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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议结束,各部都接到了靖南王军令;

翌日清晨开始,燕军各路兵马都开始了准备和调动。

梁程说过,文官喜欢讲一个治大国如烹小鲜,但实际上,兵家之事,更是如此。

兵者,在外人眼里,是刚烈至极之事,然则可将钢刃化作绕指柔,才是真正的上家本事。

大军调动,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事,尤其是各部兵马还有对应的目标,且还要讲究个循序通体相进,自是急切不得。

燕军这边在动,楚军那边,其实也没闲着,不谈年尧命令之下从镇南关后迂回而出的左右各五路兵马,各军堡军寨各部,也已经活跃开了。

靖南王说得没错,这是一台大戏,搭台的人,极多。

燕楚两国汇聚于此的兵马,再算上民夫做一些添头补足,说是百万大军垒阵作观,真的是一点都不夸张,搁在史书里,也是少有的没什么水分了。

而作为一方即将登台的唱角儿,

郑伯爷的心情在这几日里,却极不爽利。

事儿,已经吩咐给梁程了,梁程会负责安排以及制定规划,郑伯爷需要做的,就是把这闷气给自己一个人生了。

此时,帅帐的帘子被掀开,樊力牵着野人王的手,一起进来。

一个铁塔一般的汉子,

一个身材明显瘦削个头也不高的野人王,

他们就这般旁若无人地牵着手,从外营下马,一路行至帅帐。

樊力是不在乎别人的看法的,他只知道主上的吩咐,是必须得看守好这苟莫离。

苟莫离呢,自是更不在乎这些玩意儿了,若非自家清楚自家外在条件,真可以的话,他倒是挺愿意染一染这晋地风气的。

嗯,

好歹他也曾是野人王,

论身份论地位,

不见得比那晋国太后差了不是?

但可惜了,

这位平野伯似乎不喜此道。

伯爵府里,那位风先生,就是他苟莫离见了,也得缩一缩脖子;

寻常妇人,厉害也就厉害在后宅争斗方面,但苟莫离清楚,那位风先生的真正专长,其实在前宅;

至于那位公主,那位柳姑娘,

唉,

苟莫离是不晓得“收集癖”这个词儿的,

但雪原上有一种没什么能力的妖兽,叫锦鼠,喜欢收藏那些亮晶晶的东西到自己洞穴里,所以不少人靠捕猎锦鼠来寻其老窝,往往能发现一些金银之物,运气好一点儿的,兴许还能发现金银矿脉。

所以,在苟莫离看来,在美色之道上,平野伯是此中锦鼠,且是那种寻常金银俗物都入不得其法眼的高段位。

郑伯爷挥挥手,示意樊力下去。

樊力憨憨一笑,下去了,留苟莫离在帅帐中。

苟莫离当下屈膝:

“属下给伯爷请安,伯爷福康。”

郑凡说过,等伐楚时,会解其锁铐。

这就意味着,自己将成为郑凡的手下人。

这话,郑凡可以忘记,苟莫离却得时刻谨记。

“起了吧。”

“谢伯爷。”

苟莫离起身,笑了笑,道;“伯爷心绪不佳啊,可是因为央山寨之事?”

“你都知道了?”

“北先生先前和属下谈过一次了,伯爷,属下有一事不解,此事,分明是天大的好事,伯爷为何郁郁寡欢?

百万大军为您搭台,您一人独唱,啧啧,此等场面,比之您去京城时皇子牵马太子接驾,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郑伯爷耷拉了一下眼皮。

“伯爷,是在担心部下的损耗?”

郑伯爷身子微微往后靠了靠,双手交叉放在腹部,没说话,算是默认了。

央山寨的驻军,并不多,因为它只是一个军寨,且听靖南王的意思,这还是楚人特意下的一个饵,如果这个饵下得太大了,谁敢吃?

但这个饵,其实也有八千驻兵。

具体的,还得等自己今晚和梁程去那里看看。

但总归,战力是不弱的,至少,不是三年前乾国那帮渣渣能比的。

冲寨,讲究的是一个时效和速度。

田无镜帅大军压阵,按照梁程的说法,最多只能震慑住楚人两日。

央山寨毕竟是楚人军堡军寨体系的中心,年尧也不是普通人,两日之后,足够他再调兵遣将将局面给扳回来。

所以,郑伯爷只有两日的时间去冲央山寨。

这还得算上突袭过去的时间,是突袭,时间又有限制,准备好的攻城器具,自是来不及推过去的,且到了地方再想打造,也不可能。

一个“冲”字,就已经说明了所有。

所以靖南王才特意提点过,要以一支“虎贲”去行此事。

但,这也意味着极大的伤亡,比之当初死守雪海关的伤亡更大,因为这次还是他主攻。

苟莫离有些诧异,

因为他是真的不懂平野伯的脑回路。

别人求也求不来的好事,怎么落到你手里后,还愁眉苦脸?

要是故意卖乖卖委屈也就算了,

但苟莫离清楚自己还没那个资格让平野伯在自己面前装模作样。

“伯爷若是不愿,为何还要接下来这差事?”苟莫离问道。

郑伯爷摇摇头,道:“军议时本伯没说话,是靖南王钦点的本伯。”

苟莫离深吸一口气,

感慨道:

“靖南王对伯爷您,可是真好。”

“这我知道。”

这是好事,

确实是好事。

看那些将领们在王帐中拍着胸脯要抢这差事就清楚了,这绝对是真正的大好事。

但郑伯爷并不想要这个大好事,

在军议时,他难不成不知道他若是开口请战,靖南王大概率是会将这差事给他的,但他就是不想。

这不是矫情,也不是惺惺作态;

他家底子薄,所以看护得很好,再者,他能保证自己麾下的这几路兵马,无论他想做什么都会无条件地跟随着他。

就是高义这个人,因为出身靖南军,所以可能会有一些犹豫,但他领的兵马最少,且还是自己的亲兵营,也无法翻出浪花来。

这些家底子,散去一些郑伯爷都会心疼,这一冲寨,岂不是得散掉一半去?

说白了,

这不是后世玩策略游戏,兵损耗了还能再继续招;

这些士卒,这些标户,在郑伯爷眼里也不是什么数据流,而是活生生的人。

郑伯爷平日里喜欢在白龙鱼服后在雪海关里溜溜弯,喜欢感知着自己治下的生活气息;

剑圣为什么喜欢雪海关,还不正是被这种生活气息所吸引么?

并非狠不下心来,郑伯爷也懂得一将功成万骨枯的道理,但他不是准备了数万野人奴仆当炮灰去消耗么,还不就是为了自己麾下攻城时能少死一些?

但奈何,

自己已经默不作声了,偏偏田无镜直接来了一招“无中生有”。

立大功的机会,田无镜直接给了自己,这是对自己的爱护和扶持,道理,郑伯爷懂。

但成年的孩子对自己父母打着“为你好”的旗帜还有逆反心理呢,何况郑伯爷这么大的一个将军?

正如梁程给出的方略和田无镜的方略不同一样,

大家出发点不同,自身需求不同,方向,其实也不相同。

打仗,可以死人,但死得回到雪海关后,家家缟素,很开心么?

虽说这一仗,干系到雪海关日后的生存,但这只是这场仗中的一战,李富胜也能打的,靖南王麾下的靖南军嫡系,其实也是能打的。

“伯爷,宅心仁厚。”苟莫离说道。

这话,不是作假。

有一说一,在苟莫离看来,眼前这位,确实称得上一句心狠手辣,但在对待自己人方面,他是真的仁慈。

“军令都已经下来了,这会儿再计较这个,也没什么意义,我心里不舒服是我自己的事,喊你来,也是有事要和你说。”

苟莫离笑了,心细如他,哪能瞧不出郑伯爷的想法,当下直接道:

“伯爷放心,野人部,愿为前驱。”

“呵。”郑伯爷笑了一声,等后续。

“这次冲央山寨,伯爷所带兵马,不宜过多,太多的话,一来行动不便,二来龙身子太粗了,不是锁也是锁了,得最好悬在那个临界点。

让对面楚人觉得吃下去,又担心崩了全部牙口,只能眼睁睁地被靖南王所率燕军兑子在那儿,看着伯爷您施为。

最好的局面,大概就是让楚人觉得,伯爷的兵马,比央山寨守军也不是多很多,让楚人,有信心可以守住。”

苟莫离顿了顿继续道:

“所以,伯爷这次出兵,出一万就足矣。”

郑伯爷眯了眯眼,继续听着。

“至于伯爷担心的伤亡,伯爷大可放心,死人的事儿,我野人部来死就行了。

桑虎麾下有一千可用野人勇士,皆为精锐,再从野人奴仆那里头,择选出两千来,是那种家眷也都为奴仆的,让你有所顾忌。

冲寨时,

三千野人骑士在前,抱以死志开路。

管他楚人军寨再坚固,管他楚人军阵再精妙,三千死骑,就是用血肉之躯砸,也能砸开一个缺口来。

那时,伯爷率本部铁骑顺着这缺口一冲,破了这寨子,易如反掌。”

“三千死骑?”

郑伯爷心动了。

正因为郑伯爷上过很多次战场,才明白,任何一支军队,在突然遭遇重大创伤后就很难有不溃乱的。

军队的精锐高低,很大程度取决于其所能承受的伤亡比例。

三年前的乾国边军,那是一触即溃;

郑伯爷不认为三年后有所准备的楚军会那般不堪,但毕竟也不是铁打的。

若是前头有三千野人骑士不顾一切地扛下所有,砸开军寨,砸破楚人的军阵,生下来的仗,无疑就好打多了。

“伯爷放心,属下我别的本事没有,但忽悠野人去送死的本事,当世雪原,无人可超越属下。

另外,

不是属下有其他心思,而是真的,伯爷给属下解绑的时间太短了,否则,就可以不是三千,而是五千,六千,七千,八千了。

甚至,伯爷一声令下,本部可以不动,属下一人领野人兵马上前,就算拼得十不存一,就算是用牙口咬,也能替伯爷将那央山寨给啃下来。”

想当初,

野人王就是靠着这个本事,

让一盘散沙的野人,先是硬刚了司徒家,再在望江边,打赢了燕军一次。

其实,就是被靖南王击败的那一次,野人王麾下的野人大军,在气势上和勇气上,也没输,在冲锋时,各路部族勇士,其实都是抱着死志的。

冷兵器时代,勇气所能激发出的战斗力,绝对不低。

但奈何他碰上的是勇气和气势上不逊于他的大燕两大野战军精锐,且战场素质和能力更是远超他麾下拼凑起来的各部野人大军,最后在靖南王庖丁解牛的方式之下,大军崩溃。

“值么?”

郑伯爷忽然开口问道。

那些野人奴仆兵,郑伯爷不心疼,同时,他也知道,野人王不心疼。

但郑伯爷更清楚,那些能被其再度武装和组织起来的“死骑”,野人王肯定是心疼的。

野人王曾说过,雪原上最有理想最有抱负的一代野人,已经被他葬送了,现在的雪原上,全是些目光短浅之辈。

但怎么说呢,事无绝对,雪原那么大,他还是能继续拾掇起遗珠的。

郑伯爷不相信野人王已经完全归附于他,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带路党。

那样子的话,野人王,就不是野人王了。

“伯爷,心疼,还是有些心疼的,但,值得。”

说着,

野人王笑了笑,

道;

“属下曾和伯爷麾下那位蛮族大将金术可,聊过,那一次,北先生也在。

属下知道,最开始,蛮族人在伯爷您眼里,也是不入流的。”

郑伯爷不置可否。

“人嘛,总有个亲疏远近,这是人之常情,为上者,更需要有亲疏远近的意识,给予自己亲近的人好处,优待,否则就没人会支持你。

属下现在要做的,就是用野人的命,去换伯爷您这里的一个认可。”

“认可?”

“属下相信,付出足够多后,总能让伯爷,将我们野人,也当作自己人的。”

“这个,本伯可不敢保证。”

“但伯爷您却是这般做的,伯爷兵马之中,燕人极少,晋人蛮人极多,文人喜欢喊个有教无类,但在属下看来,伯爷您,才是真正的将有教无类用在了实处。”

“我麾下燕人少,是什么原因,你应该清楚。”

“那只是因,因是一个点,果也是一个点,但因和果之间,却有很长很长的一条线,这是佛门秃驴喜欢讲的话。”

“你,下去准备吧。”

“属下,谢伯爷。”

野人王没下去,

而是开口道:

“伯爷,还有一件事。”

“说。”

“这次冲阵,万众瞩目,以野人作先锋冲寨,在其他将领眼里,这是神来之笔,他们只会佩服伯爷您善于驱使犬马;

但,

有一人,估计是瞒不住的,伯爷您最好,可以提前打一声招呼。”

“我知道了。”

“那,属下告退。”

说了告退,但苟莫离却没下去。

郑凡看着他,

他也在看着郑凡,

少顷,

苟莫离指了指身后,

道:

“属下,要去野人中间去了?”

“去啊。”

“属下,真的要去了?”

“你不想去?”

“不,不,只是,幸福来得太突然,属下忽然觉得,有些不真实。”

“那就不去了。”

“别别别,属下知错,属下知错了。伯爷,说句心里话,您也真是放心。您就不怕等到冲寨那一日,属下发生什么变故?”

“你,这叫自污?还是忽然觉得,活得有点腻歪了?”

“属下只是和伯爷您开个玩笑,开个玩笑。”

“冲寨之日,百万大军压阵,给你三千野人骑,你能做什么?战场上反叛,将我抓了,送给楚人?

你说,你把我抓了送给楚人后,是你死,还是我死?”

毕竟,

自己可是楚国驸马。

自己去燕京时,摄政王还派景仁礼过来送了公主和驸马的行头。

“嘿嘿嘿。”

野人王笑了起来,

起身,

道:

“这楚人,也真是造孽了哦。”

言罢,

苟莫离一拍裤腿,

道:

“伯爷,您就等着瞧好吧,狗子,定不让您失望。”

………

苟莫离离开后没多久,梁程就来了,其身后,还跟着阿铭和剑圣。

“不是得等晚上么?”郑凡问道。

本来,今晚应该是去前线探查敌情的,毕竟,对央山寨所发起的,是突然袭击,既然要讲个时效性,自然就没可能让你到那儿后再慢慢观察寻找弱点什么的。

基本上,奔袭到那儿后,稍微拾掇拾掇,啃口干粮蓄一下马力就得开始冲锋了。

战场上的变化,瞬息万变,多耽搁一小会儿都是对自己安全的最大亵渎。

梁程回答道:“主上,从今日清晨开始,各路燕军都加大了斥候量,现在已经完全压制住了楚人哨骑。

我们趁着这个时候伪装成一路哨骑进入,也最是合适;

另外,若是真等到了天黑,观察效果,也不见得会好。”

“行,待我着甲。”

两个亲卫上前,帮郑凡着甲。

那套金光闪闪的甲胄,郑伯爷是不打算穿的。

着甲时,郑凡看了一眼剑圣,见其依旧是普通长衫,道:

“刀剑无眼。”

这是让剑圣着甲。

剑圣道:“行动不便。”

郑伯爷又道:“我怕显眼。”

剑圣无话可说,

只能让郑凡的亲卫也帮自己着甲。

“伯爷,属下去将貔貅牵来。”一名亲卫道。

“很好,你明天不用来这里了,去马厩专门负责给貔貅刷毛。”

“………”亲卫。

“哨骑”队伍,出发了。

郑伯爷身边,梁程、阿铭和剑圣,外加十个亲卫骑。

人数再多,就显眼了,一般哨骑队伍,也就这么个规模。

午后的阳光,显得有些阴沉。

众人策马行进时,郑伯爷时不时地抬头望天。

“瞧这架势,是要下雨了。”

下雨天攻城,影响其实不大,很多攻城器械其他的不怕,就是怕火。

但下雨天或者雨后冲寨,难度就大了,毕竟攻城时用不得战马,而冲寨时,还是需要借助马力的。

试想一下,

军寨外,全是一片泥泞,马蹄陷进去很难拔出来,这还怎么冲?

就是下马步战硬扑,人也是靠腿走路的,也一样会极大的限制活动能力,加速冲锋时,也会加大自身气力的消耗。

梁程开口道;“主上,看今日的风向,应该今晚就要下了。”

郑伯爷摇摇头,这叫什么?祸不单行。

众人继续一路深入,有时会从一些楚人的军堡军寨外经过,只不过楚人在一开始还想着在哨骑战上和燕人掰掰手腕,后来发现燕人哨骑实在是厉害,对拼消耗之后,楚人选择了内收。

所以,郑伯爷等人从那些军堡旁边过去时,只远远地听闻那边的敲锣声,倒是未曾出现军堡内派出兵马来阻击的情况。

但总体上给人的感觉,楚人确实不是三年前的乾人能相比的,他们明显更整肃,并非是在消极防御。

待得黄昏前,郑伯爷一行终于来到了央山寨外围。

亲眼目睹了之后,郑伯爷才发现,央山寨的占地面积,极大。

这里的极大并非指的是军寨体量多大以及驻兵多寡,而是这里,更像是一个待开工的施工工地。

套用郑伯爷上辈子的形容,就像是一片烂尾楼区域。

可以看出来,楚人是打算在这里修建一座规模极大的军堡的,地基也打好了,该挖该穿凿的地方,也都布置好,但工程却最终停工了。

不得已之下,现在的央山寨,只能毗邻着这里来修建。

这里,算不得是一座山,只能算是一座土丘,有坡度,也有厚度,不算陡峭,寨子依托着地势修成,西侧是“烂尾楼”,北侧因为直面战争方向,所以隔着老远就能瞅见一排排的工事。

军寨的栅栏也修建得极为严密,让郑伯爷看得就头痛不已。

一行人继续行进,从东侧绕上了坡,这时,远远地可以看见寨子内有一股骑兵出动,来至营门口。

应该是军寨内的哨塔早已发现了这一行人,但可能是因为距离太远,无论是追击还是驱散,都有些白费力气,所以军寨内的那支骑兵并未出击,但若是郑伯爷这边再拉近一些距离就保不准了。

“从这儿攻打的话,会如何?”郑伯爷问梁程。

梁程摇摇头,道:“主上,其实无论从哪个方向主攻,都没什么区别,相较而言,还是从正面打更合适一些;

主上请看,此寨西侧,有原本军堡的基建做依托,相当于借了一堵墙,从那里攻打,着实不易;而其东侧,也就是我们现在正面对的这一侧,外营,中营,内营,楚人布置了三道防线,不仅仅是栅栏这些,属下可以保证,其间,更是会有壕沟等陷阱做依仗。

我军若是从这一面攻打过去,前锋军就算真的能豁出一切,都未必见得能撕开这三道防线,而一旦前锋军未能取得有效战果,后军就得继续往里面填人,就彻彻底底打成消耗战了。”

“那从背后绕过去,肯定也不行。”郑伯爷说道。

看似从高处向下扑很具有优势,但可行性上,其实并不大,首先你攻击时,还得先爬坡,就算是骑马,爬坡之后也得消磨掉极大的气力,另外,缺乏足够的助跑距离,骑兵的冲击性优势根本就没办法发挥出来。

当然,真正开战时,肯定会有一队骑兵跑那儿去游弋骚扰一下,分散分散守军注意力。

“所以,只能从正面打了?”郑凡问道。

“是的,主上,正面,看似是防守最严密的地方,其实也是最脆弱的地方,因为这座央山寨不仅仅是负责防守驻点的,还担负着各路兵马中转的功能,主上看那边的寨门,开了三个,其目的,就是为了能在中转时效率更高一些。”

其实,军寨这种存在,若是布置在崇山峻岭上,效果会很好,但在平原上,哪怕眼前这座勉强算是建在山腰上,你要说它有多坚固,真谈不上。

足够的攻城器具前提下,磨一磨,耗一耗,敌军耗不死,但那些防御工事也差不多被耗烂了。

真要论防守,还得是军堡和城池,军寨的作用,只是一个依托处,亦或者是驻军防备偷袭所用。

大会战时,防守一方,也会借助军寨成阵,于野外进行依托进行大会战。

所以,自古以来,就没听说过某某场攻坚战打了半年或者一年,终于攻克一座军寨的战例。

可偏偏,这央山寨落在此处,却起到了画龙点睛的效果。

它就在那里,

它就是在明摆着恶心你,

你却很难一口气吞掉它,

且若非靖南王这次排出了大阵仗压阵,冻结了楚军的调动,你甚至很难有攻打它的机会。

除非是一波流冲垮它,只要稍微耽搁一下,四周军堡军寨包括镇南关内,都会派出援军对你进行包夹。

“还好,没让他在这里修建出一座军堡来。”郑伯爷感慨道。

真要是一座军堡立在这里,想靠偷袭,一波流或者几波流就打下来,除非郑伯爷麾下全员樊力化。

“这仗,只要打进寨子里就好打了,凭借着我军战力,我军在人数占优的情况下,下马步战,也绝对没问题。”

雪海关的兵,是梁程亲自训练出来的,他对自己的心血很有信心。

“你就不心疼?”郑伯爷问道。

“主上,既然决意要打了,就顾不得心疼这种事了。”

“那咱们还真没共同语言。”郑伯爷笑着调侃了一下,但很快,他又有些担心地指了指天空,“我看………”

话还没说完,一滴雨,就落在了郑伯爷的鼻尖。

“下雨了。”

这场雨,似乎酝酿了许久,一开始只是稀稀落落,随即就开始大雨如注,来得,可真够及时。

央山寨前,地势本就低洼,这场雨继续下下去的话,那里,很容易就会变成泥沼潭,这对燕军的骑兵,绝对是一种噩梦。

乾人百年前那场大败后,痛定思痛,不惜耗费巨大的民力物力将乾江水引出一支来,妄图让乾江改道,在上京前形成一道天然屏障。

甚至,还广布水田,其目的,就是为了阻遏住燕人最为强大的骑兵。

只不过乾人比较倒霉,百年后,燕人居然是趁着冬天一路打过来,借着结冰的汴河河面直接来到了上京城下。

“其实,挺好的,主上,这样等我们动手时,楚人也会来不及防备,他们不大可能猜到我们会趁着雨天或者刚刚雨后地面还泥泞时突袭冲寨。”

郑伯爷看向梁程,道:“你在安慰我?”

“不是的,主上。”

“那你说这下方的泥泞该怎么解决?”

“冲阵时,每一骑都带一袋土就行了,把水坑给填了。”

“哈哈哈哈哈。”郑伯爷笑了起来。

“呵呵呵。”梁程也笑了起来。

一边的阿铭翻了个白眼,

剑圣则继续不动如山。

笑了好一会儿,

郑伯爷见梁程没再说话,不笑了,有些惊讶地问道;

“你不是在开玩笑?”

………

央山寨内,

景仁礼刚刚宣读好给央山寨守将迟明义的大将军令。

迟明义本身并不是贵族出身,但其是白蒲白家的女婿。

白家的封地在长溪郡,毗邻大泽,郡内也有不少大泽延伸出来的水系,妖兽骚扰先不提,这水匪,也是极多的。

白家虽然只是三等爵,但祖上,曾是一等爵,奉楚皇之命,受封于白蒲,以镇压和肃清长溪郡内的水匪之患。

三等爵,是因为早年间白家家主曾犯了事,被治罪降了爵第。

这么多年来,水匪一直没清剿完,这倒并非意味着白家剿匪不力或者在养寇自重,而是因为大泽本身就是楚国的“藏污纳垢”之地,楚国的游侠和泼皮最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乃惹急了爷爷,爷爷就一刀剁了你再入那大泽去!

所以,一直不缺新鲜血液的长溪郡,很难真正的安宁,但有白家以及白蒲军在,倒是一直维系着表面上的安定。

这一次,白家出兵八千余,皆为精锐,一则,是希望能够为国效力,二就是渴望在这场大战中获得功勋,好将家族的门第再抬回去。

“迟将军,大将军的命令,就是这般,你这里,可得好生看守着,切不得出现什么意外。”

迟明义笑了笑,道:“我知,不就是拿我和这支白蒲军当饵么。”

“话可不能这般说。”

“说不说都一个样,迟某只希望大将军能记得白蒲军的付出就可以了,也请劳烦景兄回去告知大将军,白蒲军在,央山寨就在。

当初被选派入驻这座军寨时,迟某就清楚会遇到什么情况的,他燕人没来就罢了,若是来了,那就让他燕人看看我白蒲藤甲兵的厉害!”

“迟将军高义,景某佩服。”

“不至于,不至于。其实,景兄,你没必要特意跑这一趟的,这些日子,燕人哨骑猖獗,也危险。”

“该来,还是得来的,景某在军中,就是这一门跑腿的营生不是,哈哈。”

景家着力于大楚文教方面,在军中,其实没太多影响力,这次摄政王动员下,景家也没出成建制的私兵,而是贡献了很多奴仆作为民夫。

景仁礼走军中这条路,更多的,还是得靠自己。

这时,军帐外传来了下雨声。

迟明义掀开帘子和景仁礼一起走了出去。

景仁礼笑道:“这雨,还不小呢。”

迟明义则叹息道:“看样子,燕人这阵子,是不会来了,燕人的马蹄陷入浆泥之中,根本就进退不得。”

“是这个理。”

“所以,迟某一直觉得,就算燕人能打破镇南关,其战马落入我大楚水泽之地,也绝不可能像在晋地那般威风的。”

“迟将军这话,对我说说还好,切莫对外人说,镇南关,不容有失的。”

“我知,我知。”

景仁礼看向西侧,发现那里有两架投石机停在那儿,不由得笑道:“迟将军这里,怎么还有这个?”

按理说,军寨里,不会配置投石机的。

“前阵子本来要从我这里运向西堡的,但中途坏了,工匠就将它留在我这里修补,恰逢燕人加大了探马力度,正准备让西堡自己派人来运过去,我是懒得费这个功夫了。”

“呵呵,我倒是听说,燕人那位平野伯似乎也擅长机造之术,昔日野人攻城时,也用过这个。”

“燕人的机造之术,也就学个皮毛罢了,上不得台面。”

“也是。”

“哦,对了,来人。”

“将军。”

“先前不是来报东侧出现燕人探马么,走了没有?”

“回将军的话,未曾,徐副将还准备请示将军是否派出一队骑兵去驱逐。”

“搭理那些苍蝇作甚,平白地浪费力气。”说着,迟明义指了指那台投石机,道:“将匠人唤来,让本将军和景兄开开眼。”

景仁礼道:“迟将军,这,不合适吧?”

“有什么合适不合适的,终究是玩玩罢了,这玩意儿丢我这里,我还嫌它占地方,真到了开战时,这玩意儿也是屁用没有。”

军寨的防御纵深不够,等敌人冲到寨前时,这投石机一来抛射距离尴尬了,二来,强行抛射还可能帮敌人砸开进寨的缺口。

景仁礼则借坡下驴,道;“可打得中么?”

“除非那支燕人探马真的八字犯冲,否则,大概是打不中的,但,吓唬吓唬他们也好,哈哈。”

………

“真的要填土冲寨?”

郑伯爷还在纠结这个问题。

虽说常言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但你就用这种土办法总给郑伯爷一种你是在逗我的即视感。

“主上,就用这个办法,又不用全部填满,填出一块来供给战马提速冲撞就可以了。”

“行,你觉得能行就行吧。”

“主上,那边军寨里有动静。”阿铭指着前方说道。

动静,是有的,郑伯爷一行人现在所处的地方,恰好是在半山坡还要再往上一些,也算是半个居高临下了,所以对军寨里的情况还能看得比较清晰。

“楚人在做什么,拉投石机?”阿铭说道,“看样子,还是想打咱们。”

什么叫拿打炮打蚊子,这就是了。

再优良的投石机,顶多就做到我想砸城墙不至于砸到城内去,我想砸城内不至于落到城墙上,想要精准地远距离打击一小撮人马,做梦呢。

梁程也开口道:“这要是能打中咱,才叫有了鬼了………”

郑伯爷马上瞪向梁程,指了指他和阿铭,道:

“你们自己是个什么东西自己心里不清楚?”

说完,

郑伯爷马上挥手下令道:

“撤!”

言罢,

郑伯爷第一个策马开奔,麾下众人则一齐跟上。

一直以来,

郑伯爷对自己的战场气运,都没什么信心,这一点,可以从每次战后阿铭身上的洞洞数目上看出来。

因为阿铭身上的箭口,大半都是给自己挡箭挡下来的。

那种在战场上百战不死的天选之子,到底有没有,郑伯爷相信是有的,但很抱歉,他似乎并不属于此类人。

不是他想从心,而是事实告诉他,命运之神不仅仅不眷顾他,而且挺喜欢看他“中道崩殂”。

“嗡!”

央山寨内的投石机,发射了。

一个巨大的石块被抛向了空中,然后做抛物线运动,向下砸去。

郑伯爷一马当先,

在其身后,

一众亲卫们先抬头望天,

紧接着,

是阿铭和梁程抬头望天,

只见那块巨大的石块从他们头顶呼啸而去,直奔前方已经甩出他们挺远的自家主上。

骑着马的剑圣这会儿简直气得发笑,

骂道:

“他居然这么有自知之明!”

他居然真的清楚自己会那么倒霉,

而且,

事实上,

他还真的这般倒霉!

合着他死皮赖脸地求着自己陪他上战场并不是真的怕死,而是他真的很容易死啊!

他是怎么活到今天且还一场场战场里夺取军功的?

“散开!”

剑圣发出一声低喝,

身形从马背上弹起,径直追向前方还在策马狂奔的郑伯爷。

郑伯爷也听到身后传来的呼啸声,

回头一望,

瞳孔当即一阵收缩。

“嗡!”

胸口的魔丸在此时忽然启动,

以前是飞出去帮忙砸人,这一次,魔丸直接砸向了自己的老子。

“咚!”

一记重锤,砸在了郑伯爷的胸口位置,反向力之下,郑伯爷直接被砸飞下马,战马则继续向前。

“砰!”

巨石落下,直接将郑伯爷的麾下战马砸成了肉泥,紧接着,落地的巨石一些部位碎裂开,石块向四周飞迸。

好在此时剑圣出现在了郑伯爷身前,

龙渊飞舞出密集的光影,将飞迸向郑伯爷的碎石尽数绞成齑粉。

郑伯爷捂着胸口,

“咳咳………”

吐出了一口鲜血,魔丸砸得有点狠,力道也有点大。

就差一点点,自己就要和清太祖作伴去了。

众人都心有余悸围过来,阿铭上前,将郑凡搀扶起来。

其他人都面面相觑,一时间,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倒是郑伯爷,经历了一番死里逃生后,倒是获得了些许愉悦感,

道:

“还好,没骑貔貅出来。”

随即,

郑伯爷扫了一眼远处雨帘之下的央山寨。

本来咱们没梁子的,

现在,

结了!

………

塔楼上,

迟明义和景仁礼站在上头。

“打中了么,怎么看样子像是打中了呢?”景仁礼一边张望着一边说道,因为距离太远,外加下雨阻挡了视线,所以看得不是很真切。

迟明义倒是显得洒脱多了,

道:

“待会儿等雨稍停了再派人过去看看就是了,反正就是砸中了也是小猫两三只,上不得台面,景兄,你总不能让我提两条燕人小杂鱼去向年大将军请赏报军功大捷吧?”

………

雪海军军寨里。

瞎子刚刚从野人王那里出来,野人王正在从奴仆军里挑人。

回到帅帐附近时,

瞎子看见一名甲士正在马厩里一边给貔貅刷毛一边在哭,泪流满面。

而貔貅,则是舒服地不停地打着响鼻。

“怎么了?伯爷呢,出营了么?”

那名甲士马上起身向瞎子行礼,

“北先生,伯爷出营了。”

“哦,那你哭什么?”

“小的在伯爷出营时问了伯爷一句,要不要将貔貅牵出来,伯爷,伯爷,伯爷就将小的开革出了亲卫营,让小的来专司刷马。”

“哦。”

瞎子点点头,

对这个哭得很伤心的亲卫道:

“好好刷。”

————

求一波月票吧,不求一下的话,大家好像就不投了。

这几天虽然都是一更,但每更都是一万字以上的大章,都是二合一的,其实字数上比以前两更时只多不少。

另外,这本暂时没打算点科技树造枪炮,这本侧重点就是江湖的故事、庙堂的故事,小人物的故事,再加一些热血和历史元素。

点枪炮科技树的话,我觉得会破坏掉这本书的味道,大家就默认忽略掉这一点就好。

另外,书评区和弹幕我刚开了500粉丝值才能发言的限制,这样看了开头就喷的以及挂见习牌子提意见的以后就应该见不到了。

嗯,挺好。

最后,再求一下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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