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宋夕夕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七点钟了。
光,已经很亮了,但是这竹林当中,还是很阴凉的。凌晨时分,她格外怕冷,不由自主地就往有热的地方钻,这不,醒来才发现,自己整个人几乎都钻在乐毅怀里。
而乐毅就那么坐着,好像整夜都没睡,为她驱赶蚊子。
宋夕夕这一醒来,见着光着上半身的乐毅,顿时就闹了个大红脸。
昨晚还好,晚上毕竟光线昏暗,可这大白天的,二人距离如此接近,而且她……她几乎什么都没穿,不由地是羞赧至极。
“你……你一直都没睡吗?”宋夕夕问他,她好像感觉自己依靠着的这个温暖之源,从晚上到现在一直没动过,所以她猜测乐毅应该是一晚没睡。
“替你赶蚊子啊。这竹林里蚊子确实很多。”乐毅耸耸肩说道,目不斜视。
其实该看的,在宋夕夕没醒之前,他都看完了。粉色的三点贴身衣物,那宽大的t恤确实掩藏不了什么。
宋夕夕的腿,的确很美,又白又直,很细长。
所以,在一个小时前,乐毅的男人反应当时很激烈,他是通过不停地念道德经这才让那不安分的部位安分了下去。
要不然,宋夕夕这一醒,必定会感觉到身边这个男人的异样,难免尴尬。
然而,宋夕夕之前在睡梦里,才不知道这些。她只知道乐毅一夜没睡,在替她赶蚊子。不由得心里满是感动。
话说,长这么大,肯这么为她的男人,恐怕就只有两个了。
一个是她爸爸,在她小的时候,那个时代她家里的条件也很一般,然后夏季时,家里蚊子特别多。她爸爸就总在边上替她赶蚊子。
可是这一部分记忆,已经很遥远了,她父亲早在很多年前已经死了。
如今,又有一个男人为她彻夜地赶蚊子,所以她心里是很感动的。
对女人而言,有的时候,并不是你送她鲜花,钻戒,她就很开心。也许某一个细节,某一个场景,就会触动她内心深处最敏感的那根神经,让她感动。
“谢谢你。”
宋夕夕谢了一声,然后紧了紧衣服,乐毅的衣服领子的确很大,穿起来跟开胸裙没什么区别。
可宋夕夕从来接受不了那么暴露的裙子,所以她紧紧地将衣服领子抓住,遮掩起来那条深邃而雪白的沟。
可是她遮得了上面,又遮不完下面,这衣服刚好只能遮住她臀部位置,那双雪白的玉腿只能暴露在空气里。
这让她很不自在,坐在地上,她试着将双腿也缩到t恤里藏起来。
乐毅却突然抓住她的腿,摩挲起来。
宋夕夕一咬唇,身体突然就僵直了,如果换在昨天,她说不定就直接踹开乐毅了。但经过昨晚的相处,乐毅又为她赶了一晚上的蚊子,她又不忍踢他。
可是一个男人就这样抓一个女人的腿……
“你……“宋夕夕张了张嘴,刚欲说话,却见乐毅将她腿上伤口位置,撕去了一块皮,然后摩挲了一下伤口部位,一本正经地说道:“恢复得不错,你自己看看,我没骗你吧?”
“啊?”宋夕夕呆了呆,看了看自己雪白的小腿,昨晚疼得她龇牙咧嘴,但是后来乐毅送她琥珀之后,的确没怎么痛了。到了今天早上,基本也感觉不到疼了。
这下子,乐毅撕去了那块换掉的皮,她经过观察,那伤口居然真的好了,半点疤痕都没留下,就跟没受伤一样。
“真……真的呀,真的好了。“宋夕夕张大了嘴巴,红唇美艳如花瓣,贝齿雪白。
乐毅来到她的身边,又抓住了她的手,将她手臂伤口位置,也摩挲了一下,撕去了又一块皮,只见手臂的伤口也好了。
“现在相信我了吧?“乐毅笑道。
“嗯。“宋夕夕很开心,重重地点了下头。这真的很神奇,那么宽大的伤口,竟然一夜之间,就好了,而且疤痕都没留下,”好神奇。“
“其实你这伤算不了太深,有琥珀傍身,自然好得快。“乐毅说道。
宋夕夕开心地站了起来,想试试脚走路疼不疼。
但走了就步,就哎呀哎呀地受不了了,不是小腿疼,而是脚底板疼。她没穿鞋子,而这竹林当中的地上很多尖锐的石子和草刺,疼得她呀呀叫。
“这你可别乱跳来跳去的,刺伤了脚,可别怪我。“乐毅突然将她整个儿抱起了,横抱,一手搂着腰,一手搂着膝盖腿弯,就这样抱起来。
宋夕夕满脸通红,乐毅这样抱她,她两条腿完全展露了出来,而且那粉色的内……也是暴露在空气里,她羞得几乎想找个洞钻进去。
乐毅仍旧是目不斜视,怕她尴尬,说道:“别那么害羞,你没穿鞋,就由我抱着你吧。而且你也不是没穿衣服,至少……咳……该穿的都穿了,女孩子家的比基尼泳装不也差不多吗?“
呃,比基尼泳装,好像的确是差不多。
但,这能相同吗?
比基尼泳装那是游泳穿的,很多人一起。可现在孤男寡女在义气,这难免的是要尴尬羞涩的。
“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宋夕夕问了一声,想通过说话来化解这尴尬气氛。
“先找个地方可以安身的地方歇脚吧,然后再想办法弄一身衣服给你穿。就你现在这样,当着我的面倒是没什么,若是被狗仔队偷拍到,那就完了。“乐毅抱着她往前走,昨晚他在手机地图上有看过,从这里往西去,大概二十七公里外,有个小镇。
所以,眼下可以去小镇找个地方歇脚。
“就这样过去吗?“
“不然呢?“
“要不……要不,我们还是等晚上再过去吧?“宋夕夕提出建议,红红的脸蛋,那红潮一直就没退下过。这让她愈发地美艳不可方物。
乐毅即便不想动心,也忍不住了,好在宋夕夕是被他抱着的,看不到他身体某个部位已经有了异常雄壮的反应,雄赳赳气昂昂。
“你确定?“
“嗯,如果就这样过去,这大白天的,肯定……肯定会被人看到的。“宋夕夕羞赧地说。
“那好吧,先找个好点的地方落脚,晚上再出发。“乐毅也随她了,白天出发,确实容易被人发现。
前行了十多里左右,二人忽然发现前方有一个茅屋。很简易的那种茅屋,周围是天然的树木,搭了一些树皮,围在周围。
这大概是某些猎户上山打猎,临时休息的地方吧。
乐毅就将宋夕夕安置在这里,地面上,他铺了一些树皮,这样一来,宋夕夕倒是可以踩在上面,可以走动了。
接着,乐毅搬来一些枯树枝,用亮银枪和青釭剑相互摩擦,刺出火花,生起了一堆火焰。
这小茅屋里,粮食是没有,只有一些红薯。许是猎户以前存放在这里的。
乐毅烧了几个红薯,埋在火堆下面。因为他早就听到宋夕夕饿得肚子咕咕叫了。
“你先在这里待着,我去周围看看。“乐毅说道。
“你……你去哪里?我也去。”宋夕夕是片刻也不敢离开他,毕竟只荒郊野外的,她怕。
“我去去就回,你没鞋子,还是别乱走了,这附近既然有人打猎,肯定有野物什么的,如果我们要待到晚上才走,肯定要弄些东西来果腹。”
说着,乐毅不等宋夕夕反应,已经冲了出去。
宋夕夕翘首以望,看着乐毅背影消失,她想跟去,但想了想,又留了下来。她没鞋子穿,的确无法跟着一起跑。
再者,她只穿了这件t恤,还有内-裤,若是跟着乐毅在林中跑,似乎也不像话,怪尴尬的。
缩了缩脚,她就蹲在火边,热得满头大汗。
白天太阳一升起来,温度自然就高了起来。乐毅升了一堆火在这里,宋夕夕因为怕周围会有什么东西突然蹿来,感觉待在火边会安全一些,于是就一直在烤火。
自然而然,烤得自己满头大汗。
这一等,等了半个多钟头,她心里都发愁了,眼睛也红了一圈,眼泪差点就要吧嗒吧嗒落下来。
这个时候,她终于看到乐毅回来了。
当看到乐毅的身影,她激动地就站了起来,欣喜地目迎他回来。
只见乐毅竟然手里抓着一只被清洗完了皮毛的野兔,和一只野鸡,更有一大截竹子被他扛了回来。
野兔和野鸡拿回来,被他串上几根竹条,就放在火边烤了起来。
当乐毅看到站在火堆边的宋夕夕,满头大汗的样子,他忍不住笑了起来:“大明星,你这是怕冷吗?”
宋夕夕摇了摇头,一脸无措。
“这大热天的,你不在里面待在,反在外面烤火,你苯啊。”
“我……我是怕……”
“好了,里面待着吧,现在太阳正毒。”乐毅说着,将那一大截竹子也扛了进去。
“你把竹子带回来干什么?”
乐毅从身上拿了一小截竹子给她,算是杯子了,用青釭剑削出来的。他自己也弄了一个,然后就从那一大截竹子里倒出水来。
宋夕夕也是渴了很久了,看到有水,立即喝了一大杯。然后眼睛闪亮亮地看着乐毅,说道:“你真有办法,这个也可以装水的呀。”
“当然了,再稍微等等,就有东西吃了。”乐毅又给她倒了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