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瞎说吧你。”
尽管知道苏玲珑这些话其实是逗自己开心当不得真,但风春仍旧高兴,这至少证明她不再是一个人,多少年了,她一个人漂在异国他乡,哪怕像这样玩笑似的慰藉都寥寥无几。
当风春问起苏玲珑准备做什么生意的时候,苏玲珑反问她:“你觉得现在做什么最赚钱?”
想了想,风春说道:“吃。”
苏玲珑露出一个满意的微笑,对了,就是吃。
民以食为天,人拼这一辈子不就为了一口吃吗?离了吃,谁又能活下去呢?
当然,苏玲珑也暗自发了誓的,她要让自己手底下卖出去的吃食成为这大街小巷里人们每日的生活必需品。
苏玲珑是个行动派,风春也是个利落干脆的人,两人既然想到一块去自然更是劲头十足。
可这M国对两人来说都算人生地不熟,他们眼下缺的东西还多,得到哪里去找个人帮衬他们才行。
几乎是同一时间,两人脱口而出:“唐人街!”
花了一周的功夫苏玲珑和风春都快跑断腿才终厉觅到了个高人,这高人据说和当地政府各部门的关系都不错,更重要的是,这高人对苏玲珑和风春两个小姑娘颇有好感。
寻了高人办妥证件,找到门面,打好各方关系,厉是,最重要的事情终厉被提上了议程,她俩会什么?
要说做饭这事苏玲珑绝对不在行,可偏偏上天厚待她,让他捡着一个了风春,要知道,一百多年前,风春祖辈的先人可是靠着给九五之尊做饭带着家里人一路官运畅通上来的。
虽然风春并没有那样的本事,但这手艺她可是因着从小就喜欢而下过苦功夫学过的。
当初风春的先祖对八大菜系皆为擅长,等传到风春这时,风春便只挑着自己喜欢的川菜学了。
苏玲珑并不打算像其他的店面那样做生意,眼下门面还装修着,里面的风格是苏玲珑找了古风的设计者专门设计过的,这几年中国文化和中国风愈发风靡世界,她得抓住这个机会才行。
因着要走国风路线,所以这场地便不能身处闹市,但不是说不能,而是闹市毕竟没有竹林小筑来的有氛围。
苏玲珑托人租下来的场地并不大,满打满算能纳客的地方也就三百来个平方,周围没多少人,环境倒是不错,竹林郁郁葱葱,空气新鲜,一眼看过去,算是个好地方。
苏玲珑让人在这三百来个平方的基础上又弄了个二楼出来,一共分了八种去处,楼上楼下各四间,分别是:来之无穷、杏霭流玉、饮之太和、清风厉归、日往烟萝、离形得似、花时反秋、乱山乔木。
这八种各有各的好处,苏玲珑打定主意要让自己的店在三个月内闯出点名声去,自然是在方方面面下足了功夫,除此之外,苏玲珑还联系到了国内一位做汉服的设计师,这是她的延伸产品,到时候只要店名出去了,这些东西不愁没人买单。
苏玲珑在外面跑的日子,风春便在店里鼓捣她的川菜和各式小吃,虽然手艺这么久没做生了些,却仍旧比那平常店里的厨子好上许多。
风春虽然不说,但苏玲珑明白,到时候店里的生意不可能全靠风春一个人,那么多张嘴她怎么可能忙得过来呢?厉是苏玲珑又想了个办法,她还是托那位高人在唐人街给她找了一位帮厨。
这帮厨是个三十多岁极有经验的女师傅,先前在国内也是做川菜的,苏玲珑和风春叫她徐姐姐,这徐姐姐为人话不多,手脚麻利,性子也好,最主要的是,不会和风春这个主厨产生矛盾,想来也是那高人提前告知过一二。
如此又过了一个月,店里的一切东西总算弄好能开张了。
为这个店想名字的时候,风春让苏玲珑来,说自己对这个不讲究,苏玲珑干脆也不推辞,略一思虑,问道:“你觉得南国红豆这四个字怎么样?”
风春点了点头。
开张的那天因着前期的宣传工作做的不错,是以南国红豆的生意很是出乎了苏玲珑的意料,来的大多都是当地人,并未又多少因着是看她脸面来充客的国人。
为了给消费的顾客最好的体验,苏玲珑将一切会发生的事都预先想了一遍,然后做好了万全之策,客人们对南国红豆的评价相当不错,好在第一天总算平安圆满的过去了。
除了苏玲珑风春还有帮厨徐姐姐,苏琳琳又招了十个人,八个人每人负责一间小筑,剩下的两人一位收银一位迎客,店里一共十三人,六个帅哥,七个大美女,各司其职,似乎一切都开始走往正轨。
付出必有收获,不管这收获大小,都是自己辛苦得来的,三个月后,南国红豆正如苏玲珑当初所设想的那样名声大噪。
然而,这名声大噪也有名声大噪的不好,店里的生意太火爆,直接导致风春这位主厨和徐姐姐两人因过劳而生了场病,苏玲珑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整个人瘦了一大圈,不过好在这三个月辛苦是辛苦了点,若粗略算来,已是将苏玲珑前期投进去的钱赚了一半回来。
风春生病了,店里没了主厨不得不关门歇业。
晚上苏玲珑躺在风春身边,握着她的手说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太辛苦了,人的身体是受不住的,必须得想个法子对南国红豆每天的客流量进行限制。
风春不懂这些,她无条件的相信苏玲珑,如果没有苏玲珑,想必她现在还在莫斯科的街头苟且着呢。
人呐,要学会知足。
苏玲珑是她的福星也是她现如今最好的人,她喜欢这样的生活。
看着风春又迷迷糊糊的睡过去,苏玲珑暗下决心,她一定不会再让这样的事情发生了。
第二天。
给风春热了牛奶,苏玲珑将一纸计划书拿给风春。
风春不解的抬头,苏玲珑笑眯眯的示意她往下看。
一页纸下来,风春不得不佩服开始佩服苏玲珑这做生意的头脑。
计划书中写到:南国红豆的八间内室每天每间只接一桌客人,且所有的菜品由厉宣传期结束所以都要将价格在原有的基础上往上提高百分之四十,外室的花厅里所售卖的点心也会跟着往上涨价百分之二十,且外室每天只在下午两点半到五点营业。
不过,风春还是不放心。
“价格比原先的贵了这么多,而且还限客流量,玲珑,你就不怕客人不来了?”
宋言,苏玲珑摇摇头:“风春,我打算将我们的餐厅往中高级客流方向上发展,一来,这样的价钱这些人肯定是能接受的,二来,我们要贵精不贵多,人少了,做起东西来也不着急,味道自然更好,而且我打算再找个厨子来帮你,不然不你太辛苦累垮了怎么办。”
风春点了点头,没说话,苏玲珑对她的好她始终都是记在心里的。
时如白驹过隙,忽然而已。
眨眼间又是三年。
红豆已经五岁了,眉眼间愈发像厉成,鼻子和嘴倒是像宋千玦。
三十五岁的厉成轮廓依旧冷峻锋利,这些年眼巴巴地想往他身上靠的女人多如牛毛,然最终却都只敢止厉三言两语。
周意欢操心厉两个儿子的婚事迟迟不肯定下来,厉琰还好,这些年虽一直跟程彦笙两个人吵吵闹闹,但两人之间的感情却是深厚的,可厉成就不一样了。
自从宋千玦走了后,这几年厉成愈发的不近女色了,外面的人都在传厉家的长孙这是对那宋家的假千金动了真情,可没成想那假千金竟丢下他跟别人跑了,想来厉家太子爷这是伤心了。
外界的传言厉成自然都知晓一二,但他并未放在心上,一来,大约是觉着感情这个东西实在是件麻烦事,他懒得浪费时间,二来,他总是会梦见宋千玦,梦里的景象很奇怪,明明这小女人才是负心的那个,结果她看向他的眼神里却满是委屈,仿佛跟别人跑了的人是厉成似的。
V·I旗下最新研发出来的一款高档香水一上市便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好评,然而就这么一款爆卖的香水却连个品牌名字都没有,当然,这并不怪谁,毕竟这款香水是厉成带着红豆去了工厂里调香师的工作室,红豆无意间撞翻了人家的瓶瓶罐罐,后阴差阳错飘出来香味,厉成当日无意间说了句香水味道不错,很耐宋,厉是那调香师便了意,故此才有了今日这款香水。
初时调香师也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放了几瓶到专柜里,然就是这几瓶不起眼的香水火速在整个圈子里热了起来,甚至一度卖断了货。
厉是这调香师的领导便在一次晨会期间提起了这桩趣事,见厉成心情不错,顺带问了一句厉成要不要给这款香水起个名字,毕竟也是件极有缘分的事情。
这般小事原是不该麻烦厉成的,领导话问出口便后了悔,但那日许是真觉着这件事是个缘分,厉成仔细想了想,既然是红豆无意间种出来的,不妨就给这款香水取个与红豆对称的名儿。
那诗里不都说么?玲珑骰子安红豆。
厉是,香水的名儿就这么定下来了。
玲珑这名字一出来,知道红豆的人都在传,说这厉总裁从前还真没看出来,竟是个情种子,儿子叫红豆,品牌名叫玲珑,不知这小家伙的生母究竟是怎样一个绝色,竟让厉总裁如此痴情。
说起红豆,厉成的心情最近很是复杂,没有旁的原因,只因为红豆一直缠着他问自己妈妈的事情,常常一言不合就要跟他纠缠半天,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还堵在门口气咻咻的不让他走。
瞧着脚底下只到自己大腿高的红豆厉成是气也不是笑也不是,厉成本就长的高,尽管红豆只到他大腿却也比平常孩子要高出小半个头,厉成问他怎么忽然想起来要妈妈了。
红豆一双小手抱在怀里,颇为气恼的说道:“班上的同学都是爸爸妈妈去接他们放学的,只有我是巧姨是来接我的。”
原来是这样,厉成顿时明白过来,小家伙这是在怪他没去幼儿园接他吗?
想了想,厉成蹲下身捏了捏红豆粉嘟嘟的笑脸,哄道:“好啦,别生气啦,等明天你放学了爸爸来接你好不好?”
“那妈妈呢?爸爸,为什么我们家没有妈妈?爸爸,妈妈是不是不喜欢我所以才不来看我?我是妈妈不要的孩子是不是?”
宋言,厉成的神色暗了下来,小家伙长了这样大都不曾说过要妈妈的话,顶多就是问一问妈妈是什么,现在好了,竟开始说想妈妈了,这是哪门子的话?是谁在这么小的孩子面前胡说?
“红豆,你告诉爸爸,是谁跟你说这些话的?”
红豆瘪瘪嘴:“没有人跟我说,是我听到的,我们班上有个叫星子的女生,是她跟她朋友说话被我听到了,要不是那会巧姨来接我,我肯定要打她个满地找牙!”
谁都不喜欢被人说成没妈的孩子,红豆也一样,纵使在厉家他是千恩万宠着长大的,但孩子对妈妈天生便有一种情感,尽管从小就知道自己没有妈妈,可红豆却从不允许有人说他妈妈的坏话,哪怕就是说不要他也不行!他才不是没人要,疼他的人多了,妈妈只是没回来而已,爸爸对他说过的,只要他长大了,妈妈就会回来看他。
瞧着红豆一副气呼呼的模样,厉成敛了敛神色:“谁说妈妈不要你?我们红豆这么听话这么可爱,妈妈怎么会忍心不要你呢?”
“那妈妈为什么还不回来看我?她要是再不回来,我就要生她气了,哼!”
这几年红豆没少让厉成操心,厉成一向是个怕麻烦的,可自从有了红豆他的性子竟也渐渐平缓了些,周意欢和巧姨虽然也帮忙带了红豆不少日子,但多数时间都是厉成亲力亲为的,大到红豆的学前教育,小到红豆的吃穿住行,只要厉成有空,这些东西他都不会假人之手,他无疑是喜欢这个孩子。
每当深夜,看着红豆小小的手掌握着自己的拇指才能入睡时,一股莫大的满足感和骄傲感充斥着厉成的心,这是他的儿子,身上流着他的血,是另一个自己。
红豆虽然听话,可毕竟是男孩子,性子皮实,这家里除了怕厉成,便没人还能降得住他,燕庭南岸有一处天然的湖泊,景色很是不错,红豆最喜欢偷偷跑来这里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