我也是!”丁剑很认真的只说了三个字。
不光他们三个,旁边伺候的小白小青也都是狠狠的点头。她们可是一路见识过生花笔有多强大,也知道圣言圣景图连圣人都想要,没想到自家公子竟然完全弃之不用。
“生花笔和称心纸修行可以,但都不是我亲自炼制的。”沈凤书笑了笑解释道:“而这个不一样。”
具体如何不一样,沈凤书没有多解释,郑康平的存在没办法多解释,纳米战甲也不可能解释。不过很显然,众人都有自己的理解。
只心神相通四个字,就足以说明这个小骷髅头的珍贵,所有人炼制本命法宝无外乎就是心神相通,性命相交这几个字,多少修士想要找一种能心神相通的材料,上穷碧落下黄泉都找不到,沈凤书能找到合适的材料,用来炼制本命法宝,再正常不过。
至于说沈凤书如何找到了这种珍贵的东西,很奇怪吗?想想沈凤书那两个姐姐!
自己亲手炼制的,肯定比别人帮忙炼制的要更合心意,哪怕别人炼制的再高级,但和自己的匹配程度却不一样,完全可以理解。
“小蛮你呢?”看着众人点头,谁也没多说什么,沈凤书收起骷髅头,轻声问了一句。
“我也是从小用到大的。”小蛮手不动,腰间的那条充作腰带的软索如同一条小蛇一般探起了头。
这条软索大家都见过,也看到小蛮用过,从小用到大,很好。
大家不约而同的竟然都已经琢磨过这个问题,还真是心有灵犀。
“以后都互相留意一下,打听一下,看看有什么合适的材料能用的。”沈凤书一如既往的充当了小团队的队长:“谁都一样,总之,修行不能落下。”
就在四人开始商量这次相聚去哪里历练之时,京城却掀起了另一股热潮。
沈凤书前段时间给总共九位花魁头牌画了九张肖像画,一张是和丁剑一起,剩下八张画的时候还带着小蛮。
尽管沈凤书一再解释,用凡人做模特是因为自己画技不过关,用来磨练用的,小蛮丁剑也相信沈凤书的话,因为最开始的肖像画的确是“死画”,只是形似,哪怕逼真到了无以复加,但却没有神,没有那一丝活生生的韵味。
可是,在沈凤书小蛮丁剑眼中还不入品的肖像画,在京城,在那一片青楼之中,却是堪比绝世名家之作的顶级稀罕物事。见过这几幅美人图的无论是风流士子还是高官显贵,无一不惊为天人,如获至宝,看的眼珠子都要拔不出来了。
明明画的就是眼前人,可是却比眼前美人更美更俏,仿佛把眼前的花魁活生生的摄入画中并让她的美貌更上层楼,愈发的美艳无双。关键是精准的抓住了每一个美人最美妙的瞬间,将美人自身特质放大到了极致,或清纯,或高冷,或娇媚,或火热,一眼看去,满眼满心尽是美人最具魅力的形象,画比人娇,令人茶饭不思,辗转反侧,无法自拔。
就这几天,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要求购一幅美人图而不得。那些得到画作的花魁娘子,简直是把自己的肖像画当成是命根子,爱到了骨子里,可以看,但凡想动一根手指的,立刻赶走,再大的豪客也毫不留情。
京城各大青楼,尤其是已经有了这些美人图的青楼,更是把自家花魁娘子的美人图当成了镇店之宝,大肆宣传。短短几天之内,这几家青楼就已经彻底的在这一行内脱颖而出。
原先大家还能争个旗鼓相当,可这美人图一出,我有你没有,再红的花魁也立刻矮了一头。一时间,也不知道有多少家青楼头牌娘子,整天等在沈凤书府门外,期待能见到探花画圣沈公子。
对了,探花画圣是那些已经有了美人图的花魁们一致给沈公子送上的“雅号”。如此懂得女儿家最美姿态心思,又是如此文采盖世,风流倜傥的俊俏公子,又是如此众多花魁才得一见,不理会庸脂俗粉,只探美人,称之为“风流探花”,实至名归。
很多人打听之下,又发现沈凤书风流而不下流,即便出入青楼,却没有一次留宿,只是和那些花魁头牌品琴饮酒,诗情画意,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岂是那些凡桃俗李能望其项背的?
短短几天,沈凤书探花画圣的名气,在京城甚至比之真正三鼎甲的探花郎还要声名远播。不光各大青楼那些没得到美人图的花魁娘子们个个乐意扫榻以待,就连许多闺中少女也都梦想着能和探花画圣不期而遇,得探花画圣一幅美人图相赠。
名声传的很快,就连皇宫中都知道了探花画圣的名号。不过,当大燕国天子在闲谈起这件事的时候,身边伺候的一个老太监笑言一句,小沈的才学可比真正的探花郎只高不低,得知自己近来进补的那头巨虎还是沈凤书敬献的,天子也笑称,那就给他一个探花的美名。
天子金口玉言,于是,沈凤书这小沈探花的名号,结结实实的背在了头上。小沈探花也随着京城人的传播,渐渐的传到了大燕国全境,然后就是周围的几个国家,当然,少不了也传到了修士耳中。
当沈凤书等人从称心天地当中出来的时候,面对的就是这样的一个局面。等到大家弄清楚原委之后,也不由的全都目瞪口呆。
与外面几乎是万人追捧相对应的,却是小美等人一连串的娇声埋怨。早知道这样,就用她们当模特了,何苦便宜了外面那些狐媚子?浑然忘记了,小美她们自己,才是真真正正实打实的“狐媚子”。
嘿!沈凤书也不由得挠头,还有这种事?这不巧了吗?
盘古榜中同进士,伏羲手里探花郎。自己身上带着伏羲,伏羲还能操控自己的身体,岂不正是伏羲手里探花郎?
还好不是一门七进士,父子双探花的小李探花,否则自己心爱的妹子不就要让给别人了?不行,决不能让,谁也不行。都要!
小沈探花,听起来貌似也不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