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翼挣扎中,孙刚一口咬了下去。
现在他的嘴巴超级大,张大后能把张翼那只穿三六码的小脚,一口吞下去,他只咬住了秀足边缘,锋利的牙齿咬合下来后,鲜血立即迸溅了出来,疼的张翼长声惨叫。
惨叫声刚出口,就嘎然而止,却是被孙刚抬手捂住了嘴巴。
孙刚慢慢地抬起头,鲜血顺着没有嘴唇的嘴角淌下,桀桀的笑道:“张翼,千万不要逼迫我动粗,我是爱你的,是真的爱你,不能失去你。”
世上最可怕的事,莫过于此了:变成怪物的男人,口口声声的说爱着女人,可他眼里却闪着极为凶残的光芒,好像毒蛇般的舌头从嘴边飞快的绕了一圈,鲜血就没了,只见他好像*琼浆*那样,兴犹未尽。
张翼已经被完全吓坏了,哭都不敢哭出声来,泪水哗哗地淌着,抽噎着问道:“你、你到底想要什么东西?”
“我再说最后一次,希望你能牢牢记住。”
孙刚把那只有鲜血滴落的秀足,放在自己嘴边,很深情样子的低头用那来可能是鼻子的黑洞嗅了下:“龙头给你的,是一条做工看起来很简陋的白色黑睛石鱼……”
他果然是在要那个东西!
张翼用力咬了下嘴唇,哭问道:“你、你刚才不是说,你也不知道那个东西是什么的吗?石鱼?我、我哪儿见过什么白色黑睛的石鱼?”
“呵呵,咯咯。”
孙刚怪怪的笑着,右手撩起张翼的睡袍,顺着脚腕沿着光滑的小腿慢慢向上,喃喃地说:“小翼,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的那个晚上,我说了哪些话,来形容你的腿美丽的吗?”
不等张翼回答,孙刚自己就说道;“那时候,我对你说,我恨不得把你吃到肚子里去,就从你的小脚开始吃起,吃你的腿--这么美的腿,唯有上辈子敲烂了十七八个大木鱼修来的福分,才能拥有的。”
“现在,我终于要愿望成真了。”
孙刚的眼里,忽然又有泪水淌了下来,还连连的摇头:“可是我也舍不得啊,实在是舍不得--”
“你去死吧!”
张翼尖叫声中,左脚猛地挣开孙刚的手,接着抬起重重踢在了他面门上的同时,纵身跳到了院子里,双足刚一落地,顾不得左脚的疼痛,就向大门口狂奔。
她只想用最快的速度逃走,唯有向外逃,才有希望能借助黑暗来躲过孙刚。
她希望,老天爷能看在她很可怜的份上,能给她一次机会,让她逃出去。
老天爷听到了张翼的祈祷,给了她机会。
她在飞身冲出大门时,曾经迅速回头看了一眼,就看到孙刚仍然站在窗前,并没有追来,好像被那一脚给踢懵了,现在还没反应过来。
张翼心中狂喜,更无视左脚的疼痛,右转顺着公路,向梨花山方向狂奔。
这儿距离梨花山至少还有二十公里,而且在她冲出小村后,一路上都没有任何村庄了--有村庄又能怎么样?
普通百姓在看到孙刚那个怪物后,又有谁不被吓得魂飞魄散,敢帮她抵抗邪恶?
这时候,警察也起不到任何作用的,孙刚那会儿可是给张翼露了两手:生吞玻璃,徒手抓碎木头。
这么牛哄哄的高手,又岂是一般警员能对付得了的?
要想挡住孙刚,也只能是梨花山上的昆仑了。
村落长街的最西端,是一栋三层小楼。
以贩运蔬菜为生的老马,每天凌晨两点四十准时起来,与老婆一起开车去蔬菜基地的批发市场收菜,忙活三两个小时后,再送到市区某学校食堂、酒店啥的。
长达数年的习惯,让老马在闹钟响起时,不会对床铺有太多的留恋,睁眼起来,走到窗前推开窗户,深吸了一口气后抬手,正要伸个风情万种的懒腰时,却愣住了。
他看到了一个女人,正赤脚在公路上狂奔向西,两只小脚上下翻飞时,撩起白色睡袍,露出的那双美腿在街灯下,晃的男人眼珠子疼。
老马今年四十多岁了,可从没见过一个女人在狂奔时,腰肢还扭的那样好看,比自家黄脸婆故意发骚时,还要迷人一百倍。
就像被鬼追着那样,女人飞奔的速度相当快,由此可见她是个经常健身的,白袍、黑发飘扬时,真像个黑夜精灵呢。
她是谁?
大半夜的在街上跑啥?
向西去--这是要去哪儿啊?
她还不住地回头,后面有鬼在追吗?
老马望着很快就跑远的女人,想到这儿后才眨巴了下眼,怀疑自己可能是在做梦时--真看到了鬼。
老马一直以为,如果尘世间真有鬼这东西存在的话,也应该是青面獠牙赤着身子,腰间只围着一块虎皮之类的围裙,头上长角,手腕、脚腕上还都戴着手铐般的镯子,只需轻轻纵身一跃,就能被风吹走那样才对。
现在他看到的这个鬼,却是穿着人才穿着的衣服,鞋子。
如果从脖子以上的东西都被忽视,那么这就是个男人才对。
只是……男人脖子以上的部位,貌似不能被忽视啊,那是个什么东西的脑袋?
明亮的街灯灯光,能让老马无比清楚看到下面男人的脑袋。
这个脑袋,就是老马做过的最可怕的梦中,也没出现过的脑袋,他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只是傻傻的看着他。
男人走的很从容,到背着双手就像闲庭信步那样,向女人刚才狂奔过去的方向走去,经过老马窗前时,还抬头看了眼,给了他一个古怪的笑容。
“啊!”
一声尖叫,猛地从身边响起,惊醒了发傻的老马。
原来,他老婆不知道啥时候也走到窗前来了,恰好看到一个无比可怕的怪物抬头看上来,冲着她笑,立即魂飞魄散下发出了一声尖叫。
老马立即抬手捂住了她的嘴巴,关上了窗户,把老婆抱在怀里蹲了下来,颤声说:“别、别出声,千万别出声!”
老马小时候,就曾经听村里老人们说过许多古老传说,其中就有你要是在深夜看到有鬼在街道上行走后,千万不要闹出动静,要不然就会被鬼带走的‘案例’。
媳妇也不知道有没有听懂他的话,却下意识的重重点头,不敢发出一点声音了。
老马心在砰砰的跳个不停。
他是真怕自己媳妇的刚才那声尖叫,会引起街道上那个厉鬼的注意。
很明显,那个可怕的厉鬼向西走,就是追刚才狂奔过去的女人的,鬼才知道--它的注意力被媳妇的尖叫声吸引后,会不会放弃追赶女人,而是忽然出现在他们面前,诡笑着对他们说:跟我走吧,天亮就出发。
哒、哒哒,楼梯那边好像真传来了脚步声。
厉鬼,真来了啊!
蹲在窗台下的老马,就觉得脑子里轰地一声响,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全身发抖的好像在筛糠,却更加用力的抱住了自己老婆。
诚然,怀里的黄脸婆已经不再像年轻时那样美丽,可却是他的老婆,他儿子的母亲,他相濡以沫一辈子的爱人。
他是男人。
保护自己的女人不受伤害,是每一个男人的天职,不需要任何理由,与借口。
敢带走我老婆,那就拼了吧!
老马心中狂吼一声,右手一伸就抓起了窗下那盆橘子树,这玩意可以当流星锤使用的。
帮、帮帮的敲门声响起。
鬼还知道敲门,这么有礼貌。
老马凄惨的笑了下,深吸一口气轻轻拍了拍老婆的后背,低头在她额头上轻吻了下,才故作镇定的沉声问道:“谁、谁?”
“爸,我妈没事吧?”
一个还处在变声期,听上去好像小鸭子那样的男孩声音,从门外传来:“刚才,我好像听到她在叫。”
原来是儿子。
老马提起的心,一下子落了下来。
今天是周六,在安阳上高二的儿子昨晚回家的,说好今天凌晨要陪着爸妈一起去贩菜,体会一下小贩生活的。
老马对儿子如此懂事很高兴,自然不会拒绝,约好今天凌晨两点四十起来的。
小马可能有些激动--不到两点半就起来了,刚洗漱完毕来到客厅,就听到老娘尖声大叫了,这才上楼来看看的。
“新民啊,没、没事,你老妈刚才踩到了一只蟑螂,大惊小怪的。”
老马说着,低头在老婆耳边说:“小乖,别怕,有我和儿子在,谁都不能伤害你!”
老马怀里的‘小乖’,脸儿一下子红了,所有惊惧啥的都瞬间不翼而飞,瞬间腾起满满地骄傲:是啊,有他与儿子两个大男人保护我,我还怕个毛!
可能是知道老马媳妇,被两个男子汉保护着,那个厉鬼没有出现。
老马大着胆子站起来再次向窗外的街道上看去时,只看到了空荡荡的长街,鬼影子都没一个,但他偏偏好像看到了一个虚幻的影子,就在长街的尽头。
凌晨黑夜中的所有东西,远远看上去都显得很虚幻。
斑点狗没觉得这有什么奇怪的,从怀里掏出个小瓶子,拧开盖子扬起脖子喝了一口,辛辣的酒水顺着咽喉淌下,火一般那样,顷刻间就把深秋凌晨带来的寒意,驱散了一大半。
他像所有居住在梨花山上的人那样,有一个单独的舒适温暖的小窝,以往每当躺在小窝里后,都会闭上眼幸福的叹口气,来享受早就向往的普通生活。
不过今晚不行。
除了昆仑守在能综观全局的那栋小楼上之外,就连伤势刚好没多久的秦大川,都与老鼠他们一起,下山守夜了。
平时也会有人守夜(就是站岗放哨),不过最多也就是三个人,主要看守梨花山的西北东三个方向就行。
今晚却是能打的人都出动了:一个多小时之前,老鼠接到了黑蛇的电话,说是沈塘镇荒坟那边,遇到了杀不死的孙刚,还有一个艳阴使。
曹海已经牺牲了,如果不是一道白光忽然出现,把艳阴使的脑袋割掉,黑蛇说他这会儿已经变成肉饼了。
在陆宁昨天下午离开唐王后,梨花山就加大了警戒力度,预防会有麻烦出现,却没料到麻烦真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