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0章:最毒妇人心
“原、原来,是有人在外面敲大门。”
宋楚词看着窗户,喃喃的说。
她明明做了个恶梦,梦到来了个晴天霹雳把她给劈成一堆红粉骷髅了,实际上梦中的惊雷,只是有人在外面敲大门而已。
如果没人在外面砸门,那么宋楚词可能还穿着一双漂亮的绣花鞋,在沙漠上孤独的曼舞,就不会打雷,她就不会在被惊醒的瞬间,看到自己变成骷髅后,还能从嘴里吐出一朵花来。
梦是最易变的了,总能因为外界的干扰,就能把美梦做成骇人的恶梦。
就像很多小朋友熟睡时感到尿急,恰好有人端来了尿盆,就痛痛快快的撒尿了,结果醒来后才发现尿炕了那样。
宋楚词对这个半夜砸她家大门的来人很愤怒,有种抄起刀子跑出去,把砸门人捅个稀巴烂的冲动--于是,她就开始找刀子。
“我去看看。”
看出宋老板的小模样很不对劲,劳拉也有些恼怒,转身就走:“最好不是喝醉了酒的人,走错了家门,要不然我会让他醉的三天醒不来来。”
“等,等等。”
劳拉刚快步走出卧室,宋楚词就喊住了她。
她不解的回头,就看到宋楚词下炕,去穿她那双水晶小拖鞋,低声说:“我、我去开门。”
“我去就行了,天都这样晚了。”
劳拉随口说了句时,才发现宋楚词本来就被恶梦惊醒的苍白小脸,愈发的苍白,蒙上了一层死灰色,眼角不住的跳动,穿鞋的动作都变形了,几次竟然没有把脚伸进去,踩在了地上。
“宋总,你--”
劳拉有些吃惊,刚问到这儿猛地明白了过来,嘎声说道:“是、是他?”
他是谁?
劳拉没说出名字,宋楚词却知道她没有猜错。
这个他,除了死了一年多又复活的陆宁外,还能有谁?
陆宁回来华夏后,前两天现身明珠新闻后,算是在国内很多人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没有谁能想到他是怎么在那种环境下活下来的,这比猴子用键盘敲打出一篇世界名着,还要让人吃惊。
不,是震惊。
不过让人感到诡异的是,陆宁现身都好几天了,却没有谁主动找到他,问问他怎么没死呢--
宋楚词也想问问,可又不敢问。
甚至在那么一刻,她都盼着陆宁在出现在她面前之前,忽然遭遇意外死了。
是真死,不是这种明明死了一年多又活过来,让好多人都大吃一惊的假死。
曾几何时,陆宁是宋楚词精神上的唯一依靠,她无比渴望那个家伙能永远陪在她身边,俩人一起面对未知的神秘危险。
不用去求证任何人,宋楚词也知道唯有陆宁,才能陪她一起面对危险。
但后来--也就是现在,宋楚词怎么暗中渴望陆宁忽然遭遇意外(不管是车祸也好,还是喝水噎死也罢)死了呢?
她是心虚。
是怕。
她做了对不起陆宁的事,就不敢面对他,又无处逃避,所以才希望他忽然出意外死了,那样她就会在心里长长的松一口气,再像死了老公后、还得拉巴两个孩子的小寡妇,擦干泪水,继续她艰难的人生。
宋楚词有这种想法,是很正常的,勉强算是人之常情吧。
就好比那些欠人债务还不起的家伙,就盼着债主全家都被外星人抓走,那样他就不用还债了那样。
但这也只是想想而已。
核弹、火山岩浆都没能把陆宁送到阎王爷那儿去喝茶,还有什么才能让他挂掉?
宋楚词很清楚,她有那种恶毒的想法,就是在心虚惊惶下,想到的最好办法,同时也证明了一句话:最毒妇人心。
小女人的心,毒是毒了些,老天爷却没有理睬,就让陆宁回家了。
宋楚词无处可逃,只能在心里安慰自己:怕什么呀,反正他又不知道我已经把那只绣花鞋拿到手了。而且他在前年出事死了后,我也是在第一时间赶去了东北,还哭的死去活来的--看到他后,只要能表现出适当的惊讶,或者是惊喜就好了。
宋楚词走到大门后时,脑子里还这样浑浑噩噩的想着,连一只小拖鞋走丢了都不知道,就这样踩着一只鞋,光着一只脚来到了门后。
跟在她背后的劳拉,看她脚步蹒跚的来到门后,也不问外面是谁就开门,在心里重重叹了口气:唉,如果陆宁只是责怪宋总,不动手,我就装傻卖呆看不见。他要是动手的话--大不了,我以死相拼,也得为保护宋总尽最后一点力气。
吱呀一声响,宋楚词打开了两扇铁门时,劳拉也及时打开了门外的照明开关。
灯光下,宋楚词看到了陆宁。
明明是回自己的家,陆宁却穿的很正式,就像登门看望老相好的姘头那样,脸上带着温和亲切的笑容,就差手里拎着一个礼盒了。
看着近在咫尺的宋楚词,陆宁觉得她的个头,比一年多之前好像高了点(那晚他在门缝中偷看小宋跳舞时,因为光线、距离等原因,当然看不出她在这一年多内有的变化),虽说脸面有些憔悴,不过从她圆润的下巴上,却能看出一点婴儿肥。
面向有点婴儿肥的女孩子,是最可爱的了。
也是最纯洁的--按说。
就在陆宁打量宋楚词时,后者也在打量他,眼神清澈,既没有她想表现出的震惊,也没有惊喜,只有让她自己都无法解释的平静。
就好像,陆宁在外面‘死了’一年多,只是外出游玩了三两天就回家那样,没有一丁点的陌生感,在上下打量了他片刻后,甚至还柔柔的笑了下:“回来了?”
“嗯,回来了。”
陆宁点了点头时,下意识的抬手,整理了下很板正的衣服。
时隔一年多,宋楚词第一次看到他后,却是无比的平静,其实陆宁又何尝不是这样?
话说陆先生坐在据叶明媚说她那辆坐着很舒服的玛莎拉蒂内,盯着胡同口发呆时,也曾经仔细想过见到宋楚词后,第一句话说啥,说完诸如‘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屁话后,接下来又该做啥。
是跟她直接翻脸,让她乖乖拿出那只绣花鞋,再撵着她滚蛋呢,还是满脸的悲痛,咬牙切齿的指着她鼻子,说你特么的太让我失望了啊啊啊!
陆宁想了很多种俩人‘正式会晤’后的场景,却独独没想到‘平静’。
就是平静。
平静到没有半点的波澜,没有愤怒的咆哮,也没有歇斯底里的尖叫,更没有二话不说抬手就抽的野蛮动作。
“进来吧,外面风大。”
看到陆宁下意识的整理衣服后,宋楚词眼眸攸地一亮,嘴角浮上了笑意,强压着蓦然跳起欢快的舞蹈,纵身高歌‘嚓,这家伙还是佷在意我的,亏我担了好几天的心’的冲动,就像修养最深的贵妇那样,矜持的微微欠身,抬手请客人进门。
今晚哪有风?
站在不远处的劳拉,有些茫然的抬头看向了夜空。
点点星光下,风平浪静,漂浮着梦幻般的祥和,连一丝风都没有的。
劳拉忽然很头疼。
因为她实在搞不懂,眼前这对男女的初次见面,怎么可以这样平静。
尤其是宋总,更没有丁点该有的愧疚。
诡异的平静,让不擅揣摩男女感情的劳拉,意识到自己就是个多才,赶紧快步走进了客厅内去泡茶了。
陆宁走进了他家院子,又停住了脚步,前后左右的打量了起来。
娘老子没有失踪前栽种下的葡萄架、蹲放在那儿的石桌都在,倒是他在离家前就已经出现在西墙根下的那棵小柳树,长高了不少,吐出的长长纸条上的嫩芽,在灯光下看上去分外好看。
最大的变化,当然是因为陆宁卧室窗前多了一棵石榴树。
开春后,为石榴树挡寒的玻璃盒子就去掉了,碧绿的叶子,正在努力的向四周扩张着,跟西墙根下的杨柳相互辉映,散发出勃勃生机。
“那是一棵石榴树,是我栽的,才一年多,就长这么高了。”
看到陆宁目光落在石榴树后,宋楚词轻轻的解释道。
“嗯,很不错。院子里多了这两棵树后,显得活泼生动了许多。”
陆宁点了点头时,才发现小宋是光着一只脚的。
她却没有发现,依旧像穿着舞鞋的灰姑娘那样,骄傲的昂着胸膛,接待陆宁这个深夜来访的‘不速之客’。
“去屋里坐坐?”
宋楚词发出了邀请,再次拿不存在的风说话:“外面风大,有些冷。”
“还是去葡萄架下吧。”
陆宁笑了笑,抬脚走向了石桌。
俩女人在这儿住了一年多了,肯定早就把这儿当做了她们自己的家,平时又没谁来--想想那些女生宿舍,就知道‘邋遢’这个词,可不是专为男人发明的。
说不定,陆先生坐在沙发上,随手划拉一下,就能找到一只黑蕾丝啥的,那岂不是很尴尬?
所以还是坐在外面好,没看到早就该端着茶杯出来的劳拉,已经在屋子里手忙脚乱的开始大扫除了?
“你、你稍等,我去端茶。”
宋楚词走了两步后,才发现自己原来是赤着一只脚的,俏脸攸地通红,赶紧裹了下睡袍,小跑着跑进了屋子里。
“宋总,这些零嘴--”
正在收拾屋子的劳拉,拿起半袋子没吃完的薯片,刚说出一半,宋总就不耐烦的说:“扔掉,扔掉,都扔掉!”
劳拉赶紧把案几上那些零嘴,都往垃圾筐里扔。
宋楚词跑进卧室,刚要关门时,就听劳拉又问:“宋总,这东西呢?”
“扔掉!”
宋楚词想都没想的说出这俩字后,才回头看去。
劳拉的手里,拿着一个红色的首饰盒。
里面一根镶嵌着钻石的白金项链,是张良华请她去顺河街西餐厅吃饭时,送给她的。
张良华说,他在国外闲逛时,偶然看到了这条链子,立即就觉得它是专门为宋总才存在的,就毫不犹豫的买了下来,足足花了三十几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