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不除疤了。”
“琳子姐你那么漂亮,留一块疤,一定难看死了。”凌枫促狭地道。
“我打你个坏小子。”胡琳挥拳就打。
凌枫快步躲开,两人在花田里追逐,踩坏了不少花花草草。
胡琳炒了几样凌枫最爱吃的菜,饭后天也黑了,她没赶凌枫离开,凌枫也没有离开的意思,两人就这么耗着。
凌枫正想用小病丸冒充除疤圣药,给胡琳后面除疤,趁机碰的时候他的手机却响了。
打来电话的是黎浩。
“师父,我想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和坏消息,你想听哪一个?”黎浩说。
“听你个头,你想说什么就直说。”凌枫可没心情跟他瞎扯。
“嗯,那我就先说好消息吧。”黎浩说道:“计划书我已经搞整出来了,就等着你回来看。”
“我明天回来看。”凌枫说。
旁边的胡琳顿时紧张了起来,心里暗暗地道:“他说明天回去,那不就是说要在我这里过夜了吗?这坏小子,他真的是在打我的主意呀!他如果对我毛手毛脚,我应该怎么拒绝他呢?”
这边,黎浩却继续说道:“师父,这可不是我要说的好消息,你不要着急嘛。”
凌枫,“……”
“好消息就是有一个非常有名的富翁找你看病,他就在我们家门前,排场大得很。师父,这是一个机会,如果你治好了他的病,你要多少钱都行。我们的药厂计划,没有启动的资金,现在资金就自动送上门来了,所以你赶紧回来看看吧。”
凌枫心动了,这确实是一个好消息。
“至于坏消息,那就是——”沉默了半响,黎浩才说道:“我生火做饭的时候,把房子引燃了,我们今晚得睡地上了。”
凌枫眼前一黑,差点昏倒在地。
房子都被烧了,与老师姐姐的晚餐显然是没法继续下去了,凌枫拔腿就开跑。
“凌枫,什么事啊?”胡琳着急地追出了门。
“没事,没事。”一边说一边跑,凌枫眨眼就跑远了。
胡琳苦笑着摇了摇头,喃喃地道:“在小子,还像读书那会儿那么调皮,真是的,他就不能成熟一点吗?”
在老师的眼里,学生永远都是调皮的。
……
老屋的屋顶烧没了,凌枫赶回来的时候,一段没有烧尽的梁木还在冒火冒烟,烧得很欢快的样子。
黎浩傻兮兮地站在残垣断壁前,手里还端着一只被烧得黑乎乎的铝锅。是奇迹,铝锅里还有半锅米饭,居然没烧糊!
凌枫幡然醒悟,这小子抢救了他煮的饭,却没抢救回他的房子。
老屋虽然破旧,但好歹可以遮风挡雨,是个安身之所,现在烧毁了,他就连个容身的地方都没有了。
黎浩说的大富翁连个人影都没有,老屋方圆五十米之内,就黎浩一个孤魂野鬼存在。他头发凌乱,满脸乌黑,就剩两眼一抹白了,看上去还真像是从地狱出来的讨饭的同志。
“师父?吃饭没有?这锅饭还能吃,要不我们边吃边聊?”
凌枫真想把一锅饭踹他脸上。
“看来你是吃过了,我可饿坏了,师父我先吃饭了,我一边吃,一边告诉你那个大富翁的事情吧。”黎浩还真就坐在地上吃饭了。他的腰带上插着一双筷子,取下来,就着一口黑漆漆脏兮兮的铝锅,就连菜都不要,就那么一口又一口地吃了起来。
凌枫好生无语地看着他,他心里很奇怪一件事情,事情都到了这么糟糕的地步了,他闯了这么大祸,他怎么还能吃得下去呢?
“黎浩,你是怎么把房子烧了的啊?”凌枫实在不相信他煮一锅饭居然会把房子给烧了,更重要的是,房子都烧没了,而他的饭却还保存完好!
“师父,你是在奇怪我的饭怎么还在是吧?”
“是啊!”
“第一锅废了,这一锅是我用房子烧的火煮的。”
凌枫,“……”
“这不怪我啊,我忙着弄计划书,忘了还煮着饭,结果柴火从灶膛里掉出来了,引燃了柴禾,然后又引燃了房子。师父,你差点就见不得我了啊!”黎浩说得心酸,用手背擦眼角,结果一张脸更黑了。
凌枫苦笑着摇了摇头,“算了,不说房子的事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房子烧了我们再盖就是了。你给我说说那个大富翁的事情吧,什么来历?什么病情?”
黎浩吞了一口饭,说道:“从上海来的,是一家大型房地产公司的老总,名叫黄志强,上百亿身家,非常有名。他患的是病是运动神经元疾病,他的看护师说的,这种病又叫渐冻人症,目前,正处在初期。”
渐冻人症,《黄帝外经》上虽然没有记载相关的病例和治疗方法,但凌枫却在医学杂志上看到过相关的介绍。一听是渐冻人症,他的眉头跟着就蹙了起来。
渐冻人症,这种病特征性表现是肌肉逐渐萎缩和无力,身体如同被逐渐冻住一样,故俗称“渐冻人”。这种病的特征是脑和脊髓中的运动神经细胞的进行性退化,由于运动神经元控制着使人的运动说话吞咽和呼吸的肌肉的活动,如果没有神经刺激它们,肌肉将逐渐萎缩退化,表现为肌肉逐渐无力以至瘫痪,以及说话吞咽和呼吸功能减退,直至呼吸衰竭而死亡。由于感觉神经并未受到侵犯,它并不影响患者的智力记忆或感觉。病情的发展一般是迅速而无情的,从出现症状开始,平均寿命在二到五年之间。
也就是说,这个身家百亿的黄志强最好的情况是活五年,如果病情发展得快的话,他最多只能活两年。
而最糟糕的是,目前全世界都没有一种有效的治疗方法,也没有有效的药物,与癌症艾滋病一样,都是绝症。黄志强虽然身家百亿,但患了这种病也就等于被判了死刑,只等行刑的那一天了。
“这病,是绝症,我没有把握治好。对了,你没有答应人家吧?”凌枫说。
“师父,人家开口就是五百万,你说,我能不答应人家吗?师父你的事业太需要这一笔启动的资金了,要是靠你卖小病丸,那得卖到猴年马月才能攒够这笔钱啊?”
凌枫皱起了眉头,“可是,答应了人家却又治不好,那怎么行啊?”
“黄志强刚从美国回来,那边的医院收了他好几百万,也没治好他啊。”黎浩说道:“师父,没有医生能保证他能治好所有的病人,但一个医生不应该因为没有把握治好某个病人的病而拒绝那个病人。再说了,人家大老远从上海慕名而来,你总不能拒绝人家吧?”
凌枫笑道:“你小子的嘴巴就是会说,我哪知耳朵听我说过要拒绝那个黄志强了,我只说没有把握嘛。”
“黄志强和他的随从到镇上的旅店去住了,我跟他说,我们明天一早去找他。”黎浩说道。一锅饭,被他干掉了一少半。
“见他?不,让他来村部的医疗室吧,不能因为他有钱,我就去巴结他,他来,我就给他看病治病。”凌枫说道。
黎浩冲凌枫伸出了大拇指,“师父,高,你是什么身份啊,你怎么会屈尊降贵去上门给他看病呢?我明天一早就去跟黄志强说,让他来村部求医。”
不多时,余晴美和何月娥都赶了过来,还有一大群看热闹的村民。同在一个村,房子烧了这么大的事情,乡里乡亲的肯定要赶过来凑凑热闹的。这些看热闹的村民里,有的同情凌枫,有的则是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比如凌枫的大婶刘玉秀之流。
“枫,这么办啊?你以后住哪里啊?”余晴美愁都愁死了。
何月娥想让凌枫去她家住,可这话始终不敢说出口。也倒是的,她一个丧夫的寡妇,这么能邀请一个连对象都没谈的小伙子去她家住呢?这样的话要是被身边的那些看热闹的村民们听见了,她的脊梁骨都会被人戳断。
凌枫却跟没事人一样,满不在乎地道:“没事没事,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嘛,房子烧了没准是好事呢。”
余晴美白了他一眼,“你呀,房子烧了都还能乐呵起来,真拿你没办法。”
何月娥也担忧地道:“房子烧了,你以后住哪啊?你快想想办法呀,不要跟没事人似的。”
凌枫笑着说道:“你们就别操心我的事情了,回去吧,我和黎浩打一晚上地铺,明天再去找住的地方。”
余晴美和何月娥没有半点要离开的心思,心里还有很多话要跟凌枫说,可两个女人很快就发现刘玉秀在人群之中对她俩指指点点,她旁边的人也在嘀嘀咕咕,神色怪怪的。她们可不是笨女人,就算没在旁边也能猜到刘玉秀在说她们和凌枫的闲话。
余晴美和何月娥倒没什么,一个是快要离婚的女人,一个是寡妇,就算是闲言碎语又能抹黑到什么程度呢?她们并不是很在乎,可凌枫不一样啊,凌枫现在是远近闻名的神医,名声好得很,更重要的是他现在还没谈对象,她们就算不为自己的名声着想,也要为凌枫的名声着想。
这么一来,余晴美和何月娥对视了一眼,彼此心领神会,又安慰了凌枫几句,然后离开了。
围观的人群也散去了。
这一夜,黎浩和凌枫在树林里打地铺。
黎浩很快就睡着了,呼噜呼噜地打着鼾。
凌枫睡意刚刚来的时候却收到了一条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