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之初提到,物业上近期会组织一个大型的文艺活动。
目的就是,为了强化物业和业主间的关系。
届时,会请些演艺。
关键是,这陈之初还问我和阿彪,有啥才艺。
说是只要能过关,都有费用。
反正不图钱儿,就乐呵乐呵呗。
这然后还有评奖,如果能评个一、二、三等奖,钱就多些,还发证书。
有他陈之初在,你唱再滥他也能给你评进去。
为啥?陈之初和物业老总是兄弟关系。
有着绝对的权威。
“大爷的,我俩能有啥才艺。”
“砍人算不算?”
阿彪呲着厚嘴唇,半开玩笑地说道。
我倒是懂些音乐,唱的也凑合。
但我确实没那心思。
毕竟咱在江湖上,走的是硬汉路线。
倒是可以想象,如果阿彪上台去演,那会是怎样一种景象?
他这副形象,典型的黑社会啊!
根本都不用做鉴定。
到时候,会不会有业主送面锦旗:感谢黑社会大哥阿彪先生,为我们献歌一曲……
哈哈,那场景,肯定绝了。
不过我不想唱,不代表我不感兴趣。
我是相当感兴趣啊!
为别人。
谁?李真嘛!
那个在清河邂逅的艺校女生。
青春美丽,善良,懂事。
那首菊花台,被她唱的绕梁三日,绕我三生。
反正这女孩儿,给我的印象超好。
她和她那些个同学,就喜欢接些演出,赚点零花、生活费。
也可能是想积累些舞台经验吧。
我曾答应过李真,如果遇到有甲方或者单位有演出活动,会帮她争取一下的。
这不,机会就来了?
“陈经理,不,陈哥。”
“挑演员定节目这事儿,你真能做主?”
我试探地朝陈之初问道。
陈之初狠狠地揪了揪领带,义正辞严地道:“操,必须的嘛!别看我是保安部经理,咱们这物业,哥哥我能当半个家!”
“噢,那就好。”
我点了点头,给他倒了一杯酒。
然后直接道出了我的想法:“是这样的,陈哥。”
“我有一个艺校的小妹,算朋友吧,她们几个女同学经常一块接演出。”
“反正就是,乐器啊,演唱啊,各方面的全都不含糊。”
“毕竟人家是专业的嘛。”
“你看能不能……”
还没等我说完呢。
陈之初直接就一拍我肩膀:“行,交给我了!”
这么痛快?
我赶快给他敬了杯酒,以表谢意。
然后陈之初表示,要一些她们的照片、资料啥的,得走流程嘛。
这个自然没问题。
于是我就出门,给李真打去了电话。
李真听到是我,激动坏了。
“赵大哥?”
“真的是你?太好了。”
“我还以为……你不理我了呢!”
这丫头接到电话后,表现的那叫一个欢快,惊喜。
我这才记起,一直没跟人家姑娘回电话呢。
都是手机没电惹的祸。
“怎么会呢!”
“你听我说,现在有这样一件事……”
我直截了当地跟她说了。
李真听了非常高兴。
她跟我说,这个演出,堪称及时雨啊。
这段时间,同学们一直接不到演出,都快急坏了。
她这个当团长的,都快引咎辞职了。
“啊?你都当团长了?”我笑着恭喜她。
李真解释道:“我们这些人,成立了一个演出团嘛,名字想了好几个了,都觉得太土了,现在暂时叫‘歌舞青春’合演团,你觉得咋样?”
我实话实说:“确实……挺土。”
李真催促道:“那你快给想一个呀。”
我说:“那你总得给我点儿时间吧,我琢磨琢磨。”
“……”
挂断电话。
我禁不住苦笑了一声。
我感觉我自己肯定是飘了。
我一个高中生,在人家一个本科艺术生面前,显摆个屁啊?
还给人家起名?
我懂个啥啊?
我承认,我确实不自量力了。
随后,李真在qq上发了些照片、资料过来。
我将这些全都传给了陈之初。
“卧槽,行,行!”
“这个行啊!”
“艺校的女生就是漂亮,就是有气质!”
“没问题!让她们把节目报我这来,准能上!”
“给她们三个节目,够了吧?”
陈之初看后,眼睛都亮了。
不停地点头,夸赞。
这也难怪。
我第一次看到李真她们在国际城售楼处演出时,也是被亮瞎了眼。
而且还缠着人家,为我开了小灶。
弹了一曲《菊花台》。
她们青春洋溢,将形体美和艺术美展现的淋漓尽致。
可惜我不是春晚导演。
不然肯定请她们来个乐器合奏。
或者跳段开场舞。
春晚的收视率,指定能拔高好几个百分点。
说真的,我没想到,这件事这么顺利就定下来了。
这陈之初答应的很痛快。
甚至都直接拍板了。
看的出来,这事儿他确实能在物业说了算。
他痛快咱也不含糊。
我不断地敬他酒,以表谢意。
陈之初喝的也很尽兴,不断地跟我和阿彪称兄道弟。
他有个习惯动作,就是时不时伸手揪几下领带,来回拽两下,那彩飘飘的领带,都被他给揪出来一片油污。
阿彪也观察到了,于是向他提出了一个理论。
他说,老陈啊。
这领带吧,就跟套子一样。
你要觉得不舒服,就把它摘了呗。
省的老在那东拽西拽的,脖子都勒红了。
大爷的!
你这是图个啥?
人家陈之初也有自己的理论。
他原先是混混,现在是经理。
从黑洗白,从盲流子到公司白领,就要珍惜。
他一是想时刻用整齐的衣着提醒自己,自己已远离江湖,修成正果了!
二是他脖子上有纹身,领带解了容易让人看见。
而且他大哥也提醒他了。
要是让业主们看见他的纹身,就会说他是黑社会。
然后就会觉得,咱那物业也是黑社会。
那还怎么搞?
那些个业主就会以此为由,不交物业费了!
甚至跟我们物业抗衡!
陈之初这一番解释,让我和阿彪都有些哭笑不得。
这姓陈的,还真会为自己洗白啊!
你以为扎上领带穿上西装,自己就不是黑社会了?就算远离江湖了?
就像那些痴迷的修士们。
闭几天关,辟几天谷,拿炉子练几颗丸子。
再弄个鸡毛掸子当拂尘。
就觉得自己已经修成正果,位列仙单了?
不过,这毕竟也是一种自我约束嘛,倒也无伤大雅。
然而……
我本以为,这个陈之初还挺幽默的,人也好接触。
这回碰上一个好物业,好甲方。
众泰之福!
我之福!
也是李真之福!
但没想到,这陈之初很快就暴露出了本质。
或许是,他觉得阿彪和我都是玩黑道的,都是恶人,坏人,他也没必要演好人了。
所以便不再掩饰。
“兄弟,嘿嘿,你弄的艺校这个妞,真不错。”
“哥哥我……想过遍手。”
“玛德,艺校的哪有几个正经女孩儿啊?”
“不都是陪人睡觉,找机会出头嘛。”
“这样,你抽个时间把她找来,让她跟哥哥睡一觉,所有的事儿都好说。”
“不是想接演出吗?我这里有……不光我这里有。”
“我还能给她介绍别的演出机会,多的很。”
“哥哥不吹牛逼!”
“哥哥这方面,有路子……”
“只要她肯向哥哥敞开双腿,我就帮她打开演出的路子……简单吧?”
陈之初上完一趟厕所后,回来就亮出手机,指着资料中的一张照片,跟我眉飞色舞地说道了起来。
那照片上,正是李真。
听到他这番话。
我的脸色,刷地变了。
甚至是,直接就僵住了。
我正叼着的那支香烟,猛地呛了一下我的眼睛,落到了地上。
这还是刚才陈之初递我的,一支黄金叶。
那烟盒就被他放在桌子上。
是真特么的黄啊。
灯光下,黄的刺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