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了几次雷小婷也就不抗拒了,渐渐地喜欢那样的场所,开始经常去酒馆酒吧这种夜场玩,去酒馆还好,去酒吧的话对于他们这群学生来说消费就高了。
为了出去玩还在读书的他们想要出去赚钱,他男朋友兼职做了酒吧的营销,主要工作就是拉同学校里的同学去酒吧消费,要是运气好也能碰到些大老板在他那里开台。
在雷小婷男朋友的提议下也去了酒吧兼职,主要工作是在酒吧里当气氛组,也会跟他男朋友拉客户,有时也会陪客户喝个酒什么的,当然免不了会被客户吃豆腐。
刚开始她是不愿意的但是她的男朋友不仅不在意在开导她,再加上她有很多女同学在酒吧里做小蜜蜂,陪酒,甚至还会陪大客户出去开房,慢慢的她也适应了,不过她也只是在都是年轻人的客户那里会短暂的陪一下。
有一次他男朋友接了一个有钱大客户王总,他男朋友为了维持这个大客户,对大客户的要求基本有求必应,也找了很多漂亮的学生陪大客户,其中就有一个是雷小婷的好闺蜜王欣悦。
王欣悦是他们学校校花级美女,高挑的个子,长着一张网红脸,大长腿,前凸后翘,穿着打扮也很性感,很讨那个大客户的喜欢,给了她不少的小费,两个也出去开了几次房。
无意中王总在王欣悦手机里看到了雷小婷的照片,一眼就看中了照片中清纯的雷小婷。
“这个小姑娘是谁?”
“是我好闺蜜。”
“约她一起出来吃个饭。”
“怎么看上人家了?”
王总一只手边在王欣悦身上游走一边淫荡地说道:“你说呢?”
王欣悦撒娇道:“讨厌,有我还不够,还想搞我闺蜜。”
“你们一个妖艳,一个清纯要是一起来岂不是更刺激。”
“你真坏,我可不能把我好闺蜜送入你的魔掌。”
王总在包里拿出一沓现金丢在王欣悦面前说道:“这是定金,要是成功了你今天看上的那个包我给你买了。”
王欣悦拿着那沓现金两眼放光说道:“真的?”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行,你等我消息。”
第二天晚上王欣悦就把雷小婷约出来逛街吃饭,在路上“偶遇”了王总。
雷小婷看着大概五十岁左右长得肥头大耳一脸油腻的胖子用一双色眯眯地眼睛盯着自己就感到一阵恶心,她本来想离开。
王总说碰到就是缘分,要请他们吃饭,在好闺蜜的劝说下她就答应了。
他们来到一家高档餐厅,王欣悦特意把雷小婷和王总安排坐在一起,吃饭时王总一直在向她献殷勤,她也知道这个王总现在是闺蜜的金主,她为了闺蜜也不能得罪金主勉强把饭吃饭,吃完饭王总又要邀请他们去酒吧玩,她以晚上有事为由拒绝了。
雷小婷的拒绝令王总很不高兴,直接要王欣悦用钱说服雷小婷。
王欣悦找到雷小婷苦口婆心的说服雷小婷,但是被雷小婷给拒绝了,两人吵了一架并且告诉王欣悦在说这件事就断绝关系。
失败的王欣悦心想“我要你清高,我看你会不会爬上王总的床”。
王欣悦跟王总出了一个主意,利用雷小婷的男朋友赵云飞把雷小婷拿下。
王总按照王欣悦的计划先是找赵云飞订台,要赵云飞跟他们一起玩,还会带赵云飞出去玩,期间找一个美女勾引赵云飞,赵云飞自然没有经受住诱惑当天就跟勾引他的美女上床了。
王欣悦自己跟雷小婷道歉,把两人的关系修复好。
往后王总又找赵云飞订了几次台,王总每次都会要赵云飞找雷小婷过来一起玩,雷小婷虽然不愿意但是架不住男朋友的劝说,还好王总那群人也没有对她动手动脚,慢慢的从刚开始只敬酒到陪酒和跟着他们一起做游戏。
有一次他们把雷小婷给灌醉,赵云飞把雷小婷带到了酒店和王总共度一夜。
第二天早上醒来看到自己光着身子和旁边的王总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了,拿起手机就要报警,王总夺过手机告诉她就算报警也没用,警察也只会认为是卖淫嫖娼,到时候进警局的是你,还会通知学校,通知你的父母,而我只要罚点款就没事了,不信你自己看手机的聊天记录。
雷小婷打开聊天软件,上面果然有自己和王总的聊天记录,上面写着是自己主动要和王总出来开房并且谈好了价格,上面还有转账记录,她立马觉得天旋地转,这些聊天记录都是别人用她的手机聊的自己完全不知情。
雷小婷在房间大吵大闹,赵云飞就在他们房间旁边,听到动静立马跑了过来了。
雷小婷看到自己男朋友的一瞬间就知道了是自己男朋友的出卖了自己,只有自己男朋友知道自己手机密码。
赵云飞跪在雷小婷的面前不停地道歉,说自己对不起她,在外面欠了赌债没办法才这么做的……。
雷小婷哭着跑了出去,从那以后雷小婷再也没有跟赵云飞联系,也没有去过酒吧之类的夜店,不管是赵云飞还是王欣悦找她,她都对他们不理不睬。
直到要过年学校放假雷小婷早早地就回家了,到了家的雷小婷沉默寡言,完全不是以前活泼可爱的丫头,他的父母很快就发现了问题,她只是解释是和自己男朋友分手的原因。
期间赵云飞在雷小婷家也找过几次都被雷小婷拒之门外,有时俩人在大街上拉拉扯扯引起路人的指指点点,在那之后雷小婷更加的沉默寡言,一天到晚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也不出去。
突然有一天雷小婷在酒吧里兼职陪酒的消息在小区里到处传,传的有板有眼。
雷小婷的父母在家里质问雷小婷,在得知雷小婷的确在酒吧里兼过职后打了她一巴掌。
雷小婷当天晚上就跑了出去再也没有回来,他的父母找遍了雷小婷常去的地方都没有找到雷小婷,没办法才报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