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上午,王川刚到律所就接到了赵丹打来的电话。银行已经同意将案件委托给远方律师事务所办理,让王川下午去银行办委托手续,律师费六千元。
下午王川去了银行,因为这个案子三天后开庭,时间比较紧,赵丹上午就已经将委托手续都办出来了。
“王律师,律师费最迟明天支付, 麻烦您先准备下案件,这是全套的案件材料和委托手续。委托代理合同我们看过了,没有意见,已经盖过章了。”赵丹微笑道。
说完,她将一个文件袋递给了王川。王川打开文件袋查看了一遍后在材料交接单上签了字。
“您放心, 这两天我就把答辩意见写出来发您。对了,开庭你们银行派人过去吗?”王川问道。
“我会过去。海淀劳动仲裁委, 十月十九日下午二点开庭。回头麻烦您把海淀劳动仲裁委的地址发我下。我没去过!”赵丹有点不好意思道。
“嗯……这样吧,我过来接你,咱们一块过去,我到楼下给你打电话。”王川想了下道。
阎王好见,小鬼难缠!虽然欧阳乔有意拉近与王川的关系,但是以后打交道总不能什么事都找欧阳吧,具体事务还得下面的人来办,所以关系该维护还是要维护的。
“那我就先谢谢王律师了。麻烦您了!”赵丹表现的很客气:“我加您微信吧!以后有事好联系您。”
王川是初次与银行打交道,在回去的路上他一边开车一边琢磨:这么简单的劳动案子,自己都已经把相关规定告诉银行的法务专员了,为什么对方还要委托律师办理?派个法务专员去一趟不就解决了嘛!
后来在一次吃饭过程中,王川婉转的提出了自己的疑问,欧阳乔笑了笑,用他的话说法务部的主要职责的负责内部法律工作。
法务部日常最多的工作就是审核合同,包括银行常用的标准文本的修订和非标准文本的的审核修改, 还有包括比较琐碎的小合同,比如广告合同、购货合同和支行的装修合同等。
除此之外, 也会参加一些诉讼, 但是很少。所以诉讼案件一般都会交给相关专业领域的律师处理。
银行每年会聘请律师事务所充当法律顾问, 工作中的疑难问题都会咨询律师。所以法务部在行里的各个业务部门中算是比较清闲的,至少加班的机会不是太多。
回到律所,王川加了个班将案卷材料看了一遍,并把答辩意见写了出来,次日一早,王川来到律所,将答辩意见又看了一遍,通过微信发给了赵丹。
十月十九日下午一点半,王川开车带着赵丹到了海淀区劳动仲裁委。坐在申请人席上的是一位老者,大脸蛋子,大鼻子,大肚子挺着,看起来很有气势,头发花白。在他旁边是一位四方大脸的男律师。
对面坐着的四方大脸男律师一见王川和赵丹进来,眼角微不可察的抽了下,立刻皱起了眉头,心中有些郁闷:怎么是他!
王川看了他一眼,感觉这位四方大脸男律师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想了一会儿他突然一笑,这不是之前在石景山法院经常对庭的那位四方大脸男律师嘛!
呵呵,老熟人啊!有一年多没见了。
之前王川做劳动争议的案子在石景山法院经常与他对庭,可能是四方大脸男律师运气不好,每次庭审四方大脸男律师都不占便宜,有几次判决效果与预期相差太大(他忽悠的有点离谱),回去后他还被当事人给收拾了一顿。
在四方大脸男律师心中,王川就是他的克星,所以今天一见王川进门他有点怵头。
“申请人,陈述下申请事项和事实理由。”上面坐着的一位四十多岁,长的干瘦的女仲裁员不咸不淡道。
“申请人请求确认自一九九二年三月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期间,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一九九二年三月入职被申请人处工作,一直兢兢业业……”四方大脸男律师把孙方有描述成了杨白劳,仿佛受了多大冤屈似的。
“被申请人答辩!注意言简意赅,没用的别说太多。”显然刚才四方大脸男律师的陈述有些让人心烦,所以女仲裁员特意提醒了下王川。
“被申请人不同意申请人的申请事项。
申请人于一九九二年三月入职被申请人处,但是后来申请人于一九九八年三月五日因腰间盘突出向被申请人请了一周的病假。
病假期满后,申请人再没来行里上班,也没再递交请假条。被申请人于一九九八年五月停发了申请人的工资。并于二零零零年五月停止了为他缴纳社保至今。
被申请人认为,自一九九二年三月至二零零零年四月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自二零零零年五月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长达近十余年的时间,申请人未向被申请提供过劳动,被申请人也未向申请人支付过劳动报酬。
双方均未联系过对方,长期处于两不找状态,故自二零零零年五月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期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答辩完毕!”王川道。
“申请人举证!”女仲裁员道。
“证据一、工资支付记录,证明自一九九二年三月至一九九八年五月,被申请一直在给申请人支付工资,申请人是被申请人的职工。
证据二、员工卡,证明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任职情况。
证据三、缴纳社保记录,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
举证完毕!”四方大脸男律师道。
王川微笑着看着对方提供的证据,说来说去这三个证据不就是想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嘛?可这些证据只能证明双方曾经存在劳动关系,正好佐证了被申请人的答辩意见。
“被申请人质证。”女仲裁员看向王川和赵丹。
“第一份证据工资支付记录、第二份证据员工卡、第三份证据缴纳社保的记录,这三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都认可,但是证明目的不予认可。
这三份证据正好佐证了被申请人的主张,双方自一九九二年三月至二零零零年四月存在劳动关系,此后双方长期处于两不找状态,不存在劳动关系。
质证完毕!”王川道。