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特木镇。
如今的孔特木真的很凄惨,到了晚上,全镇没有一处灯火,因为缺少足够的柴油,发电机停止工作,最后的电力中断,大家要么抹黑,要么借助于油灯和火把。
镇子外围的空地上,有一些火堆正在燃烧,这是防止敌人的突然袭击。
镇里可供燃烧的木材也不多了,火堆忽明忽暗,远远望去,就像是一团团的鬼火。
“对方的人晚上都撤走了吗?”
魏可向四面观察,并没有发现掸家族士兵的踪影。
“应该是撤了。”
付文涛答道:“晚上在野外宿营,他们也怕遭到偷袭。不过,暗地里肯定有观察哨!我们的人吃过亏,以为外面没人,想趁着夜里出来找点吃的,没想到,人刚刚出来时间不长,对方的人就追来了!”
魏可点头。
孔特木如今的现状,等于是华洪会自己把自己捆住了手脚,他们为了防范偷袭,点起火堆,但这恰恰也给掸家族提供了方便。
在这样的夜里,掸家族只需派出极少数的观察哨,就能把孔特木看得死死的!
偶尔一两个身手灵巧的,或许能跑出来,人数一多,绝对逃不掉。
观察哨。
掸家族的观察哨,藏在哪里?
此刻,跟在魏可身边的,有郝思理、付文涛、宋石坤,还有沃嘎与另一名队员,至于最后的一名队员,被魏可留在了丛林里,职责是看护好直升机。
六个人,其中包括非战斗人员宋石坤,另外还有一只宝贵的皮箱。
这样的阵容,要想偷偷潜入镇子不被敌人察觉,很难。
“思理,这里交给你负责。原地待命,宋大夫的安全是第一位!若是宋大夫有个闪失,你自己看着办!”
“明白!可是,老大你呢?”
“我?嘿嘿!老子去把对方的观察哨做了!”
魏可和宋石坤打个招呼,随即,像只灵巧的豹子,消失在周围的黑暗中。
身后,郝思理羡慕地盯了一眼魏可的背影,却没多啰嗦。
经过了栗敢市政府军营内的那次变故,郝思理似乎一瞬间长大了几岁,也变得成熟了。
他的性格依旧,但,如果有人仔细观察郝思理,就会发现这个性格暴戾的家伙,无论说话做事,都比以往稳重三分,尤其是在正式场合下,很自觉地把自己当作一名军|官来要求。
是人都会长大,越是经历得多,成长越快!
郝思理就是如此,原先的他是一柄锋芒毕露的利刃,现在,锋芒还在,却被藏在鞘内,变得含蓄。
“你们老大一个人,能行?”
现场的几个人中,会提出如此问题的,自然只有宋石坤。
宋石坤虽然只是个军医,却也和军人挂钩,不是啥也不懂的愣头青。
这黑灯瞎火的,周围啥也看不清,魏可一个人去对付敌人的岗哨,却连对方的人数、位置统统不知情,这样的安排,在宋石坤看来,简直是胡闹!
这样一个人当老大,能干成什么事?
自己把性命交付在这样的人手里,是不是太草率!
要知道,他宋石坤不仅仅是自己的一条命,他还想着让魏可帮他搭救张三刀,万一魏可莫名其妙死了,他一个人陷在形势复杂的M北,哭都没地方哭去!
“宋大夫你放心!我们老大,只有他杀人,没有别人杀他的道理!”
郝思理回答的理直气壮。
旁边的另外几个人都点头,就连付文涛都不例外。
宋石坤被噎了一句,心里很沮丧。
靠!这个姓魏的,看模样似乎挺厉害,开直升机的技术也很牛逼,就是做事不靠谱,不仅姓魏的本人不靠谱,他周围的人也都不靠谱。
什么叫只有他杀人,没有别人杀他?
真要那样,这人就不是人,而是神,神,这让世界上不可能有神!
魏可当然不能是神。
但,他可以把自己暂时扮演为神,黑暗之神!
小欢再次被放了出来。
这样的环境里,如果不用上小欢的特殊能力,真叫作天理不容。
一团灰色绒球般的小欢,跳到地面上,提起鼻子嗅了嗅,就对准一个方向小跑过去。
魏可立刻跟上,手里抽出一把黑沉沉的匕首。
公平?
这个世界上没有公平可言!
掸家族布置的观察哨,都是面对孔特木一侧的,因为,他们的主要目标在镇内,而身后即便有人,也只能是自己人,傻子才会把注意力放在身后。
魏可在小欢的带领下,由身后而来!
话说,07分队目前的一整套服装,都是从国内厂家订制,做工用料绝对是精品。
就拿鞋子来说,厂家是南方著名的户外运动鞋大品牌,骆驼牌,人家原本就是做户外山地鞋的,生产的鞋子防滑防水,穿着特别舒服,根据那措方的要求,又在鞋底内暗藏了一块小钢板。
高价订制鞋子,质量好,走起路来,既稳又没有声音!
魏可很快就发现了第一个目标。
那是一个背靠大树坐着的人。
这人面朝镇内的方向,很悠闲地坐在那里,如果从对面的位置观察,由于有树干作为背景,一定很难发现他,只不过,魏可是从后面上来,借着远处火堆的光线,很清晰地看见这人的侧脸。
黑暗中,魏可十分耐心地等在那里,仔细观察。
在他的身边,小欢极为乖巧地趴在地上,一点声音也没有。
足足观察了两分钟,魏可终于确定,这名观察哨的身上,应当没有藏着通话器之类的设备,也就是说,掸家族采用的是最原始的联络方式,靠两条腿跑路。
这样最好不过!
既然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魏可没兴趣继续等待。
蹑手蹑脚上前,魏可一直走到了这名哨兵身后的位置上,对方居然一点没有察觉。
魏可握紧拳,陡然一拳击出,正中那名哨兵的太阳穴!
这一拳打得又快又重!
哨兵连一声都没吭,浑身一软,顺着树干往下滑倒,而魏可赶上一步,伸出双手,扣住对方的脖颈,用力一扭,只听咔吧一声响,对方的脖子顿时被扭断。
摸哨,为什么不是很潇洒地一刀割断对方喉咙?
错!割喉是最不合适的一种招数。
人的咽喉是致命部位,一旦喉管被割断,几乎必死无疑,但,咽喉却不是可以快速致死的部位,一个人在喉管突然被割断的情况下,并不会立刻丧失行动能力,甚至能思考,能做出开枪等动作。
更要命的是,割喉会造成大量的鲜血溢出,搞的血糊糊。
战场上,但凡有经验的士兵,对于血腥味都很敏感。
尤其是那种浓烈的血腥味,距离很远就会被人发现,从而暴露自己的位置。
所以,摸哨最有效的攻击部位,有三个,心脏、颈椎、大脑,这些部位一旦被严重打击,要么造成速死,要么快速失去反应能力,是最佳选择。
太轻松了!
魏可出手就搞定了一名暗藏的哨兵,他甚至还有闲心,把哨兵的尸体扶正,继续靠在树干上,如果有人突然来到这里,会以为这里什么事也没发生过,这哨兵依然在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