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第一次做强盗的日子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
这句话回荡在落日草原的天空,晴空之下,一个小型商队面前站着一个少年,这少年的肩膀上还停着一只很可爱的绿色小鸟,少年身前地上插着一把剑,微风吹过,让少年的黑发扬起……
这个少年就是转行当草寇的蓝枫,虽然只是临时的,这是他的第一次“生意”,就找了比较小的商队练练手,同时为了振兴盗贼行业的标语,他就引用了最最经典的打劫标语。
怎样,酷吧!这一句出来之后,马上就震住了所有人,你看他们一个个在发呆。
“哈哈……”众人的大笑声响彻天空……
没错,商队的所有人是发呆,不过却不是被蓝枫震住,而是觉得怪异,觉得想笑,自己虽然只是小商队没错,但是你这样乳臭未干的小子也敢来打劫,而且还是一个人。
你看看你的穿着打扮,还带着这样一直小鸟儿,怎么看都像一个少爷公子,哪里像一个拦路抢劫的强盗。
蓝枫最近几天由于有了紫晶在身边,在穿着上也讲究了很多,不像以前那样随意,当然这不是因为他为了紫晶而如此,而是因为紫晶为他准备了新的衣服,将他的旧衣服都收了起来。
既然要做蓝枫的侍女,紫晶就会竭尽所能,伺候蓝枫的衣食住行,就算这只是临时的,也是一样。
蓝枫本来对衣服就没有什么讲究,只要舒服就行,新衣服就新衣服,反正又不要自己给钱。这个衣服是紫晶自己到街上花钱买的,而钱貌似是克丽丝蒂娜留下的。
衣服改变了,头发也跟着变了,本来蓝枫每天只是随便梳理一下,但是现在不同了,紫晶会帮他梳理,是精心梳理,但基本上只有蓝枫在等待吃早餐的时候。才会让紫晶梳理,其他时间他会觉得麻烦,自己弄几下就完事了。
至于紫晶的情况,恢复地很好,因为她遇到了一个爱睡觉的主人,呃,临时,蓝枫在没事的时候。每天晚上天刚刚黑下来就去睡觉,直到第二天清晨起来练功,而睡觉期间是怎么吵都吵不醒,用一句话来形容,像一头死猪。
“死猪”当然是不需要别人伺候的。所以紫晶在一两天后,也开始在蓝枫睡下之后吃药睡觉,到第二清晨起来,帮蓝枫准备两次洗澡水。两套干净衣服,最后准备早餐。
相处几天后,紫晶就了解到蓝枫早上要洗两次澡,要换两套衣服,虽然她很奇怪,为什么蓝枫每天夜里会出汗,而且还是黑色的汗渍,将衣服被子弄脏。难道他也有什么病?
不过这个事情紫晶不会去问,只是每天将蓝枫的被子衣服洗干净,她认为这事情蓝枫想要告诉她的时候,就会告诉她。
而以后时间长了,紫晶还发现蓝枫出汗还是有规律的,会一天天变淡,而快要变得没有黑色地时候,突然又变得很黑。接着又是一样一天天的变淡。直到有那么一天,蓝枫不再有黑汗。但是那一天却是很久很久以后,而最后,蓝枫也没有告诉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同时也没有告诉其他人的。
只因这个是蓝枫的秘密,没有人知道,他在吃着毒药在练气,汗渍变淡是因为药效越来越差,而突然变黑,是因为他又换了一种毒性强大许多的药,而最后没有了,只是因为已经无药可用。
这段时间里,蓝枫每天出去打探消息,回来就练习自己的武技,而紫晶每天除了出去买点生活必需品,就是在小独院打扫,布置房间,洗衣服做饭等一切本应该是客栈负责的事情,蓝枫也说了她一次,不过她还是继续,蓝枫就没有再理会了。
在做完事情后,紫晶或是看着蓝枫练习武技,或是坐在院子看看书,这样的生活很平静,很舒服。
说起书,这还是一件很意外地事情,只因为蓝枫那天在研究买过来的炼金药剂书,又因为想到一种毒药的配方,就跑出去买材料,而书就放在石桌上,没有收回去。
紫晶看到了,就帮蓝枫收起来,而看到书名就知道是药剂书,一时兴起就翻开看看,很快,她就被其中的东西吸引住了,并一发而不可收拾。
很快,她决定去买点药剂书看看,一些比较基础的,蓝枫那本太高级了,她很多地方都看不懂,要不是以前经常伺候克丽丝蒂娜,造成“久病成良医”,那她就完全看不懂里面在说什么。
而她与蓝枫不同,蓝枫专门研究毒药,迷药只是副产品,简单地来说,蓝枫研究的是属于杀伤性的生化武器,紫晶则是研究这些药剂会对人有什么好处,可以怎么样帮人,她研究的是属于治疗性地良药。
蓝枫也没有想过自己买来研究害人的毒药的一本书,会造就一位白衣天使。
紫晶在落日之城的日子就是如此的简单,如此平静,至少目前来说是这样,而蓝枫就不同,他要修行,他要做草寇……
现在的蓝枫,对着那群大笑的佣兵与商人,很认真地说道:“听到我的话,就给我放聪明一点,乖乖交出买路财,不然你们全部要给我留下身上地一件东西。”
“哈哈,我,哈哈,其实我们也很想给你买路财,但是你说此路是你开,这路在哪里?此树是你栽,这树在哪里?”一个佣兵使劲忍住,但是还是会忍不住发出大笑,这小子太搞笑了。
这里是草原,哪里什么树,至于路,大路都是要经过落日之城的,这样的小商队,哪里会走那路,当然是在草原上穿行。
“一群白痴,没听出这是本少的口号吗?以后你们等着瞧,这个将会是盗贼行业的一致口号。”蓝枫很不爽地说道,敢质疑本少的口号。
“那我等着,也许几十年后,你可以让整个盗贼行业喊着你的口号,但是现在,你还是回家抱你的侍女吧,你们这些公子少爷就是喜欢玩这样无聊地把戏。”那佣兵回道,他还真地把蓝枫当成了少爷,他也不想想,这里是落日草原的深处,哪有少爷公子回来这里玩地。
“侍女,我有,临时的!不过本少不是什么公子少爷,自称本少的就是少爷,那本少自称寡人,那不是皇帝了吗?以你的智商很难想象,你是怎么在佣兵行业里混的,等本少这里玩够了,就回去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真正的佣兵。”蓝枫貌似在刺激那个佣兵。
但是他的话,却让那佣兵更肯定他是一个爱玩的贵族少爷,不然怎么会突然又要玩佣兵,他不知道,蓝枫本身就是一个佣兵。
你说什么?佣兵怎么可以做草寇去打劫有佣兵保护的商队?谁告诉你佣兵不可以去做草寇,又是谁告诉你佣兵不可以去打劫佣兵保护的商队。
只要你不在任务的时候,谁管你做了什么,最多评价上面差了一点,但是蓝枫却不在乎,他一个见习佣兵,评价再差也无所谓,反正他做任务就会负责,不做任务才不会管你的死活。
“你再这样,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那佣兵沉声道,他已经生气了。
“对我不客气?现在你是佣兵,我是强盗,你能对我客气吗?你果然在智商上,差普通人这么一点。”蓝枫伸出左手,拇指与食指之剑相连,不过马上就分开了,最大量的分开。
“……”那佣兵呆了一下,然后立刻火气冲天,挥舞这剑冲上来……
嘿嘿,终于来了,我要的就是这个。
蓝枫一上前将剑从地上拔出来,连着剑鞘一起拔出,并也没有再拿掉剑鞘,直接迎上那佣兵,一剑与地面成十四五度角向下斜劈过。
这一剑虽然简单,不过带起的风声却告诉大家,就算简单,就算剑是连着鞘的,被击中也是一样不好受。
那佣兵见势就举起剑一挡,将蓝枫这简单威猛的一剑挡住,而这个时候,那佣兵感到自己的手在发麻,这力量好强,而且还是纯粹的**力量,没有使用斗气。
他是怎么练出这力量的?这个时候那佣兵脑子里浮现出这样的问题,并且是一闪而过,因为下一刻他已经没时间再想这个了。
“砰!”佣兵倒飞了出去,重重地摔到地上……
这小子不守规矩!
所有人都看到蓝枫在被挡下一剑的同时,脚开始发威,将那佣兵踢飞,而这个世界的人很少在比剑的时候出脚。
谁说打架的时候不能用腿脚功夫,不守规矩?守规矩的话,我就不当这个草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