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外露宿两夜,每晚躺在马车上看星星,左拥右抱,恩爱缠绵,倒也不失为一种享受,所以木云落丝毫未觉任何不适,有的只是满心的欢喜。水清柔和唐夜可也是极尽慵懒,在与他的欢爱中,春意盎然,身体呈现出一种无比满足的艳色,这种初为人妇的模样,反而比以前更加的勾人心魄,一笑一颦之间,将至美的一面挥洒出来,春光无限。
昌涯城终是到了,在离城门很远处即看到城门外排着很长的队伍,壮观至极,队伍中还有很多彩衣飞舞的俏女郎,也有许多的马车齐列。木云落在车内便闻到了一股女人的体香,看来这歌舞城真是名不虚传。马车移动得有如蜗牛般,在朝阳中抵达城外,至木云落进城时,时间已然过去了一个多时辰。
甫一进城,风景顿变,大街异常宽敞,足可并排十几辆马车同驶,街上往来的也全是文雅风流之士,亦或是狐媚的女子,就连年纪大一些的老者也都是一副气度不凡的样子,看来歌伎会还是吸引了相当多的客人。路的两边是整齐的商铺,人头攒动,更多的则是青楼茶馆,因为这个关系,昌涯的商业相当发达,绝对是一个销钱的好地方。
木云落将车帘支开一个小缝,观测着大街上的风光,片刻之后便无趣的放下帘子,外面的女子容貌虽然秀丽,但离水清柔和唐夜可还是相去甚远。福伯一路行来,一直在打探着入宿的客栈,但问过了七家客栈,均被告知客满,唯有向车内的木云落求助。
水清柔从车上下来,向正在路过的一位行人询问,有没有其他的客栈。男人被她的神采所吸引,把自己所知道的关于昌涯的历史倾倒而出,完全的辞不达意。水清柔打断他的说话,皱了皱眉头道:“这位公子,我只想问一下昌涯内还有什么地方可以投宿,至于这个城镇的历史,等安顿下来以后再听公子讲述吧。”
“那小姐一定不要忘记啊,小生很愿意为小姐解说,只是这投宿之事,因为这几日来昌涯的人太多,大多数的客栈均已住满,剩下的空房也是最豪华的房间,那是为朝廷大员亦或是当红的名伶准备的。小生早在十几日前就到昌涯了,那时便没有空房了,所以小姐肯定是找不到客栈的。”
这位行人至现在才表明身份,原来也是一位来昌涯观歌伎会的看客。
“那么公子现在居住在何地呢?”
水清柔有种想笑的冲动,眼前的这位青年愈发夸张,为了投其所好,说话间抑扬顿挫,极富感染力,那双眼睛更是紧盯她的俏脸不放,在水清柔一笑之间,他的鼻孔中甚至流下丝丝血迹。
“是这样的,在昌涯城的东侧,有一间很大的寺庙,名唤小我寺,专门收留这些投宿不着的客人,入住的客人也是很多,最让人高兴的还是收取的费用很低,而且含有一日三餐,十分公道。所以请小姐和贵仆也移驾小我寺吧,正好可以让小生为小姐解说一下这昌涯歌伎会的历史。”
这位一身儒服的读书之人,身高与水清柔相仿,骨瘦如竹,兼之一嘴的龅牙,说话中带着浓浓的陕北口音,异常好笑。
水清柔终是忍不住,笑出声来,掩嘴登上马车,然后马车缓缓驶动,留下那位书生以极其痴迷的眼神看着缓缓驶动的马车,鼻血终若小溪般喷流而下,还一副摇头晃脑的自我陶醉状。
“看来我的柔儿真是厉害啊,一个眼神即让一位读圣贤书的学子沦陷,孔孟之道终是不及倾城一笑啊。”
木云落斜倚在车侧,眼中露出调笑的神情。
“还说呢,这还不都是为了帝君嘛,不过到这儿来参加歌伎会的男人都是些自诩风流的人物,哪有空去读孔孟之书呢。问题是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啊,客栈都满了,难道真要住到小我寺吗?”
水清柔嘟着一张小嘴,有着焦急的看着木云落。
“昌涯城内应该会有物氏的产业吧,我们再转转,找找看,这样有名的地方,商机无限,婉儿怎会轻易放弃呢。”
木云落伸了伸腰,然后向车外的驼背老者说道:“福伯,继续前行,找到下一家客栈。”
马车在人流涌动的街上前行,唐夜可此时正把木云落的脚抱在怀中,揉着他的小腿,浑然不在意投宿的事。只要有他相伴,随便住到什么地方,她都会欣然入住,绝没有丝毫的怨言。
行到一条更大的街道时,终是找到了物氏酒楼,这间酒楼气势雄伟,看起来就是相当气派。四人刚步入酒楼,店小二便将他们拦住,十分客气道:“对不起,四位客官,我们店已经住满了,没有多余的客房,现在整个昌涯城的客房已全部住满,请四位到小我寺暂住吧。”
看来这小我寺在昌涯还很有名,是无处可去之人的最佳去处。
木云落取出物氏当家令,店小二这才惊悟,来得原来是当家的,于是恭敬的把他带到掌柜面前,让掌柜来安排此事。掌柜亲自带路,把他们引到了一间小别苑中,弯腰道:“当家的,这个小院原来是为京城一位贵客所准备的,但当家的亲至,而且那位客人也过了投宿的时间,就请当家的入住吧,有任何需要,当家的随传随到。”
这间小院上下两层,下面为会客之用,上层则有客房不下十间,很是宽敞,而且在二楼推开窗户,即能看见外面的一个大舞台,那是歌伎会的参赛者角逐的地方,角度正好,较之在台下最近处看的还要清晰。看来这必定是整个昌涯城最好的房间了,在这里住上一宿的花费是寻常百姓数年的吃用花费。
歌伎会将会在明天开始,届时来自天下的女子,当然,多是青楼女子,在台上一展才艺,分组决出各组的冠军。小组分为乐艺组、舞艺组、诗艺组和笑艺组四组,乐艺组即是乐器的演奏,舞艺组是考验舞技的,诗艺组是对个人才气的体现,而笑艺组则纯粹是对外表的评论。最后由四组的冠军来争夺总冠军,所有的比赛均是以在现场受到追捧的程度为唯一的评判标准。歌伎会的组织方出售红球,任何人都可购买,然后置于写着自己喜欢选手名字的箱内,最终谁的球多谁获胜。
歌伎会的组织者是当今中原排位在物婷婉之下的第二大富豪秋池良,他靠这每四年一次的歌伎会收入,便可压下韦千舟而排位第二,只是离物婷婉还有不小的差距。当然,这份收入也少不了朝庭的份,影响力如此大,兼之获利相当丰厚,朝庭怎会轻易放过,但这也说明了秋池良与朝廷的关系可是非比寻常。
因为时间尚早,所以木云落带着二女在城内游玩,只余下福伯留守。街上人来人往,间或有马车经过,均是冲着这歌伎会来的,至中午时分,三人始才回转客栈。刚一进客栈的大门,便看到八位气蕴内敛的高手站在一楼大堂之内,客人早被一清而空,掌柜也是满脸的气愤,不甘的看着大堂的另一侧。
一位一身白衣的公子安稳的坐在椅子上,他的身后跟着两名满脸皱纹,面白无须,一身白衣的老者,虽然老朽,但身藏的气劲却让木云落一震,暗自戒备。福伯此时正站在离那白衣公子的不远处,嘴角一丝的鲜血流下,但仍是气势不减的看向白衣公子。
两位老者随着木云落的进入,在同时抬目看过来,木云落的脚刚一落地,他们的眼神便看了过来,无先后差别,目中露出了紧张之气。看到福伯受伤,木云落微一皱眉,故意对掌柜问道:“掌柜,在你们店内怎会发生这种事情,有人敢打伤我的家仆,这天下还有没有王法。”
他这样一说,便等于同掌柜划清界线,实则是不想将他牵连其中,物氏产业还需要他们来经营。同时又故意不质问白衣之人,摆明不将他放在眼里,这比直接质问更易打动对方。掌柜目露感激之色,一闪而没,接着眼睛看向白衣之人。
白衣之人果然色变,狂哼一声道:“你的家仆是我打伤的,不用冲着掌柜去。这间雅院是我最早订下来的,掌柜不守规矩,私自让你们入住,已是不对在先,偏偏你的仆人还禁止我们入内,偏偏我的两位手下脾气火爆,动起手来,不小心伤了贵仆。”
他将脸转了过来,眉目清奇,面容皎白,竟然长得也是如同女人般,比之姚帘望也不惶多让,声音也是阴柔空灵。这样媚惑的男人偏偏态度傲慢,连一丝的内疚也没有,依然大马金刀的坐在那里,目中还露出不受木云落重视的恨意。看来这是一个身处上位的人,必定是生活在权贵之家,周围绝对没有人敢逆反他的意思,所以造就了这样一副视天下人为无物的态度。
木云落看着他的神情,脸上竟然没有一丝的怒火,洒然而笑。白衣人身后左侧的一位老者马上警觉,身形闪至他的身前,同时木云落的一声闷哼传来。老者的左手竖于胸前,白皙枯瘦,双目闪过一抹光芒,旋即归于沉寂,接着身体颤了一下。
白衣公子目中掠过一抹惊惧,知道刚才木云落的闷哼中带出了真气,若非老者挡下这一记,他此刻必定是身受轻伤。“这位公子,我们主人不小心得罪贵仆,还请原谅,只是我们商量一下,能否让出这间雅院让我们主人入内休息呢?”
老者的态度总算是好上许多,应是感觉到木云落强大的实力,不欲树此强敌,只是他的声音干涩阴冷,很是难听。木云落至此顿悟,这人必定是来自宫中之人,这种独特的嗓音,兼之奇特的长相,除了太监之外,任何人不可能学得如此惟妙惟肖。
他也抱拳道:“这位前辈客气了,只是让出这间雅院是不可能了,因为你们自己爽约了,来的时间本应是昨日,迟来了一天,那自然就不算违约了。而且,贵主人还先行出手打伤我的家仆,如此不通情理,我怎能轻易妥协。”
白衣公子一拍桌子,猛然站起身来,怒目瞪向木云落,手指指向他道:“你……”
再也说不出别的话来,那边的八位大汉一下子围了过来,只待这名媚惑的男子一声吩咐,便会向木云落动手。
另一名老者一声轻咳,八位大汉这才散开,那老者低头向白衣公子耳语道:“主人,这位公子说的也不无道理,要不我们退出吧,住处就让老仆来安排吧,保证比这客栈还要舒服。”
说完后静候白衣公子的反应。
白衣公子粗喘几下,情绪慢慢平复,大袖一甩,率先向外行去,口中还冷哼一声。刚才说话的老者向硬挡木云落佛门吼声的老者施了一个眼色,紧跟而出,八名大汉也跟着出去。
余下的老者从怀内摸出一张银票放至木云落手中,脸上泛起一个笑容,竟然也有种和气的感觉:“这位公子,老朽龙二,刚才那位是我的哥哥龙一,这点银票就当是贵仆的补偿费吧。我们的主人脾气有些蛮横,还请公子多多体谅,下次有机会到长安作客,我们一定会一尽地主之谊,希望此事就此作罢。”
木云落接过银票,客气道:“如此便不客气了,请前辈保重,就此别过,下次我们至长安一定再拜谒前辈。”
龙二含笑点头,转身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