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陆宁的样子变了太多。
皮肤白了太多,头发长了太多,年龄也小了太多--他跟他从前的样子相比起来,就像原先他只是个被奶油小生扮演的角色,现在才是他的真面目那样。
要不然,跟他同机飞往纽约的丰田秀敏,也不会不敢确定他就是该死的陆宁。
毛驴却能认出他--哪怕陆宁忽然变成个老头子,那种熟悉的气息,也无法躲过毛驴敏锐的嗅觉。
水暗影也能认出他--不需要任何的理由。
爱,需要理由吗?
不需要吗?
需要吗?
不需要!
她爱他,已经爱到了痴迷的地步,仿佛她之所以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在茫茫人海中,寻找这个男人。
她找了她足足二十八年,才在前年时找到他,才在去年时知道--他,原来也是在乎她的,为了救她,他可以化身飞蛾扑向火中。
她以为他死了,才必须活下去:痛苦的活着,就是最大的煎熬。
她不止一次的想象,她什么时候才能去死,又以什么样的方式去死,才算是彻底的解脱。
现在她不用死了。
谁要是敢再蛊惑水水姐去死,她铁定一巴掌把他满嘴牙抽掉,再认真的告诉他:我还是个黄花闺女,还没有尝到男人的味道,你就让我去死,是不是太残忍了?
“能不能,先别开枪?”
就在水暗影无论多么努力,都无法喊出跑到嗓子眼的那个名字时,她所爱的男人说话了,是对巴拉克警官说的:“因为我在没搞清楚咋回事之前,还不想杀人。”
特么的,这才是我水暗影的男人!
威胁别人,也这么鸟!
水水姐幸福的哭了,双手掩面,上气不接下气,就是不出声。
“什么?”
始终死死盯着毛驴的巴拉克警官,这时候才发现屋顶上的陆宁。
他明显愣怔了一下,才不解的问道:“陆先生,你怎么爬到屋顶上去了?”
就在刚才,尊敬的、了不起的陆先生,还站在二楼窗口,用一支利箭,把胆敢拿枪威胁老大的水美人给吓跌倒在地上,咋就一眨眼的时间,就跑屋顶上去了?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华夏真功夫,能在眨眼间钻天入地……巴拉克被陆宁神出鬼没的移动给惊呆了,完全忽略了他后面不想杀人的话。
幸亏,他还没有忘记他的老大,曾经跟他说过的那些话:不要问什么,你必须得无条件的,全力配合陆先生做任何事!
既然是这样,既然陆先生提议大家先别开枪了,巴拉克肯定不会违逆了。
事实上,他也是有人性的--要不然,刚才也不会被毛驴所感动。
“都把枪放下!”
巴拉克马上就下达了新命令,却又觉得哪儿不对劲:陆先生,貌似比刚才年轻了很多啊,衣服款式好像也变了。
唉,神秘的华夏人啊,你总是能给我们带来--带来莫名其妙。
也不能怪巴拉克很莫名其妙,因为就像国人看老外基本都是一个样那样,老外看国人,也有那种‘色盲’现象。
“谢了。”
陆宁倒是没想到巴拉克能叫他陆先生,更没想到这么听话,就为自己刚才威胁人家有些小惭愧了,这才很大方的道谢。
不过他可不会傻到问问巴拉克,是怎么认识他的。
那样人家就会知道他失忆了,会把他当傻瓜来看的。
要是万一这个老外警察,以前就是他大舅子呢--打个比方罢了,陆先生当然很清楚巴拉克真是他大舅子的话,才不会叫他陆先生。
还有老外身边那个漂亮娘们,咋就在看到哥们后,激动的要死要活的样子?
却又不说话。
算了,跟陌生人打交道啊,还是少说话为妙,幸亏格林德这傻货还在这儿,有些事可以问他就是了--陆宁心里这样想着时,已经伸手掰住屋檐,就像大猩猩下树那样,身子一荡在二楼窗口点了下,纵身跳到了地上。
他在落地时,曾经向二楼窗口里看了一眼。
不知道为什么,陆宁在屋檐上时,就有种奇怪的感觉:下面窗口里面,站着个人。
窗户里站着个人,很正常啊--警方这样大举出动的来击毙一条狗子,只要稍微有点智商的人,就会围观的。
但陆宁却能感觉到,里面站着的那个人,却不仅仅是围观者。
陆宁能从脚下,感觉出一股子明显的杀意。
可等毛驴仰天长哭时,那股子杀意却不见了,就像从没有过出现过那样。
些许小事,不足挂齿,还是先搞清楚这条狗子跟我啥关系吧。
众目睽睽下,陆宁让人见识了一下他飞檐走壁的出色功夫,也没等有人鼓掌喝彩,就站直了身子,一直盯着毛驴。
泪流满面这个词,能不能用在毛驴身上?
事实证明,是完全可以的。
陆宁刚站直了身子,毛驴就锥锥的一声轻叫,以一个比尘世间任何女孩子纵身跃起时还要好看百倍的动作,扑向了陆宁怀中。
陆宁本能的再次弯腰,伸开了双手。
毛驴把脑袋藏在了他怀中,瑟瑟发抖。
很奇怪,抱着毛驴,陆宁就像抱着他最亲近的亲人。
尽管双方没有丁点的血缘关系,却有着陌刀也斩不断的‘情丝’,让他产生了一种清晰的错觉:这条狗,就是我的影子。
“他们,为什么要击杀它?”
陆宁轻轻抚摸着毛驴的后背,回头看向了格林德。
格林德抬手,狠狠擦了把脸上的泪水,哑声说:“他们、他们说毛驴身上携带埃博拉病毒,必须得击毙!就、就在你刚来时,冒充你的人,站在窗口指挥警方剿杀它。”
“冒充我的人?”
陆宁闻言抬头看向窗口,若有所思的神色。
“是,就是冒充你的人。”
格林德这会儿脑洞大开了:“他要杀毛驴,可能是因为它能从你们的身体气味上,分辨出真假,拆穿他的阴谋。”
“我身上有味吗?”
陆宁抬起胳膊,在袖子上嗅了下,问毛驴。
毛驴当然不会告诉他:在某些方面,动物可是你们人类拍马都赶不上的。
好吧,既然毛驴装比不说,那么陆宁只好再问格林德:“你怎么会跟它在一起?依着你家主子的势利,还能把你们逼到走投无路的地步?”
“我……一言难尽。”
格林德无声叹了口气,低声说:“陆先生,我们是不是先离开这儿,找个地方仔细说道说道?”
“你是地头蛇,你说去哪儿,那我们就去哪儿吧。”
对格林德的提议,陆宁自然是毫无异议。
他觉得,是时候跟这死老外说,宁哥已经失忆的事了……反正失忆了又不是长了*,没啥丢人的。
再说了,陆宁也想通过格林德,来仔细了解一下跟毛驴的关系。
为什么,当他听到它那声凄厉的哀嚎时,会有种亲人被欺负的难受?
“陆先生,他们把你看做是假扮你的人了,你完全可以跟他们要辆车,再让他们结束任务。”
接下来,格林德又提了个相当正确的建议。
陆宁照办了。
就算他刀枪不入,可在被这么多警员给围着时,也会感觉不舒服的。
巴拉克再次忠诚的执行了老大交给他的任务,尽可能去满足陆先生的要求。
“走吧,有我在,没谁敢再欺负你的。”
陆宁拍了拍毛驴的脑袋,率先走向一辆警车。
“陆先生,还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请给我打电话。”
巴克利警官,跟陆宁握了握手后,马上就带着他的众手下撤退了。
临走前,再也没看屈膝蹲坐在地上,满脸都是痴呆笑容的水暗影,只是心中暗叹:老祖宗说的对啊,美人就是毒药啊,这个深刻的教训可得牢牢记在心里。哼,如果不是看你跟陆先生很熟的样子,休想我这么轻松放过你!
我的王子来了。
水暗影其实能站起来的,实在没必要蹲坐在冷冰冰的地上,拿捏出一副弱不禁风的嘴脸来装可怜。
但再坚强,狠毒的女人,在有些时候就得装可怜。
她希望,陆宁能走过来,就把她从地上拦腰横抱在怀中,低着头跟她长久的对视着,什么话也不用说--她就会幸福的昏过去。
当然了,在昏过去之前,她是必须得牢牢搂住男人脖子的--希望,一辈子就这样被他抱着,天山地下永不分离。
送走急需回家换衣服的巴拉克警官后,陆宁看向了水暗影。
泪水,又不争气的从眸中喷涌而出,模糊了她的双眼,再也看不清这个世界,看不清这个男人。
这是幸福的泪水呀,就让她畅快的流淌吧!
我的王子已经来了,为什么还没有伸出你温暖的双手,让我感受你大山般的温暖胸怀哟?
无声抽噎着等了很久的水暗影,总算抬手擦了把泪水,抬头正要哭着笑着骂那个小混蛋,咋就这么狠心让水水姐坐在地上,就不怕凉着屁股时--整个世界,又凝固了。
大街上好多人,都在三三两两的交头接耳,更有人盯着她看。
好多人中,却独独没有陆宁。
我的王子呢?
他滚哪儿去了?
难道说,要在背后捂住姐姐的如水秋眸,让我猜猜他是谁?
这个小混蛋哦,花样就是多--呼吸都感觉很费力的水暗影,用很慢很慢的动作,才慢慢回过头。
背后,也没看到她最想看到的人。
反倒是她从国内带来的那些手下,这时候也都醒过神来了,赶紧跑过来作势要搀扶水总起身。
也不怪这些人:毕竟大家都是良民,啥时候敢做袭警的大事?
水暗影抬手,挡开了要搀扶她起来的手下,声音空洞的问道:“陆、陆宁呢?”
几个手下没谁见过陆宁,可是都听说过那个家伙,曾经跟老大发生过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所以才能在水总提问时,不会傻呆呆的反问那是何人。
有个乖巧的小女生,只会大着胆子告诉她:“陆、陆先生已经走了,就在刚才。”
“陆宁走了?”
水暗影呆愣很久,才傻笑着喃喃重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