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喜欢上林舞儿,还是真把她当兄弟,当家人看了?
一时嘴贱惹林二生气后,这一路上,陆宁都在反思这个问题。
虽说有时候喜欢上一个人,并不等于就是爱上她了。
可不管怎么说,喜欢一个为救你、甘心去死的女孩子,这种感觉总是会让人感到甜蜜的。
从十四岁把自己的第一次,交给了某个站街女后,陆大哥这些年来接触过的漂亮妞儿,没有三百也有两百五了。
但他从没有喜欢上哪一个。
任何一个。
如果老天爷非得让他承认他喜欢过的话,那么他也会说:我喜欢的,只是她们的身体。
喜欢一个女人的身体,只能说是她的身体很诱人,能最大满足男人的生理需求,可跟感情没有丝毫的关系。
包括花小妖这个美的不行不行的小妖精。
陆宁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喜欢上某个女人。
可是现在,他却对林二有了这种感觉。
是的,就是喜欢。
哪怕他固执的以为,喜欢不等于爱。
好,既然只是喜欢跟林舞儿在一起生活,只是把她当小弟,当家人对待,而不是爱上她--那么,为什么在她走了后,陆宁心中不仅仅是空落落的,还有着说不出的疲倦,烦躁?
让他很想站在车顶,朝天狂喊的发疯冲动。
如果一切可以重来,陆宁绝不会捅破那层窗户纸,哪怕是有刀子架在他脖子上!
只是当前说啥都晚了,泼出去的水,再也收不回来了。
几口就把一根香烟吸完后,陆宁才长长的松了口气,睁开眼对毛驴说:“行了,不管咋样,她都走了,哥们就算是再特么的后悔,也已经晚了--咱们也走。”
毛驴却拨楞了下脑袋。
“咋,你还不愿意走啊?你还以为,她会回心转意,再回来?”
陆宁抬手在毛驴脑袋上轻摸了几下,很沙比的说:“瞪着我干啥?哦,你想跟我打赌,赌林二会不会回来啊?行,那咱们就赌了。反正只要等到九点半,她要是没回来,你就输了,罚你一个月不许吃骨头。哥们要是输了的话--那就一个月不洗袜子。”
毛驴撇了撇嘴,好像在反问:咱们兄弟俩在一起时,你的袜子好像两个月才洗一次的,也就是林二住在咱家后,经常帮你洗罢了。
毛驴还满眼不以为然的说:我知道你跟我打赌,实际上就是盼着林二能自己回来……唉,傻兮兮的人啊,你既然舍不得她走,那为什么不趁着飞机还没起飞,把她死拉硬拽回来呢?哥们打赌,林二决不会誓死反抗的!
“草,那样大哥我岂不是很没面子?”
陆宁轻轻扇了毛驴脑袋一巴掌,骂道:“就这么说定了,咱们等到九点半,到时候她要是还没有出现的话,哥们二话不说,开车就走,现在先去吃饭!”
对于老大提议说要去吃饭,驴哥自然是摇头摆尾赞成的。
话说,自从大哥二哥俩人闹矛盾后,一路上都还没吃饭呢。
唉,这些站着走路的傻人儿啊,整天情啊爱啊的不干点正事!
好好的活着,吃饱喝足后睡大觉,春天来了后找个美丽小母狗谈场恋爱--这就是毛驴眼中最幸福的一生。
不过陆先生就算混的再惨,也不屑跟一条狗子有同样的人生观。
最起码,毛驴就不爱喝酒,不抽烟。
草,不抽烟不喝酒,还特么的叫男人吗?
look,不抽烟不喝酒的男人--只能成为毛驴,啃了几块大骨头后,就趴在大哥脚下,舒舒服服的闭上眼,开始怀念它的春天了。
才不管大哥好像牛饮一样,左手拿烟,右手拿酒,醉生梦死的沙比样,那不是驴哥能理解的。
以前送完快递没事干时,蹲在街头看来往的美女腿子,绝对是陆宁跟毛驴的一大爱好,仅次于美餐一顿。
虽说现在是大冬天,但在西北的女孩子,并没有让兄弟俩人失望,哪怕是不会像夏天那样,露出白花花的腿子,可总有那么三五个特别爱美的,走在大街上时的性感样子,恨不得让男人把她给剥光了看个明白。
陆宁就非常喜欢这样的女孩子。
确切的来说,应该是欣赏--正是她们的风骚,刺激了男人,间接给无数小警员,提供了宝贵的工作岗位。
其实毛驴看这个问题,最为透彻了,因为在它们的世界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至理名言:母狗不撅腚,公狗不上身。
嗡、嗡……飞机起飞后的轰鸣声,不断从上空传来。
一晚上至少看到八个以上渴望被男人骚扰的女人的陆宁,抬头向天上看去,飞机下面那些红蓝色的指示灯,在夜空中显得格外清晰。
也格外的冷。
这架航班,就是夏州直达明珠的航班,起飞时间是晚上九点半,非常准时。
目送那架飞机,以很快的速度消失在黑夜中后,陆宁才低下头,看着毛驴得意的笑了笑,说:“特么的,你输了。往后的一个月内,别想再吃一块骨头了!”
毛驴翻了个白眼,表示抗议:丫的,驴哥好像从没有答应跟你打赌的!
“走了好,走了干净,不心烦。走了,咱们也走了!”
陆宁重重吐出一口混着酒味的浊气,拧开钥匙启动了车子。
车子大灯亮起,缓缓调头,沿着人行道往前驶了几米,陆宁轻打方向盘,驱车正要去路中间时,一个人却忽然横过马路,挡在了前面。
“草,想特么的找死啊?”
陆宁赶紧猛地刹车,脑袋噌地伸出落下玻璃的车窗,冲那个站住了人大骂道。
骂完后的下一秒,陆先生忽然又想抽自己嘴巴了。
尽管多喝了三五杯,可在雪亮的车灯下,陆宁仍然能认出那个站在车前的人,正是--林舞儿。
“这次航班去明珠的人非常多,我没有买上票。”
林舞儿站在那儿,藏在身子后的左手,把飞机票攥成了一团,看着陆宁很认真的说。
就算是用脚丫子去想,陆宁也知道林舞儿在撒谎:如果真没有买到票的话,她干嘛非得在候机大厅内等好几个小时,直到飞机起飞后才出来?
摆明了,她也在打赌--跟她自己打赌:九点半,她会出来看看陆宁还在不在。
陆宁不在,她就会马上坐飞机闪人。
如果在--好吧,扫马路的大婶肯定很纳闷:谁把一张机票扔在路边,而不是去退票啊,真是个败家子。
陆宁才不管林舞儿是不是败家子。
如果她喜欢败家,陆先生有着足够的实力,让她败家败累了……只要林舞儿能出现在他面前,无论他付出任何代价,都不会皱一下眉头的!
“那咋办?”
陆宁赶紧下车,那殷勤讨好的样子,让精于此道的毛驴都甘拜下风,更是满脸谄媚的笑:“要不,先跟我回唐王,以后什么时候想回明珠了,再回去?”
“不。”
林舞儿也不习惯陆先生这样的狗腿样子,尽管她很喜欢,还是抬头看向了别处,淡淡的说:“我必须得回明珠。”
“哦。”
陆宁脸上浮上明显的失望之色,接着笑道:“呵呵,那个啥,要不我开车送你啊?”
林二开始装傻卖呆:“这样,不会耽误你回家?”
“没事,没事,我早回去一天,晚回去一天不要紧的。”
陆宁赶紧替人家打开了后车门。
林二却走到副驾驶那边,自己开门:“我坐前面。”
“坐前面好啊,视线开阔,心情愉悦。”
陆先生第一次发现,他原来是这样的没骨气,为了讨好林二,竟然不以献殷勤为耻,反以为荣。
不过这有什么呢?
左右不过是为了哄林二开心罢了。
当大哥的,觉悟就是这样高。
至于毛驴会不会委屈的问:我也是你兄弟,我不开心时,也没见你这样哄我啊。
滚开!
怎么啥事你都喜欢掺和一脚啊,大哥的境界,是你这个当小弟的能搞明白的?
林二上车后,还是扳着个脸子,好像陆大欠了她五百万没还似的,不过毛三明显觉得车里有了春天来到的迹象。
唉,春天里那个百花开,驴哥也会笑开怀--大哥二哥的感情境界,不是驴哥能掺和的,还是美美睡一觉吧。
“你喝酒了?”
林二皱眉轻吸了下鼻子,不满的问道。
陆宁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喝了那么一点点。”
“一点点是多少?”
“也就是一瓶吧。”
“白酒?”
“啤酒我得至少喝十瓶。”
“我来开车。”
“没事,我这人跟一般人不同,越喝酒,反应越灵敏。”
“我回家,是因为有件很重要的事。”
林二没有再勉强陆宁,沉默片刻后,岔开了话题。
陆宁马上很配合的问道:“需要我帮忙吗?”
林舞儿抬头看着前面黑压压的夜空,轻声说:“再过些天,就是我妈妈的忌日了--我很想她。”
提到正经事后,陆宁也收起了嬉皮笑脸:“嗯,是该回去看看。”
其实陆宁还想问问,他在嘴贱的说出那句话后,林舞儿的脸色,为什么忽然变苍白了。
就算是想到了母亲是忌日,但也没必要有那种反应吧?
不过,现在陆宁可不敢随便问。
要是再惹恼了她,非得下车咋办?
好像看出陆宁很想知道这个原因,林舞儿拿出一块巧克力,低头剥开时轻声说:“如果有一天,你收到我跟别人结婚的请柬,你会不会去参加我的婚礼?”
“我--”
陆宁刚想习惯性的说‘我会去祝你们白头偕老’这句话,却又猛地醒悟过来,意识到当前这样说会伤人心,赶紧闭上了嘴。
林舞儿却不依不饶的追问:“会不会去?”
陆宁心中叹了口气,看着她:“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无论是真话,还是假话,我都不想听了。”
林二一旦恢复她的女性风采后,立马把女孩子心思反复无常的特点,释放的那叫一个淋漓尽致,让人搞不清她到底是啥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