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原来是这样.,对不起,请恕我冒昧,让你想到了那些伤心的过往。”
陆宁抱歉的点了点头,接着转身,抬手指着筛子笑着对韩斌说:“来,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私人助理,来自美国的楠博斯基先生。”
韩斌等人早就看到了筛子。
也很惊讶:这家伙怎么这么狼狈,好像被野猪群给拱倒狠狠践踏了一番那样,鼻青脸肿的。
不过碍于该有的礼貌,大家不但不会主动去问,就连看,都不忍心去看他。
你的私人助理?
韩斌愣了下,实在搞不懂陆宁有什么需要私人助理的理由,可心里再纳闷,这时候也得洋溢起热情的笑容,主动伸出手:“您好,楠博斯基先生,认识您很高兴。”
“彼此,彼此,呵呵。”
筛子漫不经心的笑着,在韩斌的再次引荐(刚才,他已经给陆宁,引荐过众手下了)下,逐一跟罗小玉等人握手寒暄。
筛子模样虽说狼狈,不过礼仪却拿捏得极好,让人误以为他是出身豪门大族的公子哥儿,对他的印象感官改变了不少。
在场的众人,或许都听说过筛子的大名,不过除了陆宁之外,却没谁知道他叫楠博斯基,要不然肯定会吓一跳:吓,这就是传说中的网络皇帝啊,原来是这个鸟样!
“您好,楠博斯基先生,今天认识您,是我的荣幸。”
南诏樱花对筛子没有啥好感,也没啥恶感,就像罗小玉跟他握手那样,说了一句客气话,就要缩手——却没缩回来。
能够有个自己的孩子,是筛子此生中最大的梦想,这些年来祈祷的次数,都快跟上他撒下的种子数量了。
现在,上帝瞎了眼的实现了他愿望,赐给了他一个如此娇俏、要强的女儿,筛子恨不得脱光了围着莫斯科城转上三圈,边跑边大喊他有女儿了,他的生命得以延续了!
筛子还知道,陆宁刚才那番故意问南诏樱花血统的话,其实就是为了以后他们父女相认时,提前打的预防针。
尽管筛子早就决定,这辈子都不会告诉女儿,说他就是他那个不成器的生父,可还是很感激陆宁,对这丫的些许不快(总是握着他女儿的手不松,算咋回事),刷的烟消云散了。
求变漫天的各路神佛,终于见到了自己的亲生女儿,筛子能不激动吗?
能不在握住她的手时,像每一个疼爱女儿的父亲那样,全身都在发抖的紧握不松吗?
有谁能知道,筛子得费多大的力气,才能克制住自己,没有一把抱住女儿,泪如雨下的说我就是你爹?
这人怎么回事啊?
你以为你是陆宁啊,只要能让我干掉他,别说是被他握住手不松了,就算给他生个孩子,我也不会有丝毫怨言的!
不知道在跟自己生父握手的南诏樱花,缩手没缩回来后,本能的皱起眉头,刚要用力甩开时,一种奇异的感觉,却从筛子那双发抖(现在他已经双手握着女儿的手了)的手上,过电般的传了过来。
父女天性,这种血浓于水的基因传承,不是十八年的岁月这把刀,就能切得断的。
当这对十八年未见的父女,手握在一起后,他们身上的基因细胞,就会迅速感受到来自对方的天然亲近,产生一种科学无法结实的神秘气场,让南诏樱花对筛子‘无礼’的排斥,瞬间消散。
只剩下,奇怪的茫然。
“好了,好了,大家站这么久了,相信也都累了,有什么话,我看还是先回酒店内再畅所欲言吧。”
就在筛子眼睛开始变红时,陆宁打着哈哈抬手,在他肩膀上拍了下。
筛子马上就松开了手:不松手不行啊,陆宁拍在他肩膀上那一些,就像拿电棒电了他一下那样。
筛子这才猛然醒悟,意识到自己情绪有些失控了,连忙干笑了几声,对南诏樱花赔礼道歉:“呵呵,南昭小姐,对不起啊,我刚才有些、有些失礼了。实不相瞒,我年轻时曾经有个女朋友,长的跟你很相似,所以才——请原谅。”
小姐,我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
小姐,你长的跟我那个患了白血病挂掉的前女友,很相似哦。
这些理由,都是男人在搭讪女孩子时常用的借口,都烂大街了,所以韩斌等人听筛子这样说后,齐刷刷的在心里鄙视了他一下,却没有谁会说出来。
“没、没事的。”
南诏樱花当然也知道这些,却没有丁点责怪筛子无礼的意思。
因为她从筛子颤抖的双手中,敏锐察觉到这个男人,对她并没有那些龌龊的想法,只有一种——一种什么呢?
如果陆宁没有及时拍打筛子,让他松开手,相信南诏樱花差不多会想到什么,就不会只留下那种奇怪的感觉,在心中茫然的品位了。
“走吧,走吧,时间也不早了。”
韩斌笑着,冲大家摆了摆手,陪在陆宁身边一起走上了台阶。
时间确实不早了。
原本陆宁跟韩斌约定的中午十二点,现在都已经接近两点了,好多人的肚子都饿得咕咕叫了,还得陪着笑脸说没事。
谁让陆先生是大家的‘老板娘’呢,要是得罪了这厮,肯定会被水总给开除的。
来到包厢后,又是为了谁坐在主位上,一番推让。
韩斌让陆宁坐在主位上,后者却让他坐下。
后来陆宁索性把韩斌拽过来,按在了上面,瞪眼说要是再谦让,就是不把他拿兄弟看了,这才作罢。
对陆先生的‘尊老爱幼’,罗小玉很高兴。
当然了,现场最高兴的人,莫过于楠博斯基先生了。
他多想能跟女儿坐在一起,哪怕是一句话也不说,也不能看一眼,但只要嗅到‘亲情’的味道,就算吃泥巴蘸酱,他也会觉得是在吃龙肉。
心情,从来都能左右人的任何观点。
不过很遗憾,筛子身为陆先生的私人助理,自然得坐在他身边,而南诏樱花则坐在了罗小玉身边,俩人之间搁着一张大圆桌——这对筛子来说,就是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了。
其实,最远的距离,不是一张圆桌,也不是生与死,而是真正恐惧来临时,那种看不到生机的绝望。
被陆宁拿饭盒狠抽屁股时,从没有过的疼痛,还有这厮眼里露出的杀机,让阿蓝黛娃被迫选择了屈服。
那时候,她也不是太怕,屈服算是遵从‘好汉不吃眼前亏’的大众法则罢了。
现在,她却看到了狞笑着的死神。
原来,死神就是皮特奈斯的样子!
皮特奈斯身为吸血蝙蝠在莫斯科总部的‘御林军总管’,阿蓝黛娃这个大小姐,实在没理由不认识他。
平时,她也把这个胖成猪一般的男人,当做是狗来驱使的。
皮特奈斯,也很有当狗的觉悟,无论大小姐要求他做任何事,哪怕是命令他把自己老婆给蒸熟了吃掉——皮特奈斯也会笑呵呵的点头,按照她的吩咐去做,还得一丝不苟。
可他现在不是那样子了,化身成了狞笑着的死神。
在被皮特奈斯抱着逃出小粉丝超市后,从没有遭受过如此打击的阿蓝黛娃,是无比痛苦的,失魂落魄般,只想马上见到爹地,向他哭诉,寻求安慰。
皮特奈斯也知道大小姐是啥心情,车子开的飞快。
为了避免别人能从车窗外,看到阿蓝黛娃的狼狈样,他更体贴的放下了窗帘,在车子没停止之前,一句话都没有说。
车子走了多久?
从上车后就木鸡般呆愣的阿蓝黛娃,根本没有去想这些,眼前总是陆宁狞笑着,拿饭盒狠抽她的凶恶样子。
皮特奈斯下车,替她打开了车门,低声说:“小姐,下车吧。”
阿蓝黛娃这才眨巴了下眼睛,本能的伸出左手,被皮特奈斯搀扶着下了车。
吸血蝙蝠的总部,在莫斯科城外的一座山下。
占地面积足有十平方公里的蝙蝠山(因吸血蝙蝠总部设在此地,故称蝙蝠山),是吸血蝙蝠的私人领地,没有主人的允许,就连俄罗斯总统都不能擅自进来。
要不然,就会被那些手持m系列冲锋枪的护院,给打成筛子底。
总部不但有足够的护院,有最好的豪车,有直升机,还有坦克、装甲车此类的大杀器存在,半山腰的山洞里,更藏有据说从美国走私来的‘大力神’型号导弹。
虽说不是洲际导弹,可把城内的克里姆林宫轰炸成渣,还是很轻松的。
阿蓝黛娃就住在蝙蝠山山脚下的别墅内,只要一推开窗户,就能看到足有五个足球场大小的草坪,看到一手牵着狼狗,一手抱着枪托的护院,看到乖巧的菲佣,看到身穿黑西装燕尾服的绅士——
那才是阿蓝黛娃所熟悉的家园。
皮特奈斯说,她到家了——但,这是哪儿?
满山的荒草野树,脚下是隔脚的沙砾,有一只野兔逃走的方向,能隐隐看到小石屋露出的一角。
荒郊野外,这不是荒郊野外吗?
充其量,这是个早就被废弃了农家小庄园,有大片的乌鸦,从树梢上方掠过,嗓音沙哑的嘎嘎飞远。
抬头看去,四周全是遮掩了现代都市影子的树林(莫斯科,绝对是世界上森林覆盖率最高的地域之一)。
“这、这是哪儿?”
阿蓝黛娃呆望着四周,猛地打了个寒战,霍然回头看向了旁边的皮特奈斯。
“这是你的家,尊敬的阿蓝黛娃小姐。”
皮特奈斯微笑着,微微躬身回答。
“你特么的疯了啊,把我带这种地方来!”
阿蓝黛娃狂怒,抬脚狠狠踢向皮特奈斯的下巴。
她就不明白了,昔日纵横全世界的大小姐,怎么就会在今天被人狠狠虐了一顿,被迫求饶认输,这还不算,猪一样的走狗,又把她带到荒郊野外,说这是她的家。
这个世界,难道疯了吗?
什么时候,连猪狗一样的皮特奈斯,也敢在阿蓝黛娃抬脚狠踢他下巴时,没呆在原地挨虐,而是抬手就抓住她脚腕,一脚就踢在她了左腿膝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