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漫漫非寡欢:平生一顾,至此终年(完)
“周尽你不用说了”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颤抖的不像话,隽利的眸光也随之生涩起来。
蓝慕绯怔怔的站在路口,看在咫尺的峻影,瞳仁的光闪烁不定,有些不能确定,这是否又只是她的一场梦。
思君松开蓝慕绯的手,摘下自己脸上的墨镜,一双宝蓝色的眼睛看向路易·英寡,眸底似是划过一抹得意。
当路易·英寡看到思君的眼睛时,整个人彻底僵住了,脑子里“轰”的下像是有什么炸开。
心,剧烈的颤抖。
蓝色的瞳孔……
名为:思君……
他身旁站着的自己朝思暮想的女人,这一切的一切都来的太快了,他也没办法相信,这真的不是在做梦!
“绯……绯儿……”削薄的唇瓣颤抖的磕碰,艰涩的吐出颤抖的声线,心跳很快,像是要从胸膛里蹦出来一样。
蓝慕绯听到他沉哑的嗓音,蓦地,露出了笑容,原本氤氲在眸底的水雾逐渐散去。
迈起修长的双腿,一步步的走向他,眸光落在他身后的房子上,神色从容沉静,眸底的光里却有着难以掩饰的激动与重逢的喜悦。
两年前,她在报纸上看到他离婚的消息。
那一刻,竟说不出悲喜。
她已经学会放下,习惯与思君在这个烟雨小镇上过着淡泊宁静的日子,从没有想过某天他会离婚,或是还能重新开始。
他的离婚,是他的选择,她尊重,但不会去联系他,隐约觉得他的内心应该是与自己有同样的心情。
时隔七年光阴,他们都已不是当初的他们,都不能确定七年后,他们对彼此的那份心动,曾经的那段感情和感觉还在不在,或是已经被时光世俗冲淡的,所剩无几。
七年的分离,中间隔着很多很多的东西,不能确定他们是不是真的放下,不去介怀。
蓝慕绯眸光看着房子,路易·英寡目不转睛,眸光贪婪的凝视她的侧颜,比起她二十多岁,现在的蓝慕绯身上更多了岁月的优雅静美,极其的迷人。
这一刻,路易·英寡突然觉得自己还活着,自己就好像回到了二十岁,看到心动的女生,紧张的掌心冒汗,脑子里有很多话都被否定,找不到一句能和她搭讪的话。
活了46年,他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和女人搭话,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蓝慕绯终于将眸光从房子转移到他的俊颜上,眸底、眉梢晕染着清浅的笑意,比春风还要醉人。
“和你……想象的家,差的很多吗?”路易·英寡紧张的出声,喉结上下滚动,手指沾上了白色油漆,不管不顾的往自己的裤子上抹,略显狼狈,却不影响他成熟男人的魅力。
这个家,是他按照她当初描绘的画面,用了两年时间建造,房子里的装修,包括油漆什么,都是他亲手刷上去的。
家具全部是按照她的喜好,他绘图,送去工厂定制;就连路边种的树木也是选择她最喜欢的樱花和冬青。
白色的栅栏,白色的信箱,实在是找不到牵牛花的种子,他没办法,只好用鸳鸯藤代替。
很怕,她会不喜欢!
蓝慕绯薄唇轻抿,似笑非笑,眸光落在他身旁的的白色信箱,油漆还未干,还有半面没有涂抹好。
“这里……”她抬起手臂指向信箱,声音淡雅:“一定要写上绯寡の家。”
路易·英寡瞳孔紧缩,眸光从她的脸转移到她的手指,尤其是在看到无名指上戴着简约的戒指时,再也克制不住。
上前一步,倏然张开手臂紧紧的将她抱在怀中,不断的收紧双臂,紧的没有一丝缝隙,似是要将她揉进自己的骨血里。
蓝慕绯被他勒的几乎无法呼吸,却舍不得出声让他放开。
这样的画面,多少个夜晚,她潜意识制造出的梦境,在白天根本就不敢去想的事,终于成真的了。
曾经以为就要这样的老去,没有想到沉寂了七年的心,在亲眼看到他的这一刻,终究还是情不自禁的激起波澜,没有了年轻时爱的疯狂缠绵,却渴望与这个人执手看细水长流。
路易·英寡的手指覆盖在她的后脑上,侧头温情厮磨她及肩的秀发,“你一直在等我!要是我没有回来呢?”
蓝慕绯望着碧蓝的天空,清澈透彻,美的像是一幅画儿。
“我知道你会来,所以我等。”
若是他没有来,她守着思君,守着他们那些甜蜜的回忆,也可以过一辈子!
路易·英寡的心脏阵阵紧锁,双臂恋恋不舍的微微松开一点,唇瓣蜻蜓点水般的擦过她的眼睛,鼻端,唇瓣,声音沉哑:“我还欠你一句话!”
蓝慕绯抬头,下意识的咬着粉唇,静默的注视着他经年不变的容颜,心里的情丝缠绕,心湖涟漪泛滥。
原来,爱情这东西真的与年纪没有关系。
“我欠你的一句‘我爱你’就让我用余生来偿还你,我会努力争取活到一百岁。”路易·英寡说这句话时,眸光与她对视,无比的认真,情意缱绻。
今年他46岁,他们还能相守54年,他要用剩下的54年来弥补他们错过的那十六年!
蓝慕绯眸底有着水雾氤氲,却未在脸上肆意宣泄,嘴角始终沁着浅浅的笑意,声音轻缓:“最难熬的时期是起初离开你时,常常会情不自禁的流泪满面;我真希望自己的身体里有一种很厉害的杀毒软件,随时可以杀死我对你所有的爱意,这样离开你的时候,我就不会有任何的心痛与心碎!”
“最心酸的时候,是某个瞬间忘了那些事,以为你还是那个你,我爱你,已经到嘴边,却呼出一团空气,然后低头笑笑自己。”
“最幸福的瞬间就是这一刻,因为我们兜兜转转了一大圈,发现爱情只是一句话‘原来你也在这里’”
蓝慕绯纤长的手臂主动的抱住他的颈脖,这辈子前所未有的幸福在心里开出了花朵,馥郁芬芳。
若不是这一刹那的情深在睫,又有谁会怀疑撑足多年的云淡风轻。
路易·英寡抱着她,何尝没有这样的感慨。
两年前离开巴黎,他回到西寻却始终不敢踏足那个关满他们美好回忆的房子,甚至不愿触及任何与她有关的人。
他寻找到这个地方,用了两年的时间建造这个“家”,在这之前,他就好像是一个无根之人,不论去哪里,都是住的酒店。
在他的心里,有她的地方,才是家,没有她的地方,处处都是冰冷的牢笼罢了。
完全没有想过,这两年他们竟然生活在同一个地方,却从没有遇见过。
不!
遇见过一次,在两个星期前。
那次在街上听到熟悉的铃声,他下意识的就以为是她,可惜当时没有追到,以为只是自己的一场幻觉。
但这两年,不算是蹉跎,因为那时他刚刚离婚,还需要时间,还需要沉淀。
最棒的是在这个“家”刚刚完成时,“家”的女主人回来了。
“绯,我从来都没有像现在这样感觉自己干干净净的,就连身边的空气都是干净的。”他终于不是什么伯爵,不是谁的儿子,不是谁的丈夫,只是她的英寡!
蓝慕绯唇瓣晕开的笑意愈浓,侧身看向已经走过来站着,仰头看着他们的思君。
“我郑重的向你介绍一下:路易·终年,你的儿子!”
终年?
不是叫思君吗?
路易·英寡怔愣了下,反应过来,神色激动,“平生一顾,至此终年。”
对于这个名字,思君早就明白什么意思,没有像别的小朋友第一次看到爸爸那么激动,他很淡定,淡定的从人群中一眼认出他,淡定的一直绞尽脑汁想要让他和妈妈见面!
结果,他居然放自己鸽子,真不知道这样的笨蛋哪里值得妈妈念念不忘了,与他憧憬的爸爸高大上形象,完全不符合。
“终年……我是爸爸。”路易·英寡还记得他不喜欢仰头和人说话,特意蹲下身子,伸手握住他的手臂,将他带到自己面前。
思君倨傲的小眼神似乎在说“废话,我当然知道你是我爸爸!”抬头看了眼妈妈——这个爸爸,和他想的不太一样,到底要不要呢?
蓝慕绯在路易·英寡身边蹲下,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别装酷了,爸爸回家了,你不高兴吗?”
爸爸……回家了!
思君眸光对上路易·英寡紧张而期待的眼神,这张脸他在妈妈的手机里看过无数次,也叫过无数次;每次妈妈难过的时候,每次别人有爸爸的时候,他都很希望这个人也能陪在自己和妈妈的身边。
现在,他真的回来了,不会再离开了么?
他,有爸爸了!
“爸爸……”很小很小的一声,他一头扎在路易·英寡的怀中,紧紧的搂着他的脖子。
路易·英寡感觉到颈脖处有湿热的触觉,心底潮水泛滥,哽咽的“嗯”了一声。
蓝慕绯看着他们父子相认相拥,眸底没有泪水,只有笑意。
她的笑映进他的眸底,滋生出相同的温暖与笑意溶合缠绕,驱走彼此生命里经年不散的冰冷与忧伤,从此琴瑟和鸣,莫不静好。
他一手抱着儿子,一只手搂住她的肩膀,紧紧的好像是拥抱住了自己的整个世界。
风中不知道哪里飘散来的花香,馥郁芬芳……
路易·英寡的手机铃声在响起,是那首很老的老歌。
有人问我,你究竟是哪里好,这么多年,我还忘不了。
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
是命运的安排也好,是你存心的捉弄也好。
然而这一切已不在重要,我愿意随你到天涯海角。
……
这一年,他46岁有妻如花,有子如玉。
……
是谁说:念念不忘,未必真有回响。谁都没有打败岁月,风流云散后只剩时间的灰。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
时光倒退都是黑白色,九年前的12月的月末,星期一往回走,模糊,黯淡,象胶卷一样的纠结,最后一张滑出相机的闪光,快门定格的瞬间。
若是十六年前的那个夜晚,重新再开始一次故事——
原来,爱情还是那么伤。
——————————————(完)————————————————
少爷:关于蓝慕绯和英寡部分就到这里!下个更新是【年遥不知岁月老】男主:终年,女主,我呸,是男主2号:简遥!配角:蓝慕绯、英寡。不喜慎入,一定要入,关于简遥的部分拜叽歪。我不喜欢用成人的眼光去衡量一个孩子!
之后是简、封尘的小番,大家随喜好选择订,感谢你们跟着我这么个任性的作者,这一路,你们辛苦了哈。古德拜。o(n_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