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顿了顿,却是蹙起眉头,道:“抱歉,阮小姐,陆总这么做的理由,我也看不明白。”
“唉。”
阮再再叹口气,吃完早餐之后,便道:“明哲在公司吧。”
然后,她道:“李秘书,麻烦你送我去明哲那儿。”
李清一愣,面『色』为难,“阮小姐,陆总说了,让你这几天安分一点,哪都不要去。实话告诉你吧,我待在这里的目的,就是监视你,将你的一举一动汇报给陆总。”
“......”阮再再笑了,“他不准我出去,是不想让见别人,可是我去找他,他一定会很高兴。”
李清摇头,“阮小姐,你别为难我。”
阮再再憋憋嘴,直接道:“那你跟他说,我到他办公室去跟他生宝宝,你看他愿不愿意。”
李清:“......”
这脑回路清奇的够可以......
。
陆氏集团。
站在落地窗前,一个年轻小秘书进门,给自家总裁送咖啡,看到的就是男人那矜贵无双的背影。
那么强大、倨傲的气场。
小秘书愣在原地,一时半会都看痴了。
尤其是,男人转过头来时,『露』出的那一张举世无双的俊颜。
“陆,陆总。”小秘书半天一句话都说不出,半晌,才结结巴巴地道:“您,您的咖啡,给您放这了。”
陆明哲睨了她一眼,一手只是拿着电话,冲着那头说,“你确定她是这样跟你说的?”
“嗯嗯。”李清一脸尴尬,“陆总,阮小姐要来见您。”
“那好啊。”陆明哲笑了笑,道:“竟然都愿意跑到办公室来跟我生孩子,我哪有不答应的理由。”话落,像想起什么似的,看着一旁直勾勾盯着自己看的小秘书,男人的脸『色』瞬间阴沉,“还愣着这里做什么,没你的事了。还不出去?”
生孩子?
感到自己背脊上密密麻麻爬满了一层冷汗,小秘书简直想捂住自己的耳朵。
一溜烟的便跑了出去。
陆明哲这才脸『色』稍缓,对着那头道:“把电话给再再,我要亲自跟她说。”
“喂。”
这时,传来了女孩像泡芙『奶』油一样酥脆的声音。
“你要来我这?”
“嗯啊。怎么,你要把我关在家里吗?”
“那好。”陆明哲直接道:“穿那套我给你买的粉红『色』贴身衣物来,我喜欢。这样做起来,比较有情欲。”
“噗。”
阮再再吐血。
这死男人,真的相信了么。
她立马道:“喂,你不会以为我真的要在办公室里跟你怎么样吧,别想多了,没那么开放,我来就是问问你陆芳菲的事。”
“穿了那套粉红『色』的衣物,我就告诉你。”
话落,电话挂断。
钢铁直男,难道喜欢看女孩子穿粉红『色』?
陆明哲口味挺......挺少女的嘛。
她无奈的摇头,都二十六岁的男人了,却还像个小孩子似的。
等来到总裁办公室的时候,女孩却是从里到外,一身黑出现在了男人面前。
黑『色』,这种颜『色』,本就显得庄重而严肃。
而穿在阮再再身上的时候,加上她小脸本来就白,笑起来的眉梢微挑,幽幽的样子,不免显得有点阴森森。
陆明哲顿时皱眉:“你怎么穿成这样。”让人‘兴’趣都没了。
“我来找你,是和你说正事的。都憋了好几天了,我真想不通,你为什么要留下陆芳菲的孩子。”
“我有用。”
陆明哲凉凉的勾起唇角,“你别管。”
“那你把陆芳菲关在哪了。”阮再再抿紧唇道。
“你也别打听这个。”陆明哲招手,道:“过来,我抱抱。”
阮再再站在原地,不动。
“你告诉我陆芳菲在哪。”
“过来。”陆明哲沉声道:“别让我说第二遍。”
阮再再仍是执拗,“你先告诉我陆芳菲在哪!我怕你看管不严,让她跑出去了怎么办。”
“我如果告诉你她在哪,说不定,你第二天就要跑去杀了她。”
陆明哲淡声道:“再再啊,你心里在想什么,你想做什么,都逃不过我的眼。”
阮再再讥笑,“没错,我就是想杀她。”
“可是她怀孕了。”
阮再再眸底闪过一抹寒光:“那又不是你的孩子,你管她怀孕作甚!”
“但那是陆鼎的孩子。”陆明哲勾了勾唇,淡淡道:“其实陆鼎以前不是像这样的。”
“哦!”阮再再终于明白了,“弄半天!你帮陆鼎保住这个孩子!”
“不是。”陆明哲摇头,干脆道:“我是想看看,陆鼎对自己的亲骨肉在不在乎。”
“你究竟要做什么?”直觉似乎有些不妙。
陆明哲却笑了,勾手道:“你过来,我就告诉你。”
阮再再跺跺脚,只好走过去。
谁料男人却直接伸手扯开了她的外套,紧接着把她整个人放在了办公桌上。
然后,大手挑起她的单衣,语气有点冷:“没穿粉红『色』。”
阮再再拍开他的手,没好气地道:“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你快说啊,你究竟要做什么?”
陆明哲笑笑,表情高深莫测。
他解开皮带,轻佻起的女孩儿的下巴,爱怜的吻了吻,“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
“尽说些敷衍的话,没意思。”阮再再不屑的冷嗤一声,挣扎着跳下来,哪知男人的大手已经是托起了她的小屁屁,他笑了笑,说:“好好好,别生气,都告诉你。你呀你,总不能让我瞒你一丁点事情,非得什么都问个清清楚楚。”
“那你快说。”阮再再急了,直接伸手攀上他的肩头。
“你说,自己的亲骨肉和真一年摆在他面前,他会选择谁?”
“嗯?”阮再再眉头一挑,“说清楚点。”
陆明哲笑了,舌尖轻轻『舔』舐着女孩的耳垂,那暧昧的味道染上了一丝情欲,他道:“陆鼎喜欢男人。”
“他喜欢男人?”阮再再猛地咬了下牙。
“是啊。”陆明哲幽幽的笑,“很喜欢很喜欢男人。特别是救过他命的男人。”这件事情,是最近才调查出来的。
原来,陆鼎出国的那几年,是去了神经病医院么?
啊哈,那陆家真是神经病疯子一锅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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