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布在医院里养了几天之后,伤口也逐渐愈合了,除了一些口服的药之外,倒是不用打针了,尤敏然就来把它接了回去。
布布还有些不舍,医院里有不少动物跟他关系还不错呢。
布布走了没多久,袁莹把阿花送来了,因为她要出差,阿花到了医院就很兴奋,显然还记得这里,也很喜欢这里。
袁莹在离开之前,交代了郑嘉美不少事情,比如说每天早晨,阿花要喝一杯牛奶,晚上喝一杯牛奶,阿花喜欢他自己的窝,离开窝就会失眠,阿花不喜欢刷牙,但是每隔三天就要刷一次,不然会口臭之类的……
郑嘉美老老实实记下来,等袁莹离开之后才发现,整整两页纸啊!
“老板,怎么办?真的按照她的来?”
那他们医院的人直接全都用来照顾阿花好了,根本不用干别的事情了。
沈洛啐了一声,说:“狗到了咱们医院里,当然是按照咱们医院的规矩来,咱们医院的规矩就是放养!至于她说的那些,就别理了。”
郑嘉美立马觉得开心起来:“就是嘛,阿花肯定也不喜欢那种生活,狗都是喜欢自由在的,阿花你说是不是?”
阿花坐在地上,看着郑嘉美一会儿,突然“啊嗤——”一声,打了个喷嚏,喷了郑嘉美一脸,郑嘉美:……阿花其实你可以不用这样表示赞同的。
不知道为什么,阿花来了之后,医院就觉得小了许多,总觉得转不开一样,可能是阿花真的体型太大了吧?
而且阿花很会模仿,看到伊森等一些狗做一些事,他会学,伊森对那些小猫小狗很好,阿花也会对他们很好,有些狗喜欢讨食,阿花也跟着讨食,有些狗会跑到猫厕所里面上厕所,阿花也会,可是!阿花你体型太大了好吗!都尿在外面了!被教训的时候,阿花还一脸懵懵懂懂,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的样子,沈洛也只能扶额。
不过圣伯纳犬确实是十分温顺且友好的狗狗,牵着阿花出去溜达的时候,会显得很威风,还有些人会上门来看热闹,带着自家的狗。
阿花跟伊森一样,性格都很好,但是伊森是很聪明的那种,阿花是有些迷糊的那种。小狗很喜欢往大狗身上爬,以前伊森是他们爬的对象,这次,多了一个阿花。可是有时候,小狗饿了,就会直接往大狗肚皮地下钻,想要找食吃。在这样的情况下,伊森这种聪明的狗狗,就会轻轻把小狗推开,让他们去找母狗,阿花这只蠢狗,还以为小狗是做游戏呢,甚至抬起腿让小狗钻,小狗在阿花的肚皮上忙活半天,什么都没找到,急的“悻悻”直叫,阿花也着急了,忘了小狗还在自己的肚子下,大粗腿哐地落下,结果把小狗闷在里面了,他自己还在急的团团转。
这些天,那只为黑狗守墓的黄狗似乎好了一些,只是兴致还不高,有时候也会跟着沈洛来医院,来了医院就趴在那里,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沈洛也知道,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人也会为了自己的至亲好友去世而难过,更何况是一只狗,这只狗是因为懂什么是死亡,才会显得悲伤,如果不懂的话,还是会没心没肺的,每天只惦记着吃喝拉撒睡。
不过让沈洛很高兴的是,家里的鸡都长大了,而且早之前开始下蛋了,因为有足够的玉米之类的口粮,再加上沈洛在帮工手里买的一些米糠之类的,鸡自己也能找虫子吃,所以都长得很好,黑哥几个在乡下呆了几个月,一只鸡都没有丢,让沈洛很是感动,想起自己当初说过的,多给一个蛋,所以就给几只狗都煮了一个白煮蛋。
听说沈洛养的鸡长大了,郑嘉美又盯上了。
“跟医院里的动物抢口粮,你也好意思?”
郑嘉美哼哼两声,显然也觉得自己做的不太地道,可是鸡每天都会下不少蛋,医院根本消耗不来,再说了,母上下了死命令,郑嘉美也只能够厚着脸皮说了。
“没办法,你就卖两只给我呗,最近我爷爷奶奶过来了,我妈说要给老人家补身体!”
“得了,你少骗我,你爷爷奶奶不是已经去世了么?”说谎都不会说,沈洛有时候挺为郑嘉美的智商捉急的。
“好吧,我家妹妹也想吃,总可以吧?”郑嘉美的妈妈把家里的泰迪当女儿,郑嘉美也就把她当妹妹了。
沈洛想了想,反正现在鸡蛋供应很足了,卖两只也没事,而且郑嘉美地妈妈向来是有好东西就不会吝啬钱的,郑嘉美缠的厉害,也不能不给这个面子,做出犹豫的样子许久之后,才点头说:“行吧,价格可不能太低了!”
沈洛终于答应了,郑嘉美可高兴了,要不是因为沈洛这里隔三差五有好东西,郑嘉美的妈妈也不会对她在这里上班毫无怨言了。
“我妈妈说,要一只小公鸡和一只小母鸡,重量不是问题,主要是刚长成,要嫩嫩的就好了,又补身体又好吃。”
沈洛觉得牙疼,自己养的鸡自己舍不得吃,别人倒是吃得欢,心疼啊!
回去捉了两只鸡,对沈洛来说,分辨鸡的公母倒是不难,所以捉得很准,两只鸡都是两三斤的样子。因为成天放养,时不时要被狗追赶,沈洛的鸡一点都不肥,反而显得十分纤长,而且精神很足,据说这样的鸡比养鸡场出来的鸡好吃多了。
郑嘉美十分大方地给了两百块,沈洛突然觉得,有黑哥几个在,其实养鸡也是一个不错的财源诶。这个时候,黑哥几个在乡下,都不由得抖了抖身子,可能是寒风太冷了吧,赶紧钻狗洞回了屋子里。
郑嘉美对鸡肉称赞不已,据说鸡汤煮成的时候,香飘十里,连楼上楼下的邻居都来问,怎么鸡肉这么香,说的沈洛口水直流,决定眼前的年三十就杀只鸡过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