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陈尸现场的路上,胡顺唐听盐爷介绍,才知道那个被吓得不轻的男子叫唐天安,小名儿叫安娃,和胡顺唐是同辈的。说到这的时候,盐爷还特别强调了安娃是他哥哥的孙子,和他是血亲,这样算起来,也算和胡顺唐是本家。
又是本家?我姓胡,你们姓唐?为什么会是本家?胡顺唐心里那个疑问又冒出来了,但这次他没问,知道问了也等于白问。
盐爷一路上又问了唐天安很多关于发现那半截尸体的情况,唐天安都一一回答,但回答时吞吞吐吐,有些魂不守舍的模样,还不时向周围观望,说话的声音也极低,好像是担心有人听到自己说话一般。胡顺唐虽然发现了,可盐爷好像压根没有察觉,只是一边听一边说话。说到后面,盐爷又开始唠叨起陈年往事,关于胡顺唐爸爸胡虎和自己开棺材铺时如何艰苦,那时候的胡顺唐又特别调皮之类的。到后来,胡顺唐几乎没有听进去,脑子里面还在想吴叔的死。不知道走了多久,终于来到镇外,此时镇外已经围满了人,但都被挡在已经拉起的警戒线外。
胡顺唐三人走近人群,那群人见盐爷来了,很自觉地让开了一条道,让胡顺唐和唐天安搀扶着盐爷走近那道警戒线。胡顺唐刚站定,便听到身后的人又开始议论起来。
“听说死的是个女人,长得蛮漂亮的!”
“又……胡说八道!只剩下半截身子了,你还知道那女的漂亮?”
“……我只是猜的。”
“滚!”
“不会呀,这次会不会也是个姓胡的?”
“你这样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前两个月出事的都是两个姓胡的。”
“对对对,都是从太平镇嫁过来的胡家女娃子。”
“哎,对了,这件事会不会和昨晚死在旅馆里的男人有关呀?”
“不知道,最近太奇怪了,接二连三的出事,是不是撞邪啦!”
“阿弥陀佛!明天去庙里拜拜吧,太邪了。”
胡顺唐听了半天之后,转身回头去看,刚一转身过去,后面的人就立刻停止了说话,装作无事一样,抽烟的抽烟,剪指甲的剪指甲,没有一个人看他,甚至有些畏惧他一样。
大概是我太久没回镇上了,这里的人对陌生人有戒心吧。胡顺唐又转过头去看着林子里面,此时有一个警察从林子中走出来,在盐爷身边的唐天安一看,立即将脸躲在了盐爷的身后,双腿还有些发抖。
这个唐天安怎么这么奇怪?就好像人是他杀的一样,再胆小也不至于这样吧?胡顺唐盯着躲在盐爷背后的唐天安,同时那名警察已经走到盐爷跟前来,发现胡顺唐之后,上下打量了一番,很警觉地问:“你是谁?”
胡顺唐正要解释说自己是吴天禄的家属,便听到盐爷说:“是欢欢吧?”
那名公安脸色一变,立刻凑近盐爷小声说:“盐爷,说了多少次了,在大家面前不要叫我小名。”
谁知盐爷却正色道:“若不是你小时候体弱多病,怕养不大,你爸也不会给你起这么个女娃子的小名儿,要知道不管大名小名都是父母所起,不能嫌弃!”
盐爷还在那唠叨着,刘振明都快要捂着耳朵了,但那也是掩耳盗铃。盐爷口中一会儿一个“欢欢”,几乎没停下来,出于对长辈的尊重,刘振明又不敢阻止,干脆转身就往林子里面走。
此时,胡顺唐脑子一热,张口就喊:“欢欢!是我!我是顺唐呀!胡顺唐!”
刘振明身子一震,慢慢地转过身来,上上下下地仔细打量着胡顺唐,随后说:“我还以为你这辈子都不会回来了?”
胡顺唐苦笑道:“我也是这么以为……对了,你们派出所打电话告诉我吴叔的死之后,我就立即赶回来了,盐爷在镇口接的我,刚回铺子里说收拾下等你来,结果这又……”
刘振明拍了下胡顺唐,低声道:“关于吴天禄的死,回头我们再详细说,我先把这里的事情给解决了,我还在守着现场等县里面的专家下来,本来说下午就到的,但因为吴天禄的死算是大案,报了省厅,省厅也要一同派人下来,所以等到现在。”
刘振明刚说完,又一把将胡顺唐拉到身边来说:“记住呀,以后不允许叫我小名儿,否则对你不客气。”
胡顺唐忙低声道:“我刚才也是一时激动,以后再也不叫了。”
刘振明笑笑,那种笑容却让胡顺唐心里发毛。刘振明虽然从小就体弱多病,但非常富有正义感,同时脾气还非常倔,自己认定的事情就算死都要去做。还记得,有次刘振明警告一个比他大好几岁的孩子不要叫他小名,那孩子不听,结果被刘振明扑上去又咬又打的,足足压在身上狂揍了十来分钟,从此之后那孩子见着刘振明就绕路走。
“对了,你说我吴叔的死算是大案是什么意思?”胡顺唐想到这个问题,难道说吴叔的死真的另有隐情?是他杀?谋财害命还是……不,不会呀,吴叔那点小钱谁会看得上?
刘振明正要回答胡顺唐的话,盐爷却在此时扭过头来问刘振明:“振明,死的是谁?”
原本还有些笑容的刘振明脸色一沉,低声道:“盐爷,别担心,这有我呢,您老先回去休息吧。”
盐爷却不依不饶地继续问:“是个女人吗?”
刘振明没有回答,大概是担心周围的人听到。这种刑事案件,调查起来本就麻烦,更何况很有可能这个案子会移交给上面经办。
盐爷见刘振明没有回答,再次开口问,这次的声音比上次压得还要低,但在盐爷身边的胡顺唐却听的非常清楚:“是嫁过来的胡家媳妇儿吗?”
胡顺唐当即便想起刚才在背后那些人讨论过一句“前两个月出事的也是两个姓胡的”,同时回头去看身后,身后已经没有人议论,都闭上了嘴巴,可目光全放在刘振明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