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昭月既然敢做,那就不怕傅明珠报复自己。
毕竟是傅明珠主动来找麻烦的,若是自己一味忍让岂不是还让人觉得她是个好欺负的包子?
更何况不管她坑不坑傅明珠的钱,傅明珠和她都因为李秀才成为了天生的敌对面。
她在店里等了一下午。
齐员外终于拍小厮,把她那一千五百两银子送来了。
沈昭月看着到手的一千五百两。
嘴角勾起一抹狡黠的弧度。
一套宅子的钱白白到手,还多出来五百两银子。
能不高兴吗?
沈昭月高兴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买买买。
她把唐凌霄和唐小妹都带上。
第一次认真地逛百花镇。
百花镇说大不大,说小却也绝对不小。
北边有一条河,通往好几个县城。
来往做生意的商人数不胜数。
在百花镇定居的人,除了商贾还有祖上辞官归乡的大人物。
可以说是卧虎藏龙。
齐员外祖上便官至尚书,可惜的是除了祖上当过官,后继却无人,祖上辞官归隐之后,便在百花镇低调做人。
到了齐员外这里,只能靠祖上购置的无数田产丰衣足食。
他不甘继续留在百花镇这个小地方,再加上他的大儿子是读书的那块料。
这才想着卖了祖宅,换个更大的地方居住,为大儿子创造一个良好的读书环境,希望大儿子能和祖上一样光耀门楣。
这个决定无疑是大胆的。
齐员外身上的银钱不够在同乐郡买房,为了在同乐郡定居,这才不得不着急卖了祖宅,沈昭月坑来的三千五百两可谓是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沈昭月没想到自己出来逛个街,也可以遇到在码头边的齐员外。
齐家的下人正忙忙碌碌地往船上搬东西。
那条船很大,足以承载上百号人。
看来他们打算走水路。
齐员外看到沈昭月后,严肃的脸上不免露出了笑容。
“沈老板,带你丈夫和小姑子出来逛街?”
沈昭月点了点头。
“齐老爷明天一早就要离开?”
齐员外点头应下。
突然想起了什么,挥手招来一个下人。
“你去把我收藏的地理杂志和奇闻异志拿来。”
下人听话应下。
不一会儿就抱着半人高的书籍走了过来。
齐员外让空着手的唐凌霄把书抱住。
唐凌霄力气大,个子高,抱着这么多书,恰巧够到脖子下,勉强看得到前面的路。
沈昭月眉头一挑。
“齐老爷,这是做什么?”
齐员外捋了捋胡须,笑得一脸慈善和蔼。
“这些书是我年轻时,爱胡闹的时候收藏的,原想着去游山玩水,可惜后来一直没时间去,现在老了也去不了了。”
“不是什么正经的书。”
“我那些儿子和孙儿对这些书不感兴趣,本来打算一直堆放在那,等遇到了有缘人再送出去,但这次要搬家带着这些多有不便。”
“你和我还算是有缘,且我看你字迹铁骨银钩、矫若游龙,和闺中女子的娟秀小楷大为不同。”
“再加上是做生意的,兴许以后生意做大了能用的上这些书。”
“便赠与你罢。”
沈昭月,“……”
她不得不怀疑,自己是不是老天爷的亲女儿。
不然这种出个门,就碰到机遇的事情怎么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