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云飞是万楚帝国第一天才,理论上,哪个女子都喜欢,可曹云飞却不可能谁都上,毛如海就是看准了这一点,才放心让曹云飞好好表现的,事实上,无论曹云飞表不表现,女人都是喜欢的,那干嘛不让他多干点活?
听毛如海那么说,曹云飞当即在储物戒里扫了一下,却不见有吃的了,看来得出去抓几只猎物了,念及于此,曹云飞道:“我上去抓几只猎物下来,现场做给你们吃——”
如此说着,曹云飞即将要往洞口走,这时他又回头,补充了一句:“你们随便选房间——”
夫妻嘛,总是需要有独立的房间的,唯一的不好就是房间都没有门,这要是干起活来,那隔音效果确实不好!
“放心吧,这里房间自然是我们的家了,哪里还需要什么选,随便都是——”毛如海笑道。
玩惯了女人,毛如海总觉得没有必要防着曹云飞,不就那么回事嘛?
等曹云飞一出门,毛如海开始一把拦住幸如烟,咸猪手在探进肚兜里:“想死你这个浪蹄子了!”
“咯咯咯……怎么叫人家浪蹄子了,不叫‘宝贝’了吗?”
事实上,作为寡妇,幸寡妇非常懂男人,男人叫女人叫得越贱,他们越兴奋,这大概是一种征服欲吧?以前他的男人就喜欢做这种事的时候,不断的喊她“贱人”,“浪~货”,“骚~货”……总之,怎么骚怎么叫!
幸寡妇原以为只有他那个男人会喜欢这样玩,原来男人都好这口啊!
“不知道,宝贝啊,老公我是很矛盾的,叫你浪蹄子纯属本能,宝贝千万不要伤心哦——”
事实上,毛如海是把他以前作为嫖~客的习惯展现了出来,之前他可是一直压制着的,现在似乎一切都已经水到渠成了,这习性也就那么顺理成章的表现出来了,唯一的担心就是老婆会伤心!
“怎么会呢?如烟知道的,喜欢怎么叫就怎么叫吧,人家也爱听呢!”
莫名其妙,幸如烟发现他也喜欢毛如海那么叫她,男人和女人总是相互呼应的,你喜欢虐,我何尝不喜欢被虐?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仅此而已!
“浪蹄子,人家要把你爱死,怕不怕啊?”
毛如海如狼似虎,贪婪的磨蹭着,犹如三天不吃猪食的饿猪……趁曹云飞不在,毛如海尽量的疯狂着……
而曹云飞出了洞口以后,开始打出火系灵气,感应起了周遭的环境,很快锁定了深林深处,几只动物正在嬉戏呢?是时候收拾它们了!
“呦呦……”
一直长颈鹿对天长鸣,似乎在给同伴传音,它找到了好吃的树叶!
考虑到地洞不是很大,曹云飞决定要只小一点的麋鹿——
傻啊?这些动物完全可以杀死了以后,丢进储物戒,这样子岂不是很省事?在地洞里都可以烤了——虽然不太新鲜了,好在方便,念及于此,曹云飞当即打出一道刀芒,把长颈鹿给割了喉!
又抓了两只兔子和一只麋鹿,曹云飞很快就回到了地洞。
只是一进到地洞,他就听到吟吟的狼叫声,这让血气方刚的他确实很难奈,这毛如海也太急了吧?自己刚出门,没到半盏茶的功夫,他就去翻云覆雨了,还整得人家那么惨,这到底是痛快还是痛苦嘛!
为了防止自己走火,曹云飞故意打了个哈欠,果然,幸寡妇一听到曹云飞的哈欠声,当即闭紧了嘴,强忍着不出声,尽管她现在很爽,却不得不压抑住自己的叫意!
爽吗?爽!
爽就叫出来!
这是他前夫跟他的对台词,现在确只能流着泪,默默的享受着,爽在心里,自己知道就行了——
而毛如海非但没有配合妻子的沉默,反而加速冲撞了起来,幸寡妇只能梨花带雨,默默承欢……
由于冲撞过猛,频率过高,毛如海很快就放了货,交了金枪,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他要把货放了,不然太难受,欲罢不能,现在可以放心的出去吃烧烤了!
穿好了衣服,两人没事人似的走了出来,一股浓浓的腥臊味让曹云飞差点呕吐,这两人大概是适应了这气味,曹云飞只能当即打出~水系灵气,几乎把整个地宫的空气换了一遍!
“哇!那么大的长颈鹿——”
为了避免尴尬,幸寡妇只能快速转移话题,曹云飞知趣的配合道:“是啊,这家伙撞枪眼了!”
如此说着,曹云飞开始打出金系灵气,开始给长颈鹿刮毛,旋即把长颈鹿架在了烧烤架上,刮完毛,曹云飞打出了灵水,清洗了起来,接着就打出灵火了……
看着一道道工作有序进行,轻轻松松,幸寡妇和毛如海看得津津有味,仿佛比做云雨之事更有意思!
“你这个灵泉真是无所不能啊,连烧烤都那么有意思!那么大的长颈鹿,一下子就被你靠得吡哩叭喇,看样子,马上就要熟了吧?”
这灵泉真好啊,幸寡妇好羡慕曹云飞,要是直接有这样一个灵泉多好啊,如果是自己清理这只长颈鹿,从杀死到烤熟,起码也要一个时辰,而且会很累,而曹云飞却一脸的轻松,非常的享受!
哎呀——这老天怎么就那么的偏心呢?为什么不给自己也送一个灵泉呢?命好,真好!羡慕终究只能是羡慕,羡慕是羡慕不来的!
“差不多吧!灵火烤肉,事实烤的是鹿肉的每一个经络,灵火分配均匀,温度又可以自行控制,所以熟得很快!如果用的是炉火,那还得自己调温度,灵火却不用,只需要打出灵火就可以了,它自己会把肉烤熟,烤得恰到好处!”
如此说着,曹云飞开始打出一道刀芒,割了一小块,然后递给幸寡妇:“你先尝尝!”
曹云飞的举动无疑让毛如海有些吃醋,按理说,他不应该吃醋,只是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吃醋,吃谁的醋?
“你也来尝尝吧!”
大概看出了毛如海的心里,曹云飞继续割了一块鹿肉,递给了毛如海。
“嗯——太好吃了!”
幸如烟瞪着眸子,一脸的不可置信,这肉真香啊,那味道绝了,多少山珍海味他都吃过,却没有吃过那么好吃的烤肉,开始他只觉得那是一种好吃的烤肉,却不知道这烤肉会那么好吃!
“好吃,这烤肉我怎么吃都不腻呢?看来我得打包多一点,以免你不在的时候我也可以天天吃你烤的烤肉!”
人世间美味几何,去吃吃曹云飞的烤肉!
曹云飞的烤肉,绝对是天下一绝!也许曹云飞的灵火可以把一块石头烤成美味,这灵火也太神奇了吧?念及于此,毛如海道:“你刚才说你的炉火也可以烤出那么好吃的肉?”
“那当然,只是炉火需要人控制火候,而且需要加入各种调料,灵火烤的肉却可以不需要,因为它会自己加入草药,加入最适合的佐料,所以味道更加的鲜美!”
那么逆天的神通,曹云飞用得最多的还是烧烤和挖洞,也许自己是在浪费神通,那又有什么关系呢?难道神通就应该拿去做惊天动地的大事吗?
“这老天爷也太厚此薄彼吧?两种火焰都交给你,好歹给我留一个炉火啊,唉,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如此说着,曹云飞自己从储物戒里取出了一把匕首,自己割起了烤肉,这烤肉显然已经烤熟了,曹云飞只是想先让他们尝尝而已,现在是时候正式吃大餐了!
曹云飞割了一小块,吃了一口,感觉差不多了,这才开始把整只长颈鹿切割成一块块巴掌大的鹿肉,留下那么十几级斤,剩下的都丢进了储物戒!
“额——对了,你不是要打包吗?这些鹿肉都给你吧!”
如此说着,曹云飞把鹿肉都取了出来,放到了毛如海的储物戒,自己会烤肉,要什么时候没有,给他储备一些也没有用什么,曹云飞从来都很潇洒的,能给朋友的就给朋友,不能给朋友的,那自然是没有办法的!
自己本身就是一个资源库,根本就不需要考虑自己,朋友没有自己这种神通,才需要储备!
“好吧,这几只动物,你都给我烤了,没事的时候喝喝酒,到时候也有下酒菜!”
毛如海似乎已经习惯了曹云飞的馈赠,有神通在手,这公子哥从来就不用愁没有吃的,没有钱花!
人会习惯的,有些人拿惯了,也就就习以为常了,如果忽然有一天,你不在给他们送东西了,他们会认为你欠他们的,这是人的本性,你也不好说什么!
除非那个人受过很好的教育,所以,你在支助人的时候就应该有心理准备,做好最坏的打算!
“这次只抓了几只动物,下次吧,下次我多抓一些,都烤了,给你做下酒菜!”
曹云飞是个很看得开的人,朋友高兴比什么都重要,反正自己什么都不缺,要钱就可以赚钱,要吃的就可以自己做,有神通就是好啊,有如有了阿拉丁神灯,想要什么就变什么出来!
人啊,其实都是差不多的,只是有些人以外的掌握了一些别人没有的神通,或者别人没有发现的天赋,就可以过得很好了,像曹云飞有了灵泉,整个人生仿佛开了挂,非常的过瘾!
“你们真是好兄弟,我也沾光了,以后如海喝酒吃肉,我也跟他喝酒吃肉!哈哈……”
幸寡妇是个很容易满足的人,有人给他一缕阳光就可以让她灿烂半天,知足常乐,容易满足的人无疑是幸福的,在幸寡妇的眼里,有了老公就是很幸福的,要是这个老公还爱自己,那就是最大的幸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