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很喜欢男人看她的时候出糗,也很喜欢男人看她的时候眼睛里露出那种神采,当然她也很喜欢体味男人眼中的那种占有欲。
所以,她在笑,甚至还朝那个理工男飞了一个媚眼,搞的那个小男生霎时间神魂颠倒,就连自己的女朋友生气摔门而出,他都丝毫没有发觉。
神魂颠倒,这样的一个女人果然足以让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个男人神魂颠倒。
可是,在神魂颠倒之后哪?
等着你的又是什么样的结局哪?
答案自然只有两个字:死亡。
是你心甘情愿的为她去做任何事情,就算是死,你也会在所不惜。
而这正是神魂颠倒林菲菲的魅力所在。
林菲菲在笑,她笑的很好看,她本就是一个很好看的女人,更是一个笑起来会让无数男人疯狂的女人。
可是,她在笑的时候,我们几个人却没有一个人在盯着她。包四爷在死死的盯着我和张成勇,就好像这里根本没有这个女人一样。
而我和张成勇却只是低头盯着自己碗里的那份儿馄饨,好像好那剩余的几个馄饨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最值钱最让人无法忘怀最值得珍惜的东西一样。
过了良久,林菲菲叹了口气道:“哎!看样子今天又遇见了几个眼瞎的男人!”
“我们并不瞎!”张成勇吃了口馄饨喃喃的说道。
“那你们两个为什么连看都不看我?”林菲菲问道。
“因为,我们不想惹麻烦,也不想给自己找麻烦。”我微笑着说道。
“女人很麻烦吗?”林菲菲看着我微笑道。
“女人虽然有时候很麻烦,不过,你更麻烦!而我却偏偏是不愿意给自己找麻烦的人。”我微笑着说道。
不过,我虽然嘴上是在和林菲菲说话,可是眼睛却动也不动的盯着包四爷,盯着他那铁铸一般的大手。
过了一会,我才缓缓的接着说道:“说实话,我这辈子还没有想过自己还有这份荣幸,居然能够劳动神魂颠倒林大小姐和鬼使神差包四爷的大驾,一块来请我。”
“既然如此,汝等就跟本官走吧!”包四爷依旧怪声怪气的说道。
“我能不能知道咱们去哪儿?为的是什么事儿?”我微笑着说道。
“不能!”林菲菲接道。
“为什么不能?”我转过头看着她悠悠的说道。
“因为不能,所以不能!”林菲菲微笑着回答道。
这个答案虽然听起来根本就不能算是答案,可是这样的回答在一个女人的嘴里说出来,特别是林菲菲这个的一个女人嘴里说出来,有时候往往它就成为了不得不让人接受的答案。
不但可以让人接受,而且听起来还十分的合理。
这或许就是女人的特权,这或许就是漂亮女人独有的回答方式。
林菲菲自然懂得这个道理,自然很会运用这个特权。
包四爷走了,那八个只有一个半的怪人也走了,他们来的时候虽然很慢,走的时候却快的像一阵风,转眼之间便消失在人海之中。
林菲菲也走了,她走的自然也不慢,只不过,她并不是自己走的,和她一起离开的自然还有我和张成勇。
她走的时候还特意的走到了那个理科男的跟前,塞给了他一张纸条,在他的耳边轻声的说道:“这是我的电话,如果你有胆子今晚记得打给我!”
说完,她头也不回的就走了,只留下了她银铃一般的笑声和那个理科男呆萌又吃惊的傻笑。
他或许一辈子都无法相信自己会有如此这般的艳遇,也从来没有想过会有这样一个天仙一般的女人喜欢他。
可是,这真是艳福吗?还是让人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桃花劫?
没有人知道,因为,自从那次之后,就再也没有人见过那个理工男。
包括他的朋友,他的家人,他的长辈,他的爱人。
他去哪里了?
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找得到。
女人,究竟是福?还是祸?
唐公馆,上流社会里最有名也是最难进的地方。
它位于这座城市最好的街道,最好的位置。
可是,它虽然叫做公馆,但却并不是一家装修豪华、气派无比的地方。相反,它只是由破旧老楼里的几间地下室组成的简陋到不能再简陋的娱乐会所而已。
这里给人的第一感觉永远是既肮脏又凌乱,如果,换做是在平时,这样的一个看起来破烂不堪的地方,很可能让你进你都不一定愿意进去。
但是换现在,就算你有身价千万,你也不一定有资格能够进去。
物以稀为贵,能够进入这里的人越少,反倒凸显这个地方的珍贵,凸显了能够进入这里的人的尊贵。
人,往往就是这样,越是得不得到,越是不容易得到的就越要去争取。
而那些没有能够进到这里的人,为了给自己找回一些颜面,便将这座唐公馆说成了世界上最神秘且最富有传奇色的地界。
不过,如果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地方真如他们口中那样神秘,那样充满诱惑的地方,那唐公馆也绝对算是其中的一个。
因为在这里你不仅可以喝到世界上最好的酒,找到世界上最美丽最温柔最妩媚的女人,还是得到这个世界上最准确的消息,买到这世界上最难以想象的东西。
有去过唐公馆的人曾这样评价这个地方:“如果说人间有天堂的话,那么那些人说的就一定是这里了。这里不仅有你想要的一切,就连你想不到的这里也有!如果进到这里的条件是要我的一条胳膊,我也会毫不犹豫给他的!”
欲望,往往是人这一辈子最大的弱点。
如果一个人能够控制人们的欲望,那么这个人几乎就可以无所不能了。
史文恭就是这样的一个无所不能的人。
史文恭是谁?
他是一个老人,一个喜欢装聋作哑的老人,更重要的是,他就是这间唐公馆的主人。
下午四点到第二天凌晨的四点,是唐公馆营业的时间。
在这个时间里,史文恭喜欢坐在唐公馆最大的一间屋子里最大最舒服的一张椅子上,看着周围的一切。
这种感觉就像是一个国王在审视着自己打下的疆土一样。
他是一个胖胖的老者,白发苍苍,脸上总是带着一股慈祥而温和的笑容,无论是面对谁,无论是面对什么样的人,他都会朝那个人点头微笑。
可是,当你无论说什么做什么,他却只朝你微笑的时候,你就应该第一时间明白,你对于他来说没有丝毫的利用价值。
装聋作哑,有的时候是最好的,也是最恰当的不过的回答。
而这个时候,史文恭正在看着我和张成勇笑,不过,此时他脸上的笑容却既不慈祥也不温和,相反,到了多了些许的冷漠与杀意。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把二位请到这里来吗?”史文恭看了我们两个人良久,终于开口说道。
“我们当然不知道!我们吃着馄饨,唱着歌,忽悠一下就到了这儿了。”张成勇笑嘻嘻的说道。
“你们真的不知道?”史文恭看着我们冷笑道。
“我们当然真的不知道!”张成勇说道。
“那好!”说完,史文恭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了一张字条,然后放在桌子上轻轻的推到了我面前,冷笑道:“你看看这个!”
“这是什么?”我好奇的问道。
“你看了便知道我为什么要找二位来此处了!”史文恭说道。
我接过纸条,将其缓缓的展开,只见上面清晰的写了一行字:“我辈闻得史公宅中藏有名画一副,百鸟朝凤鸣于山间!我辈也乃爱画之人,故借阅五日细细钻研。五日后自当完璧归赵,流云翻天,一叶辞风,敬上!”
字条上的笔迹工整而有力,竟赫然正是出自我手。
可我却从未写过这样的一张字条啊!
这虽然是我说话的口气,可是,最近一段时间我却从来没有出手盗取过任何物件啊?就算我没有金盆洗手,也完全没有时间去做这件事情啊?
百鸟朝凤图?
难道是长白山小院里面的那幅百鸟朝凤图不成?
这是什么人要陷害我?
这个人为什么要这么做?
难道和给我留下字条的人是同一个人不成?
这一刻我心中虽然是有千头万绪,可是我表面上却并没有表现出任何,我缓缓的放下字条,微笑道:“这么看,这的确是我写的,也是我说话的口气!”
“这么说你承认了?”史文恭看着我冷冷的说道。
“我只是说,这是我的字迹,这是我口气而已。我并没有承认这幅百鸟朝凤图是我盗走的!”我看着史文恭微笑道。
“哦?这么说,你并不承认这幅画是你盗走的喽?江湖上一直传言,刘天一乃是后起一辈里的佼佼者,只身盗宝,借宝后大多完璧归赵,从不食言。如今看来,也是欺世盗名之辈啊!”史文恭叹了口气,缓缓的说道:“既然你不承认,那就不要怪老夫我不讲道理了!”
“你要干什么?难道你想用私刑不成?”张成勇大声的喝道。
可是,史文恭却好像完全没有听见,他不再说一句话,也没有在多看我们一眼,就好像从这一刻开始,我和张成勇两个人已经变成了死人一样。
史文恭缓缓的站起身,一步一步的走到了门口,喃喃自语道:“可惜了!可惜了!有时候麻烦不愿意去找别人,可有些人自己却偏偏爱找麻烦!哎!”
也不知道他嘴里所说的可惜,是可惜了他的画,还是可惜两个人。
而就在他将将走出去的时候,二三十个手持长刀满脸横肉的黑大汉一下子就冲进了我和张成勇所在的房间,这本不算大小屋子霎时间被挤的满满当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