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莱昂用差不多二十分钟的时间把客厅打扫的干干净净的时候,霍梅尼丝这才发现,这个家伙或许真的很有当清洁工的天赋。
这点莱昂自己也发现了,他甚至想如果真的去凯尔特人当清洁工,那他一定会做全nba最好的清洁工……
掐断这个没出息的想法后,莱昂又帮着把冰箱清扫了一番,顺手用冰箱里的干面包、乳酪、鸡腿肉和生菜做了几个三明治,当成两个人的晚饭解决掉了。
其实在这几个月里,莱昂发现这个身体还是有不少优点的,比如好养活,对生活品质没有什么要求。饭量又大,不挑食,身体底子很好,只要生活规律健康恢复的很快。
还有莱昂竟然有着不错的厨艺,虽然仅限于做一些汉堡、三明治、炒香肠、玉米饼等家庭菜品,可是手艺确实不错。
因为过去莱昂的妈妈在餐厅打工,小莱昂常常去餐厅的厨房弄点吃的,结果和那些厨房的厨师学到了不少。后来妈妈去世去了养父母家中,成年后选择了一个人生活,多年来都要依靠自己解决饮食问题。
“晚上我睡哪儿?”莱昂吃完自己做的鸡肉三明治,一边收拾盘子一边问道。
刚刚从套套的尴尬中缓过神来的霍梅尼丝,一下子又紧张地说不出话来,她并不是个性腼腆害羞的女孩儿,作为啦啦队的头牌大长腿她一向以热情火辣著称,可是在莱昂面前她第一次发现自己那么容易脸红。
“呃…我…你可以睡在我的书房,那里有一张小折叠床……”霍梅尼丝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开始的时候自己是想好让莱昂睡在自己书房的。
吃完饭后到莱昂将一切收拾干净,向霍梅尼丝问清房间,便进去休息了。二楼一共有四个房间,霍梅尼丝和莫瑞娜各两个,霍梅尼丝占用一个卧室一个书房,莫瑞娜则使用一间卧室和一间儿童房——她把那里改造成了自己的大型储衣间。
莱昂已经有些习惯了每天七点半休息的生活,在监狱的两个月每天吃完晚饭,很快就会回自己的班房熄灯睡觉。这对现代城市的人来说有些不可思议,七点半,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霍梅尼丝也是个喜欢夜生活的人,在大学里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夜幕降临就是精彩开始的时候,她会和一群姐妹到波士顿最好的酒吧痛痛快快玩上三个小时,然后看着朋友们有些与男友继续约会,有些与萍水相逢的男人一夜迷情,而她则会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躺在床上好好睡一觉准备明天上课。
可是莱昂就住在了她的家里,霍梅尼丝根本没心思出去玩,好几个朋友知道她今晚回来打电话给她约她,霍梅尼丝都以自己刚从马什菲尔德回来太累需要休息而拒绝了。
就这样,霍梅尼丝坐在自己卧室的床上发呆,既不看电视也不看书,就是在脑子里胡思乱想着,一会儿想莱昂现在在干嘛,一会儿想过会儿他会不会敲门来找自己呢?
想到这里,霍梅尼丝赶忙从床上坐起来,把原本反锁起来的门给轻轻地打开,平时睡觉她都会把门锁上的。
又过了一会儿,隔壁的书房一点儿动静都没有,霍梅尼丝觉得心浮气躁,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期待着些什么,一个认识没几天的无业游民,貌似还蹲过监狱,身上连在旅馆住一晚的钱都没有,厚脸皮地在女孩子家蹭吃蹭住。
可是这些事情放到莱昂身上,似乎都变得顺其自然起来,霍梅尼丝回味着和莱昂相处的短暂而简单的时光,她从这个人身上感觉不到负面的东西,他带有污点的过去似乎和他的人格割裂了开来。
霍梅尼丝喜欢他的酷酷的气质,直言不讳的性格,大方利落的态度,当然,还有那充满魅力的眼睛和混血儿的漂亮脸庞——那是最早吸引霍梅尼丝的东西。
终于,霍梅尼丝坐不住了,从七点半到九点半,整整两个小时的时间,隔壁书房竟然一点儿动静都没有,室友莫瑞娜也没有回来,在十二点之前她是不会回家的。
虽然在莱昂面前表现的有些害羞,但霍梅尼丝是个敢作敢为的人,既然喜欢莱昂,还让他住到家里来了,就不能浪费这样的好机会。
她从床上跳了起来,脱掉上身宽大的t恤衫,从衣柜里挑出一件露脐的吊带衫,这是她在啦啦队的时候穿的紧身上衣,可以把她的曲线完美地勾勒出来。
接着她脱掉了牛仔裤,露出两条引以为傲的长腿,身高接近6尺的她腿长的可怕,她又从衣柜里找了好几件短裙和短裤,在镜子前试来试去,却始终不满意,最后她心一横,干脆不穿裤子,就留一条贴身内裤,假装刚从床上起来的样子。
霍梅尼丝深呼吸调整了一下,打开自己的房门,蹑手蹑脚地走近书房,轻轻地敲了几下门。
没有反应,看样子莱昂很可能已经睡着了。
霍梅尼丝轻轻扳动了门把手,房门没有锁,她推开门,里面一片漆黑,只有从窗户外漏进的月光照亮了地板,过了四五秒霍梅尼丝的眼睛适应了黑暗,才发现,莱昂根本没有睡在床上,而是拿着一条毯子躺在了地上睡。
霍梅尼丝突然觉得心里一紧,接着觉得有些发苦,原来莱昂连自己的床都不想睡,难道是因为那个放在桌上的套套吗?
就在霍梅尼丝准备关上门走开的时候,传来了莱昂的声音,他问道:“有什么事吗,霍梅尼丝小姐?”
霍梅尼丝一时语塞,不知道该说什么,就随口说道:“我想找一本书在睡前看……”
莱昂起身打开了灯,房间一下子亮了起来,他又问道:“想看哪本书?”他这话问的好像这个书房和里面的书都是他的。
霍梅尼丝没有多想,就回答道:“史蒂芬-金的‘亚特兰蒂斯之心’,好像就在我的书架上。”
亚特兰蒂斯之心是史蒂夫-金去年的新作畅销书,霍梅尼丝很早就买了却放在书架上一直没看留着蒙灰,这下她脑海里首先想起了这本书。
莱昂点了点头,他回过神从书架的第三排最左边的位置抽出了一本书,走到门前抵到了霍梅尼丝的手上,正是那本亚特兰蒂斯之心。
霍梅尼丝也不知道莱昂是怎么知道这本书就在那个位置,她接过书就想转身离开,可是她的脚像定在了地上,终于她还是开口问道:“为什么不睡在床上而睡在地上?就不想睡在我的床上吗?”
莱昂显然没想到霍梅尼丝会问这样的问题,他有些惊讶,不过看着霍梅尼丝有些生气的神情,莱昂有些明白她的意思。
他转过身,然后当着霍梅尼丝的面脱掉了自己的上身t恤,露出了宽阔而坚实的脊背,开始霍梅尼丝有些讶异,不知道莱昂想干嘛。过了一小会定睛一看,才发现莱昂的背上有好几道伤疤,这是他在波士顿街头厮混时留下的印记。
接着莱昂穿好衣服对霍梅尼丝说道:“当我背上的伤疤好的差不多的时候,我可以躺在床上睡觉,可是温暖的床垫会让我的伤口发痒,所以我更喜欢睡在冰冷的地上。当我在监狱里的时候,我会把床上的毛垫拿掉睡在硬木板上,因为只有睡硬的地方,我的腰才不会疼。霍梅尼丝,你的床太温暖太柔软了。”
霍梅尼丝听到莱昂的解释,有一种眼泪涌出的冲动,她还是忍耐住了,手里抱着书对莱昂说道:“也许…也许…你铺个垫子会好过一些……”
莱昂点了点头,从床上扯下一条床垫铺在了地上,然后笑了笑说道:“谢谢,还有,你的身材真漂亮,特别你的长腿。不过希望你不要着凉。”
听了莱昂的话,霍梅尼丝的脸红的像个大苹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