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公诉人,是否有新的人证物证需要补充的?”
公诉人:“尊敬的合议庭,我方必须强调的是——案发时间在下午三点到四点之间,这个点虽然不是正常的睡觉时间点,但大家别忘了,那天是周末!不用上班!不排除被害人午睡睡得晚了一些!而办案的被告人,趁被害人熟睡,用水果刀谋杀了他!”
宁稚:“审判长,我方申请证人蓝菊出庭作证。”
审判长:“批准。”
蓝菊被法警带进法庭,在证人席入座。
宣誓过后,她自我介绍:“我叫蓝菊,是被害人王江成的婚外女友。”
宁稚:“证人,请你告诉法庭,案发当天,你和王江成发生了什么事?”
蓝菊:“那天是星期六,我和王江成都不用上班,睡到中午才起床。吃午饭的时候,房东来了,看到我肚子又大了点,又赶我走,不让我在她的房子里待产。房东不是第一次赶我走了,我很委屈,就和王江成吵架,我埋怨他承诺我的事情没做到。”
宁稚:“王江成承诺过你什么事情?”
蓝菊:“他答应过我,最迟在我怀孕七个月之前,就和他老婆离婚,并让他老婆儿子搬出去,把房子腾出来给我待产,也作为我们的婚房使用。”
宁稚:“案发时,你怀孕几个月了?”
蓝菊:“快五个月了。”
宁稚:“也就是说,王江成把本案的被告人秦文珍和他们的儿子赶出家门的期限,只有两个月时间?”
蓝菊点头:“是的。”
宁稚:“案发当天,你们吵了一架,然后呢?”
蓝菊:“他很生气,饭都没吃完就要走,说这就去赶他们走,今天一定赶走,明天就带我搬进去。”
宁稚:“王江成走的时候,是几点钟?”
蓝菊:“两点多不到三点吧。”
宁稚:“审判长,方才公诉人说,不排除案发时,被害人可能在熟睡,但根据证人蓝菊的证词,被害人当天睡到中午才起床,两点多钟又怒气冲冲地回家去与被告人吵架,并声称今天一定要赶走他们!所以公诉人推断被害人在熟睡中被被告人杀害是不准确的!”
审判长点点头。
宁稚继续询问证人:“证人,被害人是否曾向你吐露过他与被告人的夫妻关系?”
蓝菊:“说过几次,说秦文珍骗婚,他跟她过不下去了,是一定要离婚的。”
宁稚:“他一共驱赶过几次被告人母子?”
蓝菊想了想,说:“忘记具体几次了,反正我怀孕后,他想我生下孩子,那我就提了房子的事情,他就开始回去赶他们走。”
宁稚:“也就是说,至少有三四个月时间,他都在驱赶被告人母子离开那个家?”
蓝菊:“是的吧。”
宁稚:“审判长,我没有问题了。”
审判长:“公诉人,是否要质询证人?”
公诉人看向蓝菊:“证人,你和被害人是什么关系?”
蓝菊:“婚外恋人。”
公诉人:“你们的关系怎么样?或者说感情怎么样?”
蓝菊:“挺好的,我们很相爱,否则我也不会他还没离婚就怀孕。”
公诉人:“你的爱人,让被害人给杀了!被害人害你的孩子没有了父亲!你对被害人是什么看法?”
蓝菊神色复杂地看向秦文珍,抿了抿唇,垂眼说道:“刚听到王江成被她杀了的时候,我确实恨过她。后来,警察找我录口供,我才知道王江成和她的孩子是自闭症。自闭症会遗传的,但王江成从来没跟我提过,如果我知道他儿子是自闭症,我肯定不会跟他在一起、不会怀孕的。王江成明知道自己有自闭症基因,还哄骗我怀孕,他要拖我下水,毁了我一辈子,他是个自私自利的人……我想通了这些,我非但不恨秦文珍,我甚至感谢她!”
话到这里,她再度侧过脸去看秦文珍:“她和我差不多岁数,可看上去却比我老那么多。我相信王江成对她很不好,所以她才老成这样。我更感谢她救了我。”
公诉人:“你一开始说你和被害人感情好、很相爱,后面又说你感谢被告人。你和被告人本是竞争关系,可却在被害人死后,成为同盟关系?”
蓝菊反问:“你了解自闭症吗?”
公诉人一噎:“这个问题和本案无关。”
蓝菊:“怎么会无关?王江成和秦文珍的儿子就是自闭症,也是因为这孩子的病,才导致了这起悲剧,怎么会无关?”
公诉人大概率是第一次碰到这么能言巧辩的证人,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蓝菊:“公诉人请回答,你了解自闭症吗?”
公诉人轻咳一声:“有些了解。”
蓝菊:“那你应该知道生出一个自闭症孩子意味着什么吧?”
公诉人没吱声。
蓝菊:“自闭症的孩子会把父母的下半生都拖垮的!如果不是秦文珍杀了王江成,我永远不会知道王江成的儿子是自闭症,我为他生孩子,我也有可能生出自闭症!
知道真相后,我赶紧去流产,避免了我的下半生成为悲剧。你问我为什么一开始恨秦文珍,后面又不恨她了?因为流产后我想通了!在我下半生的幸福面前,小情小爱算什么?”
宁稚和曾子君互望一眼,都觉得蓝菊的口才实在优秀。
审判长敲响法槌:“证人,你只需要根据公诉人的询问进行回答即可,无须对公诉人进行发问。”
蓝菊:“好的法官。”
公诉人:“自闭症的成因,到目前为止,医学上还没有定论,基因遗传只是其中一个怀疑。而孩子是双方所生,有可能是父系遗传,有可能是母系遗传,你怎么就能认定一定是父系遗传,从而冷静切割开与被害人的情感关系?”
蓝菊:“我不要你认为,我只要我认为。我的认知是,自闭症就是父系遗传!就是王江成的基因有问题!你硬要说是秦文珍的基因的问题,那也行,那是你的事儿,与我无关。”
宁稚差点没笑出声。
公诉人脸青一阵红一阵,愤然地看向合议庭:“审判长,我方认为证人蓝菊的作证缺乏逻辑与真实性,申请该证人的证言证词无效!”
宁稚:“反对!证人蓝菊是一位身心健康、没有案底的公民,且公诉人并无证据证明证人的证言证词有问题,因此不应作废证人的证言证词!”
合议庭三位法官小声交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