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第一点:
Android这个系统是有问题的,问题的根源不在于系统本身,而是在版权问题,包括江月之前拿到手的时候就已经提到了,这是安迪-鲁宾根据九四年GeneralMagic发布的MagicCap进行延伸发明的系统,而GeneralMagic这家公司,其实是苹果的子公司,所有的版权都在苹果的手上,这也是安迪-鲁宾为什么会成为史蒂夫-乔布斯头号死敌的原因,对于苹果和乔布斯来说,Android就是一个盗版抄袭物。
而且,现实中在正式发布Android之前,Google为了通过FCC(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的审核,还特意花了半年多的时间,去版权化,为了不给苹果抓到把柄,就连代号命名全都给改了。
除此之外,乔布斯自从得知Google也开始研发智能系统,并且知晓研发人员时安迪-鲁宾后,就曾多次希望和对方见面,如果不是Google创始人拉里-佩奇和谢尔盖-布林拦着,这玩意早就没了;而且,当Android第一部手机上市后,Google驻苹果的前CEO施密特就被乔布斯踢出了苹果董事会。
如果继续持有Android,首要面对的,便是在当时就拥有着四百亿现金的苹果。
人家都不用换成钢镚,光用纸钞就能砸死人了。
其次第二点:
史蒂夫-乔布斯在出售了皮克斯动画之后,就成为了迪士尼集团的最大个人股东,之前提到的迪士尼董事会主席罗伯特-艾格就是得到乔布斯的支持的。
如果继续持有Android,在苹果降维打击江月的同时,江火这边也会受到迪士尼的骚扰。
我知道,看到这儿,肯定会有读者老爷说,这是我臆想的结果。
对,我一直希望配角的智商能够在线。
当最能赚钱的女孩子遇到困境时,对于资本来说,吃掉她不就是最好的选择吗?
我保你一命,让你在圈中继续玩,但你得给我签卖身契,以后得给我一个人赚钱。
所以,如果继续持有Android,次要面对的,便是想要把江火吃下的四大。
无论是环球、派拉蒙、索尼还是迪士尼,都知道江火厉害了,现在有机会吞下,他们不出手才傻吧?
再次第三点:
Android的成功,离不开‘开放手持设备联盟’的支持,从电信运营商、软件开发商、商业公司、半导体公司、手机制造商,整个流程全都是一条龙的。
要知道,苹果发布第一款智能手机时,光是通信方面的软件授权,每年都要交掉快五个亿,你不交钱?人家连授权都不给你,手机操作系统再好,都是一块板砖。
重点是,这还是在苹果和他们长期合作下的价格,即便如此,像ATT还要求苹果一次性签下30个月的服务合同,钱拿过来在给你提供支持。
索尼想和微软怼,结果转头就被IBM卖了个底掉,当年的索尼有多牛哔?人家照样不屌你。
而且,Android的千亿市场不是Google一个人吃的,那是六十五家一起分掉的!
虽然诺基亚没有用Android,但是它也是开放手持设备联盟的初始成员,人家手中的专利费,就付不起啊!
最后第四点:
我上一章最后五段话写的清清楚楚啊,股份+现金,股份+现金,股份+现金,是现金的部分不要,是现金的部分不要,是现金的部分不要,把现金的部分换成漫威的股份,把现金的部分换成漫威的股份,把现金的部分换成漫威的股份。
这不就和漫威把自己出售给迪士尼一样吗?佩尔穆特照样成为迪士尼的第二大个人股东。
没有哪家公司会全用股份吞并收购的,把风险转嫁给别人,自己拿最安稳的股份,然后就变成窒息的操作了?
就比如说最终价格谈了10个亿,其中4个亿拿GoogleA股,剩下的现金让Google帮忙收购成漫威股份,一年之后Google的4个亿就变成了5.2个亿,而漫威那边加上自有股份,就能达到一票否决线,江月不同意谁都卖不了,Google这边照样拿分红,再加上《碟3》的分红下来后,自己想怎么拍就怎么拍……
至于为什么不提前收购股份。
持股超过百分之五需要公告的,你疯狂的在股市上扫人家的股份,是个鬼都会注意到啊!
我之前也写了啊,江月扫苹果股份,最后被乔布斯发现了。
至于钱,这时候的钱对于她们来说才没用啊,而且她们本就持有漫威六点三的股份,如果在自己继续收购,佩尔穆特为首的那群家伙怎么可能会同意呢?人家本来就想背着二女卖掉公司的啊!他们想要嫁入豪门,而不是和江月继续在这艘小破船上晃荡!这个时候巨头的作用就出现了啊,反正我吃不下一千亿的市场,我找个有本事吃的,我吃你的股份,然后在麻烦你帮忙帮我吃下漫威,不需要多,让他们卖不掉就行。
最最最后一点:
我有点迷茫,我得想想咋写,今天就这一章,抱歉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