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虚纶的笔记本电脑上,看到了《夸父族日》的部分原稿:
一只火色的凤鸟,停靠在一名将军的肩膀上。
将军左手拿着一面圆形的青铜盾牌,盾面上没有任何花纹。
凤鸟头顶华冠,羽披百眼,立在将军的肩膀上,嘴里衔着一只黑色瞳孔的眼球。
它将眼球吞入腹中之后,再次飞上了夜空。
此刻,将军的对面,一排步兵痛苦的尖叫着。
他们疯狂地挥舞着大刀,想要攻击凤鸟。
但是这样一来,他们被挖空的眼孔中,更加鲜血长流。
将军手上的长刀,转瞬间成为了结束敌人痛楚的工具。
然而,步兵身后的弓箭手,早已将将军围困其中。
“火凤将军,你就是公主在等待的拯救者吧?”在他们的身后,一名身穿蓝色斗篷的方术士伊周,正坐在一部豪华的木头战车之上,高声喊道:“你们夸父一族,为风奚之王看守旧梦烛火至今,都是些忠仆角色,怎么敢如此潜越,发动此次的叛乱呢?”
言毕,伊周做出一个代表‘射击’的手势。
随后,万箭穿心而过,将军跪倒在地,最终被伊周用佩刀割下了头颅。
与此同时,凤鸟也重回了盾牌,化作了夸父族家纹。
“不是说夸父族人,有旧梦烛台的守护,所以千秋万世,不死不灭吗?”伊周笑了,提起头颅,乘上了战车,“我会把你的头颅,挂在阳雅公主的床上。告诉陛下,只有这样才能驱走你们夸父家族的冤魂。”
沙漠中,马群与骆驼群驮着五千士兵,在伊周的指引下离去。
很快,寒冷的夜晚,只剩下血已干涸的躯体,和那块盾牌。
月华,散落在盾牌的家纹之上。
彷佛被满月注入了灵魂的凤鸟,再次闪现。
它飞上天空,尾部飘散着火色的光点,向着三十公里外的莫兰古城飞去。
……
此时,青龙宫外挂满花灯,随风旋转。
宫殿所在,是建于沙漠绿洲的莫兰古城。
十五米高的城墙,守护着5000平方米的面积。
有三千精兵把守,即使是夜里,古城也依然热闹非凡。
今日大喜,是风奚之王在青龙宫殿外,设宴款待宾客。
而今天的主角——阳雅公主正坐在高台之上,与身旁的王子金尧,俯看台下众人。
在他们身后,则是一个雕龙的王座,等待着风奚之王坐下。
伊周趁机献上人头,单膝下跪,对公主说到:“这就是你一直期盼的拯救者,对吧?他们整个夸父族都随着这场战役灭绝了。你安心嫁给金尧吧。”
公主颤抖的手,掀开了盖在头颅上的白布。
可是,当看到白布下的脸庞,公主却并没有流泪,反而问道:“这是谁的脑袋啊?”
伊周惊呆了,反问道:“如果他不是你在等待的心上人。夸父族又何苦为了阻止你和王子的婚事,而反叛宗主国,引来灭族之祸呢?”
尴尬的气氛中,金尧王子牵起了公主的手,将她拥抱在了怀里。
还没来得及反抗,他已经在公主的耳边悄声说道:“放心吧,父王以为抢来这世上最美的公主,就能扭转我的性向,但是我喜欢的,从始至终只有那个男人。”
这样一来,公主悬着的心松懈了下来。
“仪式开始,有请陛下登上宝座,接受新人跪拜礼。”吉时已到,司仪在鼓声中喊道。
然而,殿门终于大开之时,一个火色的身影从殿内走了出来。
是一名身穿火色斗篷的消瘦男子。
他抱着一个襁褓,坐在了王座之上。
“陛下在哪?”伊周朝对方呼喝道。
“不正是在我的怀中吗?”对方的瞳孔中,散逸着火色的能量,仿佛一只灼烧中的猛虎正盯着伊周,随时准备进攻。
然而,襁褓中的婴孩,头上佩戴着挂满珠玉的王冠。
孩子的左脸,赫然是与国王一模一样的青色胎记——形如龙。
“你也是方术士吗?”伊周艰难地问出这个蠢问题。
对方回答道:“崇尚我恩德的夸父族,将我的形象作为了家纹,供奉在寺庙至今。所以,在战场上死亡的夸父族人,他们的意识都被我带到了太阳之上。那里,是我们神人族制造的巨形航母,拥有着永生,与无尽的力量。”
火人只是稍微环顾四周,在场的所有宾客就都被冰封了起来。
“如今,风奚之王嗷嗷待哺,已经在没有能力阻止你追逐幸福了。”他将襁褓中的婴孩放在王座上之后,对阳雅公主说道。
“你是那时候的小男孩吗?”公主朝着火人兴奋地跑了过去,“十五年前,我和一个小男孩在金凤寺供奉的,旧梦烛台前许愿,要与爱的人在一起永远幸福。所以,就算被风奚之王掳走,就算我父亲作为小国的统帅对此不置一言,我也相信你会来带走我。”
“他才是十五年前,与你许下愿望的小男孩。”火人笑了起来,指着身旁的金尧王子说道。
公主怅然地问道:“哪你又是谁呢?”
火人回答道:“我当然就是十五年前,被你们许下愿望的旧梦烛台啦。“
“不过,如果你还没找到所爱之人的话,那么,你可以先和我去临江之国游玩。”火人变成了一只巨大的凤鸟,停在了公主的面前。
公主点了点头,骑在了凤鸟的身上。
“总算圆满完成了所有人的心愿。“火人满意地打量着四周,“害怕儿子不能传宗接代的风奚变成了婴孩,算是延续了他许下的心愿——香火不灭。目前,伊周可以暂代王位,也了却了他许下的心愿——成为一国之君。风奚之王自顾不暇,又令阳雅和金尧有了如愿的机会——要与爱的人在一起永远幸福。”
“那么我呢?”金尧王子问道。
“去告诉伊周的儿子,你对他的心意吧!”火鸟说到这里,载着阳雅公主飞向了夜空。
而瞬间被解除冰封的宾客,则望着两人的火色光点,消失在了星月之间。
后来,听说阳雅公主在临江之国结婚生子,还诞下了爱的结晶。而旧梦烛台,也留在了临江之国,一个叫做根源之屋的地方,从此为有缘之人,占算过往,实现梦想。
……
“这个故事,可以说是临江镇的历史,也可以说是它的传说。”朴彩解释道,“虚纶之所以对我们的小镇这么重要,就是因为他作为小镇最好的作家,一直在书写小镇的故事。所以,来镇上的游客,也通通在寻找根源之屋的所在。你买的船票,上面写着的根源之屋,也只是临江船务公司写上的噱头罢了。实际上,那游船只是让游客乘船,离开临江镇罢了。”
“所以,《夸父族日》是你写的故事吗?”听到这里,我对虚纶问道。
“我也不知道,只是那个我说不出名字的人告诉我,我就是虚纶,是这世界的新主宰,要负责书写后面的故事。”虚纶说,“其实,《夸父族日》的文风,也时常改变。当然,我有信心修正故事中不衔接的地方,我也可以改变文风,适应这个故事。现在,夸父逐日的故事已经写到了现代的临江镇。太有真实感了,里面写到的每一个居民,都有自己的人设,和常用的台词,要让他们和主线叙事融合,还是有难度的。比如长着熊脑袋的奶奶,抱着自己孙子,坐在公交车上说,在我们镇上,当然是做作家才稳妥啊!谁不爱看小说,谁不靠着虚纶的作品活着啊?你要许愿,当然就是许愿成为作家啦!这样的台词,还是太浮夸了。我觉得整个社会可以尊重作家,但是每种职业都应该有平等的待遇才行。当然,我还想在故事里写一两首诗歌,用来增加故事的层次感。”
“那这台电脑上,有你的诗吗?”我问道。
如果按虚纶所说,我可以推断,这个世界大体上算是一个游戏世界了。叶默应该就是游戏的创办者,游戏有着不能说这是个游戏,不能说游戏创办者的名字,等等的一系列规则,希望玩家可以沉溺在真实感中。
而眼前的虚纶,可能只是其中一个虚纶。
所以,这个虚纶算是个游戏脚本的联合编剧之一了。
而让我接下案子调查的虚纶,可能是10月29日的虚纶。
“这首诗名叫《人间电椅》,曾经出现在旧梦烛台的幻影中,我凭着记忆把它默写了下来。”此刻,虚纶在笔记本电脑上,打开了一个文档:
谁能在现实中面对难题
不会一睁开眼就有睡意
梦境能修复破碎的人际
又何必苏醒在人间电椅
一段走不远的绿地
一生逃不出的拥挤
一些厌倦了车流的行人与
吐出的空气与扔掉的烟蒂
都在他的监狱
那唯一一扇窗里
被突然飘摇或自由的雨
勾起了并不独属于自己的情绪
这一支没有了墨水的笔
写尽了死刑犯一生的诗意
那漫长而庸碌的刑期
倒不如电光火石间绽放死去
这世界并不怕多一具
隐秘的尸体
他却惧怕这世界多一句的隐秘
因为重生会美丽或仅仅令肮脏消弥
所以他用耳朵期待着墙壁
能传来谁的温柔话语
……
“写得怎么样?”虚纶露出一个骄傲的表情。
“很好!”没想到,我敷衍的回答,也能令他如此满意。
看来,12月27日才接手编剧工作的虚纶,真实的身份是一个诗人。
“那一台写满诗歌的笔记本电脑被烧毁了,我也葬身在了火海之中。”虚纶继续说道,“旧梦烛台的幻影里,出现了一名女播音员,她正在报道一个诗人自焚的新闻。一开始,她还是正常地播报。但当她念出死者的名字——也就是我的名字之后,嘴里一直说着‘不可能会这样’,随后就开始泪如雨下。那一瞬间我才明白,死亡原本不是一个悲伤的事情,怀念才是。”
“能告诉我你的真名吗?”我问道。
“刺秦。”没想到,虚纶的真名更像一个笔名。
这时候,卧室的门开了。
“有客人吗,刺秦?”一个长着长颈鹿脑袋,穿着蓝色包裙的职业女性从房间里走了出来,胸口的铭牌上写着“吴淑仪”三个字。
“不好意思了,各位。电视台那边紧急召唤我,要去播报一段临时新闻。”她一边戴耳环,一边走到玄关换鞋。
走之前,刺秦给了她一个离别之吻。
“你在铭牌上写了她的名字,对吗?”之所以这样问,是因为我想起了在根源之屋的记忆:
我记得有一只大蝙蝠,曾经把一个铭牌交给了裸男,说过:“把她的名字写上去的话,她就能到这个世界陪伴你了。”
“在这里,她和我记忆中一模一样,当然不是指外表,而是内心。只是这个世界,对于一个诗人要宽容得多。所以,我和她才能在这里幸福地生活下去,该怎么说呢,我并不期待什么真相。”刺秦取出了笔记本电脑中的Sd卡,还给了我。
随后,他给了我一笔钱,说道:“如果确实是我雇佣了你来探案的话,那么,现在你可以不必再追查了。”
我收下了钱,带着朴彩离开了。
这样一来,我们终于在通天塔塔底,见证了虚幻的一幕:
吴淑仪走出电梯,在离我们十步远的地方,化作了一只蓝色的大蝙蝠,飞向了远方的天空,最终消失在了我们瞪大的双眼之中。
“怎么会是代理者?”朴彩小声问道。
我没有放过这个小细节,追问她这么说话的原因。
于是,朴彩说道:“我可以说的内容是这样。每个月,我都会在冰箱里找到一笔现金。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镇上,食物从来不会腐坏,所以,有时冰箱反而作为了每个家庭的储物箱存在,不会轻易打开。我的现金,就一直放在里面。一开始,我想,我这种人也没什么一技之长,更没什么财路。所以,我很小心地使用每一分钱。没想到,冰箱里的钱越存越多,完全不用担心消费问题。我把这些钱存到银行之后,开始好奇钱是怎么来到冰箱里的。于是,我经常蹲守在冰箱附近。终于有一天,我看到了一只那样的大蝙蝠,抓着一沓钱飞进了房间,将钱放进了我的冰箱。没想到,被我发现之后,大蝙蝠很和善地告诉我,它是代理者,不用害怕它。它会每个月都来我家一趟,把亲人汇给我的钱,放在冰箱里。”
“你在外面有亲人吗?”我问道。
朴彩摇了摇头,回答道:“我不知道。”
看着她的表情,我也很难判断她是真的不知道,还是不能说,或者,是她不愿意提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