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骨头法器给他做了一个小型的房屋,很小,很迷你,只有指甲盖大小,然后切掉他一小块皮肤,也很小,只有米粒大小,这是我身为通灵师的自身极限。
当然,大师爸能做的更极限。
因为灵魂的重量和体积,理论上可以无限小,所以通灵师建造的养鬼屋,越小越好,越小就代表这个通灵师的水平越高。
我只能将骨头做成的养鬼屋,尽我所能压缩到半颗红枣大小,至于大师爸,他能做出玉米粒那样的极限。
有时候我都在感叹,通灵师要掌握的东西可没那么简单,天文地理,人文历史,很多东西都是意想不到的,就拿这养鬼屋来说吧,这就像进行了一场精致的外科手术,以及雕刻了一枚精致的项链,雕工和医学都能混进来……
这枚养鬼屋项链,金泉明挂在了脖子上,我说:我只问你一次,你认真回答我。
“你说!”
“你真的为了跟她在一起,而不顾生命吗?”
“不顾!明天死我都在所不惜!”
“你认真想想,你确定?”
“确定!”
我点点头,说:好,那我问你,那位姑娘的尸体还在吗?
金泉明一愣,说道:不在了。
“肉身肯定腐烂了,骨骼还在吗?”
“在,这个还在!”说到这,金泉明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眼中逐渐流露出欣喜的神情,抓住我的手问道:陈大师,你是不是……
我略微点了点头,说:有点难度,但问题不大。
“多少钱你说!”
我摇了摇头,道:不要钱。
“你去她的墓里,把她的尸骨挖出来,装好,再带上我送你的养鬼屋,到时我推荐你去找一个人,他应该能帮你解决问题,要不然你每次为了见她,只能往眼皮上抹动物眼泪,实在麻烦,还只能看,不能触碰,连一个拥抱都是奢侈的,那岂不是徒增伤悲。”
金泉明泣不成声,那一刻他不停的喃喃道:我遇上你,总算找对人了。
“你带上她先离开吧,这阳宅的风水我改一改,以后还能卖。”
“你要喜欢,送你了。”金泉明淡淡的一句话,脸上不带任何表情,那一秒倒是让我有些不淡定了,乖乖,这说是一座独栋别墅,其实就是一座庄园,占地不是论平米的,而是论亩算的。
我舔舔嘴唇,有点不好意思道:呵呵,这,不太好吧?
“我去意已决,剩下的人生就与她一起周游世界了,再不回来了,我要跟她一起死在天涯海角,死在无人的地方。”
“钱财,地产,都是身外之物了,没什么可留恋的,我一会安排律师跟你交接,送你了!”
看看,什么叫有钱人家的孩子,从小就有钱的人,他们其实活的很痛苦,有钱花不出去的痛苦,有房子不想要的痛苦,太多了。像这种没经受过社会拷打的人,就得用力拷打,让他们好好痛苦一下。
“行,我帮你保存着,啥时候你回来了,还是你的!”
当即我大步流星走入院内,将自己随身桃木剑猛的插在院子正中间的草坪上,道:听见没,换主人了,该走的自己走吧,别等我收拾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